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性等级评定
砌体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两个项目评定,并应取其中的较低等级作为构件的安全性等级。
(1)承载能力
砌体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按表7.18 的规定评定等级。 当砌体构件出现受压、受弯、受剪、受拉等受力裂缝时,应按第7.4.1 节“构件安全性等级评定原则”的有关规定分析其对承载能力的影响,且承载能力项目评定等级不应高于b 级。 当构件截面严重削弱时,承载能力项目评定等级不应高于c 级。
表7.18 砌体构件承载能力评定等级
(2)构造和连接
砌体构件的构造与连接项目应按表7.19 的规定评定等级。
表7.19 砌体构件构造和连接项目评定等级
对于砌体构件而言,涉及构件安全性的构造和连接项目主要包括墙、柱的高厚比,墙与柱、墙与梁或柱、纵墙与横墙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状态,墙、柱的砌筑方式等。 工程实践表明,当墙、柱高厚比过大,或墙、柱、梁的连接构造失当时,同样可能出现工程安全问题,甚至发生倒塌事故。
2)使用性等级评定
砌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裂缝、缺陷和损伤、老化三个项目评定,应取其中的最低等级作为构件的使用性等级。
(1)裂缝(www.xing528.com)
砌体构件的裂缝项目应按表7.20 的规定评定等级,裂缝项目的等级应取各类裂缝评定结果中的最低等级。 该表适用于砖砌体构件,其他砌体构件也可按本表评定。 墙包括带壁柱墙;对砌体构件的裂缝有严格要求的工业建筑,表中的裂缝宽度限值可乘以0.4。
表7.20 砌体构件裂缝评定等级
砌体结构材料脆性明显,对于独立柱的变形、温度裂缝以及各类构件的受力裂缝,一旦出现则具危害性,故均按两级来评定:无裂缝时,评定为a 级;一旦出现裂缝,均评定为c 级。
(2)缺陷和损伤
缺陷是设计和施工阶段在结构上产生的问题,砌体构件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灰缝不匀、竖缝缺浆、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过大或过小、砂浆饱满度不足以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中控制的其他质量缺陷;损伤是使用阶段在结构上产生的问题,砌体构件损伤是指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开裂、老化以外的撞伤、烧伤、高温灼伤等其他损伤。 缺陷或损伤都会影响构件的使用性;严重时甚至影响安全,应在构件安全性评级中予以考虑。
当砌体构件无缺陷和损伤时应评为a 级;有小缺陷和轻微损伤,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时评为b 级;当缺陷和损伤对正常使用有明显影响时评为c 级。 缺陷和损伤项目的等级应取各种缺陷、损伤评定结果中的较低等级。
(3)老化
砌体构件的老化项目即为砌体的腐蚀现象。 腐蚀是与开裂、撞伤、烧伤等性质不同的损伤,包括块材的风化、砂浆的粉化、砌体内构造钢筋以及配筋砌体中受力钢筋的锈蚀。
砌体构件的老化项目应根据砌体构件的材料类型,按表7.21 的规定评定等级。 该表适用于砖砌体和其他砌体构件,老化项目的等级应取各材料评定结果中的最低等级。
表7.21 砌体构件老化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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