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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汉族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社会地位提高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历史上陇西民族复杂,变化较大。清末民初以来,县境内居住的民族,主要是汉族,回族较少,住寺院的藏族喇嘛仅数人;其他少数民族,皆系临时流动。除回族主要居住于南安、马河、三台乡外,其他少数民族大多系省、地驻陇单位的职工和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贯彻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县境内汉族同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为建设陇西辛勤劳动。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提高。

陇西县:汉族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社会地位提高

历史上陇西民族复杂,变化较大。先秦有䝠戎,两汉有诸羌,东晋有匈奴、鲜卑及氐、羯、羌,唐、宋有吐蕃、党项,金有女真,元代有蒙古族。迨至明代,回族正在形成,英宗之后,回族人开始在巩昌等地寄居。明末,陇西已成为回族大片聚居区。清统一后又有满族人先后定居。及至近代,除回族外,其他各少数民族,或因战争,或因政治等,有的迁徒,有的与当地汉族融合。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因宗教凝聚作用,在陇西形成了许多聚居村落。仁寿山二坪、王家河那坡、昌谷乡马家坪、菜子乡沙家庄及东二十里铺,回民称为连五方;北关肖家角子、回回池巷、祖师庙巷后、柳树巷、热水巷、碧玉宫巷、穿心店巷(后叫小阳沟巷)、牛屠家巷、羊屠家巷(二巷在今大树巷以北)、羊叉膈巷、杀牛海家门巷(二巷在今大树巷与后阳沟巷之间)、上西关及北郊回民称为十三方。此外,在三合口、巉坡、马家河等地,皆住有回民。自明代开始在陇西定居以来,至今已数百年之久,并为发展陇西经济文化做出了贡献。

清末民初以来,县境内居住的民族,主要是汉族,回族较少,住寺院的藏族喇嘛仅数人;其他少数民族,皆系临时流动。解放后,据1954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197613人,其中汉族197030人,回族582人,满族1人。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216462人,其中汉族215841人,回族610人,满族8人,藏族、蒙族、朝鲜族各1人。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总户数71850户,总人口377457人,共有12个民族,其中汉族71592户,376185人;回族228户,1120人;满族24户,120人;蒙古族2户,10人;藏族1户,5人;壮族1户,5人;朝鲜族1户,4人;锡伯族1户,4人;苗族、维吾尔族、东乡族、水族各1人。分布在14个乡镇,7个居民委员会。(www.xing528.com)

至1985年,全县有11个少数民族,共347户,1514人。其中回族237户,115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6.2%;满族97户,319人;蒙古族4户,9人;壮族2户,4人;藏族2户,4人;锡伯族2户,11人;朝鲜族1户,7人;维吾尔族2户,3人;苗族、东乡族、水族各1人。这些少数民族,大多数分布在巩昌、南安、文峰、马河、三台、首阳、双泉等13个乡镇的18个行政村及15个居民委员会。除回族主要居住于南安、马河、三台乡外,其他少数民族大多系省、地驻陇单位的职工和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贯彻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县境内汉族同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为建设陇西辛勤劳动。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提高。据统计,至1985年,少数民族中的回族有国家干部18人(科级干部5人),全民工72人,集体工8人;县、乡人民代表7人,县政协员委7人(常委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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