解放后,全县林业普查共进行了3次:1970年,县统一组织各公社的水保员进行,分4个组,每组5人,10个多月外业调查,1个多月完成内业整理。仅就全县有林地面积、四旁树、育苗面积作了调查。1975年,由中央林业部统一领导,本县采用有林地实测法、荒山荒地对坡勾绘法进行第一类林业资源清查。组建25人(科技干部4人,插队知识青年21人)的普查队伍。分内、外业组(内业7人,外业18人),一年半时间完成。普查结果,全县有林地面积66796亩,占林业用地91.28万亩的7.32%。其中用材林11470亩,防护林8241亩,经济林3324亩,灌木林9501亩,未成林造林地32785亩,疏林1485亩。育苗地面积2100亩,荒山荒地842450亩。其中,宜林荒山面积456988亩。四旁树442.61万株。1983年,为摸清本县林业资源,给“三北”(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第二期工程建设规划和定西地区南部针叶用材林及北部薪炭林的规划提供可靠数据进行第三次普查。技术要求按“三北”营造局和甘肃省林业厅规定的技术细则进行。1983年7月开始,工作进行了4个月后暂告一段落。1984年6月至1985年3月15日继续进行,共抽调25名工作人员,分内、外两组(内业10人,外业15人),查清了全县林业用地、有林面积、四旁树、活立木蓄积量、生长率、树种资源等。全县林业用地面积60.4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6.23%;宜林地面积47.81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79.1%;有林面积18.9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30.8%;育苗地4500亩,占林业用地的0.74%。活立木蓄积量中,天然林蓄积量8996立方米,人工林蓄积量57427立方米,疏林262立方米,四旁树182956立方米;幼龄林8379立方米,中龄林34120立方米,成熟林24228立方米。林木平均生长率,杨树为11.35%,柳树为8.42%,刺槐为10.1%,臭椿为6.8%,榆树为10.2%,华山松为3.77%,杏树为10.89%。林业资源分布如下页表。(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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