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审查安全设施等是否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承担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缺陷和问题修复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责任。
1.路面修复作业安全监理
(1)凡在公路上进行修复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2)公路路面修复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3)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修复作业时,应用车辆接送修复作业人员。修复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4)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修复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5)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修复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止危岩、浮石滚落。
(6)坑槽修补应当天完成;若不能完成,须布置修复作业控制区。
(7)当夜间进行修复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8)当进行修复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修复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2.桥梁修复作业安全监理
(1)公路桥梁、涵洞现场要专门设置修复作业时的交通标志。桥面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2)桥梁修复作业时,应首先要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应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3)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
(4)桥墩、桥台修复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相互配合。
3.隧道修复作业安全监理
(1)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在修复明洞和半山洞前,应及时清除山体边坡或洞顶危石。
(2)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修复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醒目的安全设施。
(3)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修复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安全。(www.xing528.com)
(4)当实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定的容许浓度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并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5)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6)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在进行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检测隧道内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
2)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先处理后作业。
3)检查施工道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应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以反映作业现场的轮廓。
(7)在隧道内进行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修复作业控制区经划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材料置于工作区以外。
3)施工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要求。
(8)电力设施等有特别要求的维护,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9)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通知并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
(10)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清理现场,排除路障,恢复隧道正常行车,并登记相关损失,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恢复或改善隧道的防灾能力。
4.道路、桥梁检测作业安全监理
(1)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进行作业。
(2)道路、桥梁检测车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进行道路、桥梁性能检测时,凡行进速度低于50 km/h时,均应按临时定点或移动修复作业控制区布置,应在检测设备尾部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或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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