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女儿墙栏杆的高度比较低,不符合规范要求,对于上人屋面则存在安全隐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边存在可踏面的,护栏高度应该从可踏面开始计算,施工时错误的从结构完成面开始计算。图4-1 屋面栏杆高度1100mm符合要求
【问题表现】
女儿墙栏杆的高度比较低,不符合规范要求,对于上人屋面则存在安全隐患。
【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www.xing528.com)
【原因分析】
(1)护栏高度只从结构层开始计算,没有考虑到装饰完成面的预留高度。
(2)护栏边存在可踏面的,护栏高度应该从可踏面开始计算,施工时错误的从结构完成面开始计算。
【防治措施】
(1)护栏的高度应从装饰面开始计算,在材料下料时就应该计算清楚。
(2)当装饰面完成后变成可踏面时,应该从可踏面开始计算高度(图4-1)。
【工程实例】
图4-1 屋面栏杆高度1100mm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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