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适应于国内外公开招标的土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FIDIC合同条件和第四版的内容构成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件;一套标准格式。下面对第一、第二部分予以简要介绍。
1.通用条件
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第一部分,是通用条件,其中包括25个主题,共72条194款,通用条件包括了土木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规定了执行工程时的法律、经济、技术各方面的内容与管理方法,以使工程项目顺利进展。
一般情况下,在国际土木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可直接将FIDIC的合同通用条件放入招标文件中,不需再从头去编合同通用条件。(www.xing528.com)
2.专用条件(或特殊应用条件)
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是专用条件,共有73条。除第73条其他规定外,前面72条编号和通用条件的72条相对应,是对通用条件各相应条款的补充或进一步的明确化。由此可知,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是一个整体,相互补充完善而不可分割。第二部分专用条件的各条款也给出了不同的措辞,供编写具有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件时参考选择,以适应工程项目所在国的具体情况。对某些条款,提出了应注意的事项;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还提出补充性的条款,如保密的要求。对联营体的责任划分及领头公司的权利义务作了相应规定等。
一般土木工程项目的合同专用条件,大都由工程项目的招标委员会或咨询公司根据工程所在国的情况,或项目自身的特性,对照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件,再具体编写。特别是感到通用条件使用哪些条款不适合的,就可在专用条件中指出并删去,换上本项目合适的内容。还有通用条件中一些条款写得不具体细致的,专用条件的对应条款可以进行补充与完善。因此,在阅读合同条件时,应仔细慎重地读懂合同专用条件的具体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专用条件的法律地位高于合同通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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