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是新时期中国对外开放的宏伟设计,被列为中国经济新常态下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重点实施的三大举措之一。2014年,随着世界经济逐步走出低谷,中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政府投资促进政策创新,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大国地位初步确立。卢进勇、陈静和王光(2015)指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2014年已经与引进外资基本持平,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对外投资国。[73]同时,中国企业的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也明显提高,跨国公司数量和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企业面貌已不同以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方式和层次发生了很大变化。今后5至10年,在深化改革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过程中,中国面临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快构建由中国跨国公司主导的跨境产业链。为此,我国应加快各类境外园区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产能合作园区等是我国境外企业的聚集地,是企业集群式‘走出去’的有效方式,也是跨境产业链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机组成部分。境外园区建设应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在相关国家进一步布局各类园区的建设。截至2015年,我国已经在世界15个国家(地区)先后设立了境外经贸合作区,有的已经初具规模,需要认真总结建设经验并加以推广。”
张晓静和李梁(2015)从区分不同区域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入手,采用“一带一路”沿线45个国家2008—2013年的样本数据,利用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识别出不同区域的不同贸易便利化措施对中国出口影响的异质性。[74]成果最后根据实证结果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一是应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的投入,尤其应加快商业环境的发展,重视商业环境在贸易中的作用。二是从地缘角度看,中国在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贸易便利化合作方面重点要有所不同。如与东亚、东南亚及南亚国家应加强商业环境方面的合作;与欧洲国家应加强边境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中亚及阿拉伯国家应加强运输与基础设施以及商业环境方面的合作。
桑百川和杨立卓(2015)提出,目前对“一带一路”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界定“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内涵;第二类是探讨“一带一路”倡议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第三类是分析“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75]这些研究既包括了宏观层面的探讨,也触及结构性分析,但尚未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细分,并按照不同类型国家的特点,分别考察我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关系。故二位学者从实证分析的角度,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的差异为基础,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竞争性和互补性进行计算和分析,为贸易拓展提供依据,并结合不同区域国家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提出了拓展和优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关系的政策建议。建议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在寻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重点将部分优势产能转移到东南亚、南欧、中欧、南亚和西欧等国家和地区,形成带动相关地区发展的新型产业链,并强化我国企业对产业链的整合能力;二是应进一步加强与这些地区国家的政策沟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充分挖掘双方贸易潜力,优化贸易结构,创造贸易新增长点;三是应实现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加强与这些地区国家的外交合作,不断寻求政治互信和共识,确保能源运输安全。(www.xing528.com)
屠新泉和蒋捷媛(2017)探讨了金砖国家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协同发展机制,以弥补两者各自的局限性。[76]他们认为,金砖国家合作具有成形的机制,但是缺乏实质内容。同时,“一带一路”倡议内涵丰富、形式多样,但目前仍缺乏国际机制上的合理性。因此,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具有协同发展的可能性。由金砖国家提供机制支撑,丰富“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容和形式,打造南南合作的新方式。协同发展机制的建立,不仅能推动金砖国家经济合作程度的深化,还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推进。具体而言,协同发展机制首先应该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金砖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战略的对接,通过投资、贸易、技术、教育、基础建设、文化、能源和安全等领域的合作,获得竞争优势和综合利益。其次,以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推动形成更大的南南合作框架,以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金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辐射沿线“一带一路”国家,从而带动其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发展,推进“一带一路”的设施联通。最后,作为对最新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探索,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协同发展机制旨在激发世界经济活力,探索新兴领域的合作,创新发展模式是协同发展机制重要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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