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质材料质量控制;施工配合比控制。
(2)拌合站计量控制;混凝土强度控制。
(3)初始平面位置的控制。
(4)中心偏位和倾斜度的动态控制。
(5)封底混凝土的浇筑工艺的控制。
(二)钢筋混凝土沉井施工质量监理
(1)复核地质资料,审查、批复施工技术方案。
(2)筑岛尺寸应满足施工要求,护道宽度不应小于1.5 m。材料以砂砾石为宜,顶面平整密实,压实度应达到90%以上。岛面应高出最高水位0.5 m以上,周边做好防护,防止造成冲刷。
(3)制作前应检查沉井纵、横向轴线,使其符合设计要求。支垫应长短错开布置,利于抽出。
支垫顶面高程应严格检查,保证与刃脚底面紧贴,使沉井质量均匀分布于支垫上。
模板及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较好的刚性,支撑应上下、内外对称设置,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不变形。外模与混凝土面贴接一侧应平直并光滑,减少下沉时的阻力和不均匀沉降。
(4)混凝土所用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规范要求。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利于浇筑,角隅处应加强振捣。混凝土浇筑应前后左右对称进行,避免胀模和偏位。(www.xing528.com)
(5)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时,支垫应分区、依次、对称、同步地向沉井外抽出,并随时用砂土回填捣实。抽垫时防止沉井偏斜。定位支点处的支垫,应按设计要求的顺序尽快地抽出。
(6)浮运沉井下沉前对各节应进行水密性试验,底节还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沉。
沉井位置处河床应基本平整,运输道及所经水域应无妨碍浮运的障碍物。检查拖运、定位、导向、锚碇、潜水、起吊及排、灌水设施。
浮运沉井的实际重力与设计重力不符时,应要求承包人重新验算沉入水中的深度是否安全可靠。
沉井接高前应保证定位精确,锚碇系统受力均匀。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应向外排水或向气筒内补气,以维持沉井深度不变。
在灌水、排气或排水、补气及灌注接高混凝土过程中,应均匀、对称地进行。
沉井底接触河床应初步定位,校正平面位置、竖直度、高程后定位,锁好风缆。
(7)下沉沉井无论采用何种措施,必须保证四周(射水、压重等)均匀、同步进行。
(8)底部周边局部不平整应水下作业时,用砂浆或混凝土封闭。
(9)水下混凝土封底技术要求按钻孔桩执行。
需要的导管间隔和根数,应根据导管作用半径及封底面积确定,要求承包人通过地面试验确定。
灌注过程中,要求承包人随时检测混凝土顶面标高,保证达到设计标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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