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等进行试验检测,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试验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由试验监理工程师及其领导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专门负责,并按以下要求进行工作。
(1)监理中心试验室应当是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和检测测定的中心。试验室的规模、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能满足施工过程中各项试验的要求,应有各项专业试验工程师及经过专门培训的试验人员及各种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
(2)监理中心试验室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外,还应派出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有试验仪器都须经事前标定并按期进行鉴定;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重要试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
(3)监理中心试验室及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的各种试验操作,均应统一按合同列明的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部级行业标准进行,对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当合同未曾列明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规程,经审查批准后实行。(www.xing528.com)
(4)当监理试验室试验结果与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应以监理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如果施工单位拒绝接纳监理试验室的结果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可与施工单位在有资格的政府监督部门的试验室进行校核试验,并应依此作为批准或认定的依据,其试验费用按合同条款规定处理。
(5)各种试验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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