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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贸易与中国复关、入世:初心传承之路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1992—1994年,中国“复关”谈判进入冲刺阶段。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中国的相关谈判由此从“复关”转为“入世”。[21]薛荣久在《世贸组织与中国大经贸发展》一书中,全面阐释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与职能、运行机制、作用、影响与问题、“入世”与中国对外经贸发展等内容。张汉林出版《世贸组织与未来中国》一书,综合探讨

多边贸易与中国复关、入世:初心传承之路

伴随改革开放,中国逐步融入世界。20世纪80年代,以王林生、薛荣久等为代表的一批贸大学者开始研究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薛荣久(1984)探讨了关贸总协定的性质和作用,认为随着我国执行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扩大国际分工,势必要与总协定建立正式关系。参加总协定,对我国利多弊少,所以最好的方式还是争取恢复我国GATT缔约方地位。而在与总协定建立正式关系时,我国将遇到两个问题,一是以什么方式取得缔约方的地位,二是如何解决总协定与我国计划经济制度出现的矛盾。[2]

1986年7月10日,中国正式递交恢复GATT缔约方席位的申请;同年9月,中国以特约观察员身份参加了GATT第八轮乌拉圭回合谈判。王林生(1988)编译了当时贸大的名誉教授杰克逊(J.H.Jackson)发表于美国《向前看》(Looking Ahead)季刊上的文章,向中国读者介绍了杰克逊教授对关贸总协定和美国贸易立法的看法。[3]薛荣久(1988)指出,我国是否能够顺利恢复在总协定中的缔约方地位以及恢复后能否取得预期的利益,关键在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的状况。我们要针对在恢复缔约方地位的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按照总协定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改革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体制,以便获得优惠的恢复条件,减少或消除针对我国的歧视性待遇,扩大恢复后所预期的利益。[4]

从实际进程看,1986—1989年期间,中国恢复GATT缔约方席位过程较为顺利,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较快,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模式差别较大,美欧等西方国家希望通过中国加入GATT进一步加大中国的对外开放,推动中国的社会体制变革;第二,中国当时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与中国的改革步伐相契合,同时,中国与美国、欧洲和日本的关系趋于平稳且与上述国家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美国主要针对的国家为苏联,因此,有将中国拉入多边贸易体制阵营的诉求;第三,中国恢复GATT缔约方席位的谈判所涉及的范围较少,主要是货物贸易,而知识产权投资措施以及服务业市场等问题还未涉及(张汉林,2002)。[5]

1991年,对外经贸大学“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研究会”正式成立,标志着贸大对GATT的研究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薛荣久(1991)指出,关贸总协定的存在与发展对世界、对中国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和国际贸易学科的建设都具有重要影响,我国应当加强对关贸总协定的研究。而贸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研究会”的宗旨之一,就是“为我国的改革与开放服务”。[6]随后,贸大学者着力推进对关贸总协定的深入研究以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7]薛荣久(1992[8],1996[9])强调,中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有利于扩大出口,能够享有参加制定未来规则的权利,有利于打消外国资本对我国开放政策稳定性的顾虑,更有利于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复关”对国际贸易学科发展也有重要影响,突出表现在人才培养、理论与政策、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等方面的挑战。因此,要解放思想,对国际贸易学科进行一些改革。[10]夏申和储祥银等(1992)主编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大辞典》探讨了关贸总协定面临的挑战及其前景,王林生为之作序。[11]桑百川(1993)分析了重返关贸总协定对我国利用外资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认为我国应该明确,今后吸收外资的策略是以提供优良服务,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经济管理体制逐步取代依靠地方倾斜政策和企业差别政策吸引外资的做法,保证在符合关贸总协定原则要求的前提下,使外商获得优越的投资环境,打消外商的顾虑。[12](www.xing528.com)

1992—1994年,中国“复关”谈判进入冲刺阶段。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中国的相关谈判由此从“复关”转为“入世”(1995—2001年)。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入世”可能给中国带来的各种影响,成为学界热议的焦点。

张汉林(1995)结合《乌拉圭回合最终协定》,分析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如何充分利用多边贸易体制自由化提供的契机,发展本国经济贸易。[13]张汉林和魏晓坡(1996)对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农业协议进行研究,提出农业协议的实施无疑会给我国增加市场准入机会,但国内市场也可能会受到冲击。为此,应做出粮食进出口的一系列政策调整。[14]纺织品和服装领域,张汉林和张海平(1996)指出,我国应积极制订出口发展战略,以质取胜,加快结构调整。[15]张汉林等(1997)所著《经贸竞争新领域——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国际服务贸易》一书,[16]相继获得第六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著作三等奖(1997)和北京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二等奖(1998)。王林生(1996)在南开大学编辑的《世界经济与中国》一书中撰文,探讨了乌拉圭回合与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问题。[17]其先后发表的《乌拉圭回合与环境保护》(1994)、《从法律角度看世界贸易组织》(1996)、《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1999)等多篇成果入选《王林生:蹉跎与求索——国际经贸问题研究文选》(2021)。[18]孙维炎和张汉林(1997)专门探讨了国内规则与世贸组织所要求的国民待遇之间存在的差距。他们指出,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国当时实施的国民待遇与世贸组织相关协议的分歧较少;在服务贸易方面,如果在谈判基础上实行“对等互惠的国民待遇原则”也不存在什么问题;在知识产权和投资方面,我国与世贸组织的分歧较大,应考虑增加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市场的公平竞争;在外资方面,应在调整我国产业政策、加速国内各产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投资领域的外资国民待遇。[19][20]桑百川(1997)结合世贸组织原则,讨论了“入世”后中国经济特区的作用和发展方向。[21]薛荣久(1997)在《世贸组织与中国大经贸发展》一书中,全面阐释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与职能、运行机制、作用、影响与问题、“入世”与中国对外经贸发展等内容。[22]该成果于1997年获得第六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著作二等奖。张汉林(1999)出版《世贸组织与未来中国》一书,综合探讨了“入世”对中国电信业、汽车业、纺织服装业和保险服务业等各个领域的影响。[23]

邹东涛和华晓红(1999)主编的《“入世”机遇与挑战:中国加入WTO的宏观分析与行业对策》一书,从宏观和行业两个层面讨论了WTO对我国经济的影响。[24]华晓红(2001)还根据WTO规则和美欧公布的中美中欧双边协议主要内容,从削减关税、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放开贸易权和分销权、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入世”可能对我国产业带来的部分影响:“‘入世’会给一些产业、一些企业带来压力,在短时间内遇到较大困难。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打破改革和发展的僵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使企业转变机制,提高竞争力……。‘入世’是要最终在我国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市场经济体制,它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是长远的。”[25]赵秀臣(2001)同样认为,“入世”虽然短期内会使我国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但长期来看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加入WTO不能只看关税收入。“入世”后,关税降低会降低进口价格,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可以提高企业利润率,激发市场活力。加入WTO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我国积极主动融入世界经济大潮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我国的总体发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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