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部承重结构检查项目
基于安全性鉴定相同的评估模式,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使用性鉴定评级包括上部结构使用功能和结构侧向位移两个检查项目。 当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对振动有限制时,还应评估振动的影响。
2)上部结构使用功能
上部结构使用功能等级评定与上部结构承载功能安全性等级评定一样,是从单个构件开始,到构件集、代表层(计算单元)、上部结构使用功能逐层次评定的。 其中,构件集和代表层的定义与安全性鉴定评级中相同。
(1)构件集
对于单层房屋,以计算单元中每种构件集为评定对象;对于多层和高层房屋,以代表层中每种构件集为评定对象。 在计算单元或代表层中,评定一种构件集的使用性等级时,应根据该层该种构件中每一受检构件的评定结果,按下列规定评级:
①As 级:该构件集内,不含cs 级构件,可含bs 级构件,但含量不多于35%。
②Bs 级:该构件集内,可含cs 级构件,但含量不多于25%。
③Cs 级:该构件集内,cs 级含量多于Bs 级的规定数。
其中,每种构件集的评级,在确定各级百分比含量的限值时,对主要构件集取下限;对一般构件集取偏上限或上限,但应在检测之前确定所采用的限值。 需说明的是,《民标》在此并未区分上限和下限,本书建议将以上条款中的限值作为上限,降低5% ~10%作为下限采用。
(2)代表层
《民标》未给出代表层使用性等级的评定方法,参照代表层安全性等级评定的原则,建议按该代表层中各主要构件集中的最低等级确定。 当代表层中一般构件集的最低等级比主要构件集最低等级低两级时,该代表层所评的使用性等级应降一级。
(3)上部结构使用功能等级评定
上部结构使用功能的等级,应根据计算单元或代表层所评的等级,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①As 级:不含Cs 级的计算单元或代表层;可含Bs 级,但含量不宜多于30%。
②Bs 级:可含Cs 级的计算单元或代表层,但含量不多于20%。(www.xing528.com)
③Cs 级:在该计算单元或代表层中,Cs 级含量多于Bs 级的规定值。
3)侧向位移
上部承重结构的侧向位移过大时,即使尚未达到影响建筑物安全的程度,也会对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造成值得关注的后果。 例如,使填充墙等非承重构件或各种装修产生裂纹或其他局部破损;设备管道受损、电梯轨道变形;房屋用户、住户感到不适,甚至引起不安等。 因此,将侧向位移列为上部承重结构使用性鉴定的检查项目之一进行检测、验算和评定是必要的。
当上部承重结构的使用性需考虑侧向位移的影响时,可采用检测或计算分析的方法进行鉴定。 在等级划分时,以相当于施工允许偏差或同量级的经验值,作为确定As 级与Bs 级的界限;以相当于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位移限值,作为确定Bs 级与Cs 级的界限。 具体评级规定如下:
①对检测取得的主要由综合因素引起的侧向位移,应按表6.27 的规定评定每一测点的等级,并按下列原则分别确定结构顶点和层间的位移等级。
a.对结构顶点位移,按各测点中占多数的等级确定。
b.对层间位移,按各测点最低的等级确定。
根据以上两项评定结果,取其中较低等级作为上部承重结构侧向位移使用性等级。
②当检测有困难时,允许在现场取得与结构有关参数的基础上,采用计算分析方法进行鉴定。 若计算的侧向位移不超过表6.27 中的Bs 级界限,可根据该上部承重结构的完好程度评为As 级或Bs 级;当计算的侧向位移值已超出表6.27 中Bs 级的界限时,则应定为Cs 级。
表6.27 结构的侧向位移限值
注:表中H 为结构顶点高度;Hi 为第i 层的层间高度。
4)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
根据结构体系可靠性鉴定模式,上部承重结构的使用性等级应根据上部结构使用功能和结构侧向位移所评等级,取其中较低等级作为其使用性等级。 对大跨度或高层建筑以及其他对振动敏感的柔性低阻尼的房屋,尚应按《民标》的相关规定,考虑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使用功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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