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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银行滥发纸币两千万,致财政崩溃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湖南银行滥发纸币二千余万,结果全部成为不值钱的废纸,给湖南的财政金融以及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以致命的打击。国民政府在广州时,前方财政概由北伐军总司令部和各军自行支配。湘、鄂、赣光复后,北伐军和各省管理财政的负责人为筹措军饷,采取了以下应急措施。

湖南银行滥发纸币两千万,致财政崩溃

一、筹措军饷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由于帝国主义的掠夺和封建军阀的摧残,农村经济凋敝、城市工商业衰落。这种情况,必然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北洋政府全靠借债度日,各个地方军阀则以搜括甚至抢掠为生。罗掘俱穷,便滥发纸币,致使货币贬值、通货膨胀,财政金融濒临崩溃。据当时报载,湖南财政历年积亏数千万,库空如洗,早已山穷水尽。预征田赋,有远至一九三二、一九三三年的;预借盐税,亦已借到一九二七年底。[17]江西在一九二一年以后,财政益见窘困。后又因军事迭兴、费用无度,以及战争破坏、生产锐减、税收无着,财政亏空更加严重。江西军阀只有以发行纸币来解围,纸币越发越多,漫无节制,到北伐军光复南昌前夕,币值已跌落七八成。湖北长期受吴佩孚、肖耀南统治,他们历年发行的名为“台票”的官票,数达七千万串;铸造的币值为二十的铜元,也有六七千万元。[18]货币的滥发,必然使物价腾贵、金融阻滞,农怨于野,商叹于市。湖南银行滥发纸币二千余万,结果全部成为不值钱的废纸,给湖南的财政金融以及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以致命的打击。一个时期,湖南人民听到“银行”两字就感到头痛。[19]

如何应付这种局面,成了取得军事上胜利的国民政府和北伐军领导人十分焦虑的问题。国民政府在广州时,前方财政概由北伐军总司令部和各军自行支配。湘、鄂、赣光复后,北伐军和各省管理财政的负责人为筹措军饷,采取了以下应急措施。

首先,没收逆产。北伐军一到武汉,便将军阀官僚张敬尧、王占元、陈嘉谟、寇英杰、杜锡钧等人的财产没收,充作军政之费,为数达一千三四百万元。江西也将邓如琢、蔡承勋、陈光远等人的财产调查登记,估算价值为一千多万元,也准备没收。鉴于上海逃亡或失意军阀官僚的巢穴,北京、天津亦为反革命集中之地,北伐军派了大批人员前往调查,以待光复这些地方时,将他们的财产没收。军阀官僚长期骑在人民头上,吸吮民脂民膏,其财产刮自人民,将其没收充公,自然顺理成章,合情合理。但是,京、津、沪尚未光复,远水不解近渴。已光复各地的军阀官僚,早已将现金和可以携带的财物潜运他处,留下的只是一些房屋、田地、器皿等不动产。所以,轰轰烈烈的没收逆产活动,虽然号称有数千万收入,真正能拿来充作军费的却有限。

其次,借钱派款。汉阳、汉口刚光复,蒋介石便以北伐军总司令名义向汉口总商会交涉,要他们把原来答应借给吴佩孚的二百五十万元,除已交一百万元外,剩余的一百五十万元交给北伐军作军费。武昌攻克后,又向三镇钱庄商议借款,拟武昌六十万元,汉口二百万元。武汉的工商业者,接近军阀官僚的,早已逃之夭夭;留下的多是些民族资产阶级或小商人、小业主,他们的资本原来就有限,加上战乱之后,经济活动一时难以恢复,元气大丧,自然难以负担众多的派款。上海《申报》报道说:“武汉商会呈报南军,财力已竭,不能续筹借款,商会会员呈报后,均人人自危。”[20]这样的做法,不仅不能解决饷源,反而影响了工商业的恢复与发展,使广大的工商业者拥戴北伐军的热情大为减退。

