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党总支、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校党委不仅在《党组织工作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制定了《中共南昌水专党总支、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中共南昌水专学生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每年由校考评小组对各党总支(支部)进行考核总评,规范了对基层组织的管理。1995年学校工程系党总支被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评为江西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发展党员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按照党章要求“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从1987~1999年共发展党员463名,其中教工党员54名,学生党员409名。学生党员人数的比例稳定在5%左右。
为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学校于1990年5月5日正式成立党校,各系也成立党校分校,校党委书记和各系党总支书记分别任学校党校和各分校校长,并设立了党校校务委员会,聘请了党校教员。日常工作挂靠在宣传部,制定了《南昌水专党校工作暂行规定》。党校每年举办2~3期学习班,主要培训对象为中层干部和党员,至1999年共举办培训班30期。1996年1月,学校党校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校”。为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学生入党推荐、培养上的作用,1992年制定了《南昌水专推荐优秀团员(团干)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暂行)细则》。
学校党委每年“七·一”建党日开展系列活动,如“七·一”征文、党的基本知识竞赛、新党员入党宣誓、召开党员座谈会、评选和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以及墙报宣传栏、图片展览等。(www.xing528.com)
为了提高党员的党性,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根据上级部署,学校从1988年起,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本人总结、自评、互评,支部(总支)评定的形式进行。在评议中,敢于接触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对不能很好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支部安排专人与其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校党委于1995年制定了《南昌水专中层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和《南昌水专选拔、培养后备干部暂行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结果,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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