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资格实行分级管理。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为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资格确认、颁证和指导岗位登记等工作。各省(市、区)交通厅(局)是本地区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由省交通厅(局)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地区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资格审查、申报及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等工作。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为加强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自2004年起,交通运输部在考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组织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将其纳入全国公路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实施规划。公路专业技术人员只有参加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实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在于:第一,有利于统一监理工程师的基本水准,保证监理工程师队伍的质量;第二,有利于促进申请监理工程师的人员熟练掌握监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第三,通过考试确认监理工程师资格,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这种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有助于与国际咨询业接轨,开拓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市场。
1.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工程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取得该资格的年限满足以下规定,即大学专科毕业的须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的须满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的须满2年。
(3)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4)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自愿参加考试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和报考科目核定表,并提供本人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报省级质监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省级质监站应于考试前20天向应考者核发准考证,载明考试科目、考场、时间等事项和有关考试纪律。
2.考试组织管理
为规范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提高资格考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交通运输部成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具体执行部领导小组决定,承办有关具体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发布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试题库、组织考试命题;
(2)指导和监督各地的报考及考试管理工作;
(3)组织阅卷、确定单科成绩合格分数线;
(4)核发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制订有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6)提出年度考试工作总结报告。
各省(市、区)交通厅(局)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有关具体工作由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其主要任务是:
(1)发布考试通知,组织报考,审查报考者资格;(www.xing528.com)
(2)确定考试费标准;
(3)组织监考工作,维护考场秩序,承担相关考务工作;
(4)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
(5)向部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报送考试工作总结并接受监督。
3.考试内容及时间
(1)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确定。
(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两级。考试的内容按公路、水运两个行业,考试内容包括监理知识、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三个部分,其中监理知识包括监理理论和合同管理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经济系列和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包含公路工程经济一个科目,工程系列含有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三个科目,报考者只需任选一个科目;综合能力包含综合考试一个科目。
(3)初次申报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理论、合同管理为必考科目。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和综合考试科目;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或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
(4)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
4.执业资格确认
经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应考者的考试结果,核审其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其监理专业,并颁发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确认其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二)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持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然后通过岗位登记对监理人员的素质和岗位责任能力的全面考查,才能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因此,为加强对公路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交通行业实行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
在监理企业中从事监理工作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均应进行岗位登记,接受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一个监理企业进行了岗位登记,才能取得岗位资格,而且仅能在一个监理企业登记,而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登记。未通过岗位登记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但其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包括上岗登记和业绩登记。
监理工程师受聘于一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时,应申请上岗登记;业绩登记是监理工程师担任建设项目监理岗位职务的记录,监理企业应及时申报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
(三)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被大量地应用于工程实践。监理工程师要不断扩大知识面,学习新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建设事业发展及监理服务的需要。因此,监理工程师每年都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可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如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研讨会(班)、撰写专业论文等。继续教育的内容应紧密结合监理业务内容,逐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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