再次,征捐加税。最早征收的是资产捐,规定凡有资产五千至一万元者捐五十元,一万至五万元者捐一百元,五万至十万元者捐五百元。又让汉口各房屋屋主,凡有房屋租赁于人的,先借房租一个月。又陆续制定了印花税等税收,加抽百分之十二点五的烟酒统税,电灯、电话、电报费也加收二成。其实,这样的征捐加税,所得并不多,只是杯水车薪。但它涉及的面广,施行又急,以致影响到人民的生活,造成的社会后果是不好的。

第四,发行钞票。在北伐行进过程中,蒋介石就曾命令广东中央银行发行临时兑换券,仅在长沙就印发了五百万元。光复汉阳、汉口后的第二天,又令广东中央银行发行湘、鄂、赣、桂四省大洋券,第一批先印五十万元,以后再陆续印发。同时,又发行大洋角票二十万元。广东中央银行按他的命令陆续将各种钞票运来后,他又于九月十二日发布布告:“所有军饷,除搭发中央银行毫洋币外,并核准中央银行发行湘赣桂三省通用毫洋票,及中央银行光洋临时兑换券,以资流通。”[21]这样,各省除原有票币还在继续流通外,市场上又出现了大洋券、毫洋票、临时兑换券等多种票币,致使金融紊乱、交易停顿,工商业难以正常进行。

所有这些措施,都没能解决北伐军日益加重的军饷困难。国民革命军开始北伐时,不过八个军、十万人左右,很快发展到三四十个军、数十万人。在封建军阀尚未消灭,国内外敌人随时都在企图扼杀国民革命力量的时候,保持一支强大的武装,用以对付敌人、发展革命势力,确实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军饷问题。以唐生智的第八军为例,几个月工夫,从一个军发展至三个军近十万人,月需军饷一百二十万元。原规定湖南、湖北两省各负担一半,但湖南因厘金、盐税、田赋难以征收,湘西三十余县的税收又为黔军占有,不能解省,以致积欠军费达两月以上,湖北的积欠也超过一百万。时人报道:“军书傍午之中,欲求建设,诚非易事,财政问题,其致命伤也。各军与机关之积怨不平于陈公博者,已不乏人。”[22]唐生智一九二七年一月在欢迎蒋介石的大会上甚至当众叫苦:“现在的兵士月饷八元,除六元伙食外,余仅二元,尚不能得到。……我们的兵,每日工作至少在十二小时以上,冬无棉衣,赤足草鞋,这种痛苦,也希望各界知道。”[23]李宗仁的第七军奉命去孝感填防时,士兵哗然,不肯出发,理由是“今由粤而湘,由湘而赣,由赣而鄂,不特军饷积欠未发,即军衣仅着夹裤,似此情况,何能为战”。当团长用“军人以服从为天职,命令如何便如何”的道理去说服他们时,他们竟“举枪欲击团长”[24]。像这样的情况,发生不止一次,说明问题已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

二、整理财政

国民政府迁汉后,军费占全部支出的百分之七八十,以致有人说,武汉政府的财政,就是筹饷!庞大的军费,一直是国民政府负责人的一块心病。次于军费的是政费,政费本来要比军费容易控制。早在北伐之初,国民政府曾饬令文职人员捐薪慰劳北伐军将士:月薪在四百五十元以上的简任官,捐月薪的百分之五;月薪在一百八十元以上者,捐百分之三。[25]湖北财务委员会也在咨文中规定:“凡月薪在百元以上者,八成支给,六十元以上未满百元者,九成支给”,并提出兼职不兼薪的原则。[26]这种精神,无疑是值得赞许的。但到后来,各级机关团体雨后春笋般涌现,各级官吏和办事人员无限制地膨胀,个别人员的捐薪或减薪已经毫无意义了。当时报载:湖北在“政府费用之外,又加党费。党费之外,又加军费。层层负担,迄至昨年(一九二六年)十二月止,每月一切费用,总在四百六十万元左右。……等于从前一年之费,骤然增加十二倍”[27]。这还是一九二六年底时的情况,愈到后来,问题愈严重。

