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支付项目在工程费用支付中所占比重很大,包括以物理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以自然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四类。
1.以物理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的绝大部分工程内容是以物理单位计量支付的,其支付条件和费用计算方法应满足下列要求。
(1)支付条件是完成了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所规定的工作内容,且质量合格,计量结果准确无误,监理工程师签发了《进度付款证书》或《最后支付证书》。
(2)费用计算方法是以每月完成工程项目的计量的数量与报价单中相应的单价相乘来求得支付金额的。如果是分多次完成的,则应在计量单上列出设计数量、上期累计完成数量和本期完成数量,并附上计算公式和简图。
2.以自然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
以自然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有以下两种情况:
(1)按项计量支付的项目。
1)如某一涵洞、通道、房屋和某一项试验等。这类项目的支付,应在该项工程开始前或开工初期就拟定支付比例,支付比例可按各部位的工程价值及其在该项工程中所占的百分比来确定。
现以某涵洞工程支付为例予以说明。
例4-1 某合同规定混凝土管涵为按项支付,在报价单中,该项总额为20万元。试确定其支付比例,并计算基础坑开挖和基础建筑完成后,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多少费用。
解:根据施工顺序,可将混凝土管涵施工分为5个阶段,即5个部分。各部分的支付比例估算如下:开挖基坑和浇筑基础,占20%;铺设混凝土管,占40%;回填与压实,占10%;洞口、护坡与挡墙,占25%;现有排水系统连接,占5%;共计100%。
故当基坑开挖和基础浇筑完成后,应支付的金额为
2)对于清单100章中的保险费、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临时道路的修建与养护、临时工程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等工程细目应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并按其技术规范规定的支付方法实施。
(2)单纯按自然单位计量支付的项目,如挖树根(以棵计)、桥梁的橡胶支座(以块计)、照明灯柱(以根数计)等。只需将实际数量与报价单中的单价相乘即可。
3.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为了实施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为了供应货物、材料、设备或提供服务,或供不可预见费用的一项金额。在招标、投标期间,没有足够资料可以准确估价的项目,则可采取暂定金额的形式将其列入工程量清单。广义的暂定金额有3种形式,即计日工、专项暂定金额以及一定百分率的不可预见因素的预备金(又称预留费或不可预见费)。狭义的暂定金额主要是指后面两项。(www.xing528.com)
暂定金额的使用,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的事先许可,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由承包人或指定的分包人来完成暂定金额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动用暂定金,并在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相应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及其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及计算说明;与业主和承包人就暂定金的支付进行协商;审核有关动用暂定金的凭证之后,签发暂定金的支付证明。
暂定金额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加上合同中规定的费率进行支付。因此,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有关暂定金额开支的全部报价单、发票凭证、账目和收据,经审核后,按事先规定确认支付项目;若暂定金额项目由指定的分包人来完成,其支付则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所规定的办法和要求进行;暂定金额项目还可按计日工的计价方式支付。
鉴于暂定金额只是财务上的一种备用金,仅用于在招标、投标阶段没有足够资料准确估价的项目或应急项目,且应由监理工程师报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为此,承包人在提交的开工报告中,不仅要有详细的施工计划、工料机配备,还应有一份满足合同有关要求的(指费率与单价)施工预算,才可动用该款项,这是暂定金额支付的必要手续和条件。
4.计日工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如认为必要或可取时,可以指令按计日工完成任何变更的工程。
(1)计日工使用的规定。
1)承包人用于计日工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等,必须每天填写使用清单或报表(一式两份),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劳务方面应包括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和工时的确切数字;施工机械和材料应包括种类和数量。
2)用于计日工的劳务,除监理工程师另有安排外,一般应按正常工时进行,不允许加班;用于计日工的材料应由承包人供应,除非监理工程师有书面指示由业主供应。承包人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任意改变;用于计日工的施工机械设备由承包人提供,因故障闲置的施工机械不支付费用。
3)一般对计日工的工作,承包人不得任意分包,除非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同意。
(2)计日工的费用支付。承包人应每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的用于计日工的费用清单或报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有权修改,在确认后退还给承包人作为支付的依据。
1)计日工的劳务费用。计日工的劳务费用按合同规定,在直接费用上另加一个百分比的附加费。附加费应包括管理费、利润、质检费、税费、保险费、工具的使用与维修费及其他有关的费用,费用的计算应按投标人在合同中计日工的细目所开列的单价计算。
在计算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时间和休息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班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2)计日工的材料费用。用于计日工材料费用的支付是材料运至现场仓库或储料场的材料费用票面的净值加上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一个百分比的附加费,附加费包括管理费、利润、税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从仓库或储料场到施工现场的搬运费,按所用劳务或施工机械有关条目支付。
3)计日工的施工机械费用,应该是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基本租价。此基本租价包括:全部折旧费、利息、燃料,油料、保养维修、配件及其消耗品以及有关使用这些机械需要的任何附加物件的管理费、利润、税费、保险及其他有关费用。驾驶员、操作工与助手等的费用,包括在计日工劳务费中另行支付。
应当说明,虽然计日工是用于施工中发生的,且是清单以外的工作,但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即不能采用工程变更的方法解决时,方能使用计日工。因为计日工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不可能提前估算,其中劳力、机械设备单价较高,材料费用实报实销,必然会使工程费用大大增加,而且对计日工的管理也比较困难。所以,应尽量少用或不用计日工,而采取工程变更的形式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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