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表现】
木地板面层板缝不严,板缝宽度大于0.3mm。
【规范规定】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
14.3.2 竹、实木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8 毛地板及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
10 单层直铺地板的基层必须平整、无油污。铺贴前应在基层刷一层薄而匀的底胶以提高粘结力。铺贴时基层和地板背面均应刷胶,待不粘手后再进行铺贴。拼板时应用榔头垫木块敲打紧密,板缝不得大于0.3mm。溢出的胶液应及时清理干净。
【原因分析】
(1)地板条规格不符合要求。地板条不直,宽窄不一,企口榫太松。
(2)面层板铺设接近收尾时,剩余宽与地板条宽不成倍数,为凑整块,加大板缝,或将一部分地板条宽度加以调整,经过加工之后,地板条不是很规则,因而产生缝隙。(www.xing528.com)
(3)拼装企口地板条时缝太虚,表面上看似比较结合严密,实则刨平后就露出缝隙。拼装时敲打过猛,地板条回弹,钉完后造成缝隙。
(4)板条受潮,在铺设地板条时,地板的含水率过大,而在铺设后由于风干作用而产生较大收缩,从而出现板缝宽度过大。
【防治措施】
(1)控制木材的含水率。地板条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
(2)在拼装前,地板的材料应该经过严格的挑选,有腐朽、翘曲等瑕疵者应该予以剔除,宽窄不一、企口不符合要求的应该经过修整后才可以使用。地板条有顺弯应该刨直,有死弯应该从死弯处切断,修正后再使用。
(3)在施工前,房间应该弹线找方,并且弹出地板的周边线。踢脚板周围应该设置凹形槽。
(4)长条地板与木格栅垂直铺钉,当地板条为松木或宽度大于70mm的硬木时,其接头必须在格栅上互相错开,并在接头的两端各钉一枚钉子。长条地板铺至尾声时,要先计算一下差几块到边,以便将该部分地板条修成合适的宽度。装最后一块的地板条时,可将其刨成略有斜度的大小头,以小头插入并揳紧。
(5)木地板刨平磨光后应立即上油或者烫蜡,以免“拔缝”。
(6)若板缝的宽度大于0.3mm,但是小于1mm时,用同种材料的锯末加树脂胶和腻子嵌缝。缝隙大于1mm时,用相同材料刨成薄片,粘胶后嵌入缝内刨平。如修补的面积比较大,影响美观,可将烫蜡改为油漆,并加深地面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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