支出如此浩大,收入情况却不佳。一九二七年三月是武汉政府的全盛时期,号称领有十数省地盘。实际上真正对武汉国民政府有过贡献的只广东、湖南、湖北、江西四省。广东原是国民政府的根据地,物产丰富,工商业发达,每月贡献给北伐军的款项,多时达四百万元。但自蒋介石在南昌别树一帜后,李济深公然站在蒋介石一边,其款项只解给蒋介石,而不缴至武汉政府。湖南曾经是一个富庶省份,但因长期的军阀统治,生产遭破坏,财政困难到极点,以收支而言:“综计每月收入最多不过七十万元,与支出最低限度一百七十万元比较,不敷甚巨。”[28]林祖涵在赴湖南调查后向国民党中央报告:“湖南的财政,以前每月可收入三百六十万,现在因为天灾人祸,收入顿减,仅有七十余万,但支出仍需二百四十至二百五十万左右。”江西的情况原来就不很好,蒋介石坐镇江西以后,又在那里就地征捐征税,滥发纸币,竭泽而渔,致使工商衰落,民穷财尽。他一九二七年三月离赣后,那里的财政因已丧元气,仍是毫无办法。陈其瑗也向国民党中央报告:江西四月份收入仅九十万元,“而支出则要一百七十万元左右,最少也要一百六十万,收支相抵还差七十万。所以江西的财政,在最近三个月内,每月要赔七十万,这是很坏的现象”[29]。这样一来,沉重的负担便主要落在湖北人民身上!(www.xing528.com)

过去,湖北的财政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武汉的工商税,一是所谓的特税。自北伐军进入武汉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商业比前更加衰落,哪里还有多少税收可征。江汉关经收的进出口税,一九二七年二月仅收关平银十四万八千多两,较上年同期少收二十万五千两,四月又较上年同期少收二十七万余两。[30]所谓特税,又以鸦片烟税为主。广州联席会议通过的《国民党最近政纲》是主张禁烟的,但在这时,不但没有再提禁烟,连军需也须从鸦片烟税上去打算。湖北过去每月可收烟税二三百万两,仅宜昌一地每月便有百余万两收入。但是,这些“特货”主要来自川黔,行销淞沪,收的实际只是过境税。自北伐战起,先是孙传芳盘踞东南,封锁武汉,接着是四川军阀叛变和宁汉分裂,来源与去路都被堵塞,这一笔收入也大受影响。

财政问题,一直为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负责人所关注。财政部宋子文由广州赴鄂前对人说,这次出发的重要目的,就是要“规划统一各省之财政,……尤注意整顿鄂省之财政,担负北伐之军饷”[31]。因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在武汉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讨论的重点便是财政问题。一般说来,解决财政困难最根本的办法,是开源节流。在当时,应是恢复与发展生产、精兵简政。然而,因为种种原因,生产始终没有起色,精兵简政也办不到,“源是无可再开,而流更不可节”。收支悬殊,入不敷出,财政支绌的问题日益尖锐。财政部长宋子文也束手无策。传说他自感棘手,打算辞职,职虽未辞去,人却在三月去上海后,几个月都不回来,实际上把担子丢给了别人。

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维持军费和政府开支,武汉政府先后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第一,发行公债。国民政府在广州时,便已发行军需公债数千万元。宋子文到汉后,立刻颁布《整理湖北财政公债条例》和《整理湖北金融公债条例》,确定自一九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宋子文在接见日本记者时说:“国民政府现在之计划,拟发行金融公债二千万元,财政公债一千五百万元。此金融公债内以七百万元整理鄂省台票,二百万偿还未占领武汉以前之鄂省借款,余一千一百万元连同财政公债一千五百万元,充军政费。”[32]按条例规定,财政公债从发行之后的第七年起用抽签办法分五年还清,金融公债以原湖北官钱局财产分期标卖偿还,如标卖所得不敷偿还时,则从第四年起以二五附加税用抽签办法分三年还清。[33]当时,如果真有二千六百万元的收入,将会使武汉政府的财政困难有所缓解。但是,这笔债券数目实在太大了,又无可靠保证金,偿还也是遥遥无期,以致认购者相当冷落。同时,在公债的推销过程中,一些做法也太简单。据当时报纸报道:“并未印刷债票,即行劝令各银行及当商推销,某也十万,某也五万,一一皆出命令。”这样做,当然会引起市民和工商业者的不安或反感。因此,在第一次摊派八百万后,各富裕绅商“即已逃匿,第二次交款,恐非易事”[34]。整个武汉政府时期,虽有报刊的大力宣传,党部和群众团体的层层布置,这批公债始终未能推销完毕。

第二,征收附税。国民政府在广州时,便确定从一九二六年十一月起征收内地税。各帝国主义国家虽然表示反对,广州等地海关仍断然地在征收。国民政府迁汉后,财政部又发出布告,从一九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在新光复的长沙、岳阳、武汉、宜昌、沙市、九江等地循例征收,在原来洋货进口百分之五的税率以外,普通商品附加百分之二点五,奢侈品附加百分之五。国民政府一面着人通告在汉各国领事,一面从一月三日起接管各地海关,派人监督海关征收。不久,陈友仁、孙科、宋子文等发起组织“收回税关研究会”,计划由武汉政府正式收回各地海关,使关税完全自主。征收附税,控制海关,不仅有收回关税主权、反击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意义,当然也可使武汉政府增加一笔财政收入。但是,由于英国、日本等帝国主义相继对武汉政府实行经济封锁,进出口贸易急剧下降,真正得到的附税收入并不多。

第三,设立银行。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日,武汉政府财政部领导设立了中央银行汉口分行,负责掌握发行货币,管理金融行政。银行行长为宋子文、经理为陈行。中央银行汉口分行办公后,立即以发行湖北金融公债和向汉口各商业银行借来的款项三百一十六万元为资本金,陆续印发了一批新钞票。同时规定:一,湘鄂赣三省通用大洋券,“一律兑现,照常通用”;二,湘赣桂三省通用毫洋券,待三省中央银行分行成立,即行兑现;三,总司令部发行的临时兑换券,另行收兑。[35]值得注意的是,新印发的钞票,几乎全部由财政部借去,以弥补财政赤字。到四月中旬,财政部向该行透支之款数达三千六百万元。[36]本来,财政出了赤字,可以由银行信贷资金补充。但这种补充应该是有条件、有限度、也是临时的。如果生产没有发展,市场缺乏足够的商品,这种补充只是账面上的弥补,物资的缺口仍然存在,赤字的危害并未消除。在缺乏物资保证的情况下,随意扩大货币的发行,并大幅度地供财政透支,不仅不会解决财政支绌的困难,反而造成银行的信用危机。同时,大洋券一律兑现、毫洋券缓行兑现、临时兑换券另行收兑的规定一公布,立刻引起社会上的混乱,商业与金融均受沉重打击。湖南省财务委员会在给武汉政府财政部的电文中说:“自革命军兴,各军以中央银行临时兑换券、湘鄂赣三省通用毫洋券、及广西毫洋券行使市面,曾由湘政府电令布告,通饬各县,一律按照法价收用,准其完纳赋税厘金。”现在中央银行汉口分行仅指定新钞票及大洋券两种票币可以兑现,对于临时毫洋各券却无具体收兑办法,使它们代价低落,日甚一日,“商家因贸易往来,收存此种票币者,既不能持出省外购办货物、周转资金,用于省内交易,复各怀疑拒绝,而界邻赣边等县,尤又有此种票币,多数输入,辗转壅塞,日酿纠纷”[37]。湖南如此,其他省份也一样。这种情况,再加上国内外反动派一面禁止上海、天津的现金输往武汉,一面又千方百计地转移或吸收武汉的现金,使武汉现金奇缺,以及武汉和各地工商衰落,物资匮乏,必然使金融阻滞、货币贬值。不仅那些实际已不能兑现的临时、毫洋各券顿成废纸,连虽说可以兑换、实际毫无兑换准备的大洋券、新钞票的信用,也降到最低点。中央银行汉口分行原想以发行新货币、停兑旧货币来增加收入,结果却使金融紊乱、通货膨胀和工商业进一步衰落,不仅没缓和财政困难,反而加剧了社会的动荡,影响了武汉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第四,统一财政。前一个时期,许多军事长官在占领某地后,即自行委派该地的财政官吏,就地抽捐派款,筹措军饷。到一九二七年二月,除广东、湖北两省财政长官是国民政府统一委派的外,其余各省都是军人自己任命。同时,占财政支出达百分之八十的军费,则由蒋介石的总司令部统一支付,成为他培植嫡系、图谋不轨的资本。这就影响了武汉政府的财政收支,是出现大量财政赤字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统一财政的问题,一直是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议论的中心。在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统一财政案》,明确规定:在正式省政府成立以前,各省财政主管人员由财政部选任,他们不属军人统辖,直接受财政部的领导与监督;凡新光复省份,由财政部派员接收其财政,军人不得干预;非经财政部许可,各省不得自行征收新税、改定税率、设立新银行,不得发行新公债或钞票、取消通行钞票。[38]根据统一财政的精神,武汉政府确定军费归军事委员会管理,不再由总司令部支付。又通令各军政机关的一切款项,必须存入中央银行。财政部并积极筹组中央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湖南省分行,作为各省的金库,以各省没收的全部逆产、官有财产的一部及部分税收收入作基金。上海光复后,立刻委上海商业银行经理唐寿民为中央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在上海筹措建行事宜。

江浙地区是中国最富庶的地区,上海更是中国最大的工商业中心和金融枢纽。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为了统一财政、增加税收,曾决定以财政部长兼江苏、浙江财政处长。当北伐军逼近上海,上海工人正准备以武装起义来响应时,武汉国民党中央和武汉政府决定派宋子文与陈友仁、孙科去上海指导工作。占领上海后,武汉政府又发布通令,特派宋子文“即日赴沪,全权管理财政事宜,所有江苏、浙江两省财政,均归统一。关于一切税收及与中国商家银行等筹款或借款等事,必须由财政部长办理,方生效力。此外无论何人,用任何名义,如有干涉财政税收或擅自借款及擅定其他筹款办法者,国民政府概不承认”[39]。然而,武汉政府的行动还是太迟了。当宋子文于三月二十八日到达上海时,蒋介石已兼程于两天前到达。他置武汉政府的通令和任命于不顾,自己委派了上海和江浙地区的财政负责人,把中国这个财富之区的税收窃为己有,从而有了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经济基础。在他的影响下,宋子文以武汉政府财政部长的身份在上海开展工作,“上海经济界多不与交接”。好不容易向上海各银行、钱庄议借三百万元,又被蒋介石收用,“仅由苏俄之远东银行借得五十万接济汉口”[40]。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宋子文的财政部驻沪办事处于四月十七日停止在沪办公,宋本人也滞留上海,不返武汉述职。武汉政府统一上海与江浙财政的活动完全失败。李济深四月十五日在广州反共后,广东财政厅长易人,广东与武汉政府的财政联系完全断绝。其他各省的财政也未能统一在武汉政府领导下。

武汉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各项措施,都未成功,财政困难没有办法解决。四月五日,代理宋子文职务的张肇元在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上报告:现在财政困难已极,“目前预算要一千二百万,湖北的收入还不到三百万,又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得到的事”。怎么办呢?他提出了一个发行九百万国库券的计划,就是让赴前线去的军人带着新发的九百万国库券到河南、山东、直隶、陕西去使用。规定四月十五日发行,六个月到期后到四省的中央银行兑现。他解释说:“因为湖北既有债票,又有中央银行的钞票,若再发行这九百万国库券,恐怕经济上要发生恐慌,带到西北四省去发,就不会有什么影响。”[41]很明显,这是一个异想天开、不切实际的计划,说明办理武汉政府财政的人,已经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

一个政权在反动派遗留的废墟上诞生之后,必然会出现财政问题,武汉政府也不例外。为了保证军需、维持政局,武汉政府确实想了一些办法、费尽了心力。但是,由于国内外反动派的封锁和破坏,加上本身措置多有失当之处,无法开源节流,应付裕如,入不敷出的问题始终不能解决,国家财政形势一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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