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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吸引外资并提升效率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Jonker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对引进外资的争论和疑虑逐渐平息,外商投资中国的信心也空前坚定。2001年底,中国正式加入WTO,扩大了外资引进领域,增加了政策透明度。[28]孙玉琴回顾了1979—2000年期间外资来源结构,总结出外资仍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以加工贸易为主。杨荣珍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体系,指出当前法律存在诸如缺乏对外资的引导、相关法律透明度不足、税收制度不够完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单一等问题。

1.历史背景

经过改革开放十多年的发展,外商对中国经营环境的信心大幅增加,FDI占外资总额的比重快速提升,对外开放的地域和领域进一步扩大。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针对“姓资姓社”问题的争论,提出“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强调要保持政策稳定性,破除了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桎梏。国内对引进外资的争论和疑虑逐渐平息,外商投资中国的信心也空前坚定。

在这一阶段,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外资金、资源、技术管理经验”,强调“对外开放的地域要扩大,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利用外资的领域要拓宽”。1992年,我国开放特惠政策推广到沿海及内陆尝试。1999年颁布的《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明确外商可以参与并购国有企业。2001年底,中国正式加入WTO,扩大了外资引进领域,增加了政策透明度。在这一过程中,随着“双缺口”的逐渐消失,我国增强了对外资向特定行业的有意引导,以利于引进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同时,资本账户下允许外资并购以及1994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给予外资优惠等措施,推动了制度框架的建立,给外资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这段时间中,引进外资仍然存在经济结构上的问题,如中西部引进外资比例较低,服务业开放程度不足,外资出口带动作用集中在加工出口而非直接出口。这些问题都影响着外资利用的质量与效益。

2.主要阶段特征

(1)随着外资的引入数量开始增加,如何目的性地引导外资流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成为学界重要关注的研究课题。林桂军和任靓(2016)在事后总结我国引进外资的政策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引进外资的政策附属于我国的出口政策和进口政策。出口政策要求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我国在引进外资上也强调引进能够出口创汇的外资。我国进口政策的目标是进口国内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为了配合这一目标,在引进外资上,我国则强调引进能够带来先进技术的,有时还强调替代进口的能力并要求外资在国内采购原材料物资。[16]王素贞(1992)通过对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及中国台湾的研究发现,这几个国家和地区都通过制订合理的政策控制外资流向,将外资主要投向制造业领域,并将外商投资的重点放在吸收经验和技术以及加强对相关人才的培养上。[17]根据这些经验,王素贞提出,中国应该结合国家产业相关政策,对外资流向进行诱导,保证外资能够促进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外资和外贸相结合,需加强教育投入,重点培养高素质人才等。林桂军等(2009)发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以外汇储备形式外流的资金与引进的外资在数量上几乎相等,因此,断言我国引进外资已经不是为了弥补资金的短缺,而是为了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18]褚祥银(1994)主要关注了特区和所有制形式,提出了外资引入的几点建议。[19]褚祥银(1996)还认为,有限的外资对地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尤其是对这一地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产生了重要影响。[20]马春光(1996)认为,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学习跨国公司全球化的模式提高竞争力。[21]童书兴(1997[22],1998[23])认为,我国应该引入劳动密集型技术设备,这更符合我国的现实状况,而且相对更具优势。针对一些企业与外商所签订的合约不完善,影响技术引进的情况,童书兴建议,我们在利用国外资金时,应该重点关注技术引入,且在合约中应该掌握多数股权,来保障自身的话语权。桑百川(2003)针对跨国公司在中国本土化的特征,提出中国企业应该融入全球产业链,加强自身技术开放能力,更好地分享国际经济利益。而政府应该完善跨国公司投资和支援制造业内移政策体系,推进中国成为全球制造中心。[24](https://www.xing528.com)

针对早期存在的中西部引进外资不平衡的问题,薛荣久(1997)提出要思想解放,制定政策扶持改善投资环境,加速人才培养。[25]黄晓玲(2003)提出,外资的促进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引进外资的类型和东道国国内条件配合程度。中西部应该引进有基础的传统产业相关外资或者是能帮助实现中西部跨越式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外资。[26]张为付和武齐(2005)证实,FDI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对外贸易规模的增加、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和出口商品结构的改善。[27]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方面,他们提出各地区应该利用区域禀赋,东部以高新技术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FDI为主,中西部以加工贸易为主,合理利用外资。针对服务业有效利用外资问题,洪俊杰等(2007)通过研究物流外资在中国选址发现,市场大小、集聚效应以及高质量劳动力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28]孙玉琴(2005)回顾了1979—2000年期间外资来源结构,总结出外资仍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以加工贸易为主。虽然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外资加快了我国技术水平提高和产业结构调整,但对贸易和就业贡献度较低。[29]在总结内陆地区引进外资不十分成功的教训时,林桂军(2018)认为,与我国的沿海地区相比,内陆地区有两个先天的不足:一是周边缺少大市场,二是运输成本成为内陆地区发展的突出障碍。[30]内陆地区引进外资要充分认识到其价值链比较优势不同于沿海地区,沿海地区的价值链比较优势在依赖规模进行竞争的产品上,内陆地区的失误在于试图复制沿海的生产的规模。他建议,准确地认识本地区产业的比较优势,是决定内陆地区能否成功的另一关键因素。因此,内陆地区应优先开放服务业,鼓励不依赖运输成本的产业和生产阶段引进外资。

(2)针对我国当时外资市场开放较晚、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的特点,贸大学者们分析了我国外资方面的法律框架并给出了指导建议。杨荣珍(1994)系统梳理了相关法律体系,指出当前法律存在诸如缺乏对外资的引导、相关法律透明度不足、税收制度不够完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单一等问题。[31]杨荣珍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建议,如尽快制订引导外资投向的法律法规、增加相关法律的透明度和系统性、对内外企业实施统一税制、完善税收制度建设、加强反避税制度建设以及通过股份制试点丰富我国外资企业组织形式等。何晓兵、李毅和王普光(1994)从理论和实务两个角度详细分析了我国关税方面的政策法规。[32]张汉林和徐静珍(1996)梳理《多边投资协议》并提出服务贸易条款可能会成为将来中国加入WTO的阻力。[33]卢进勇(1997)讨论了TRIMs(《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的提出背景和内容,以及应如何根据该协议调整我国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34]卢进勇认为,我国有关外资的法律法规在土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和国内销售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因此,提出对没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地方政策与中央政策的匹配程度、加强对外资执法力度的监管、正确处理国产化和国际化产业之间的关系和采用梯度开放的政策等建议。王林生(2000)讨论了20世纪90年代世界其他国家的并购高潮,呼吁对反垄断法进行深入研究。[35]桑百川(2000)全面地探讨了改革开放后,外商投资在我国的发展以及对我国国内经济制度的影响,既谈到了外商直接投资的益处和必然性,又不隐藏其潜在的问题和暴露出的弊端。[36]崔凡(2006)就当时呼声较高的外资直接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议。他认为,中国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应从以优惠措施与准入限制相结合为特征的旧模式,向以竞争政策与技术性行业监管措施相结合为特征的新模式转变。[37]崔凡(2007)认为,当横向外资进入中国后,会逐渐建立市场垄断。因此,将防范重点放在外资建立环节是舍本求末。[38]

(3)随着国际环境的改变,我国外商投资环境也在发生变化。桑百川(1997)分析了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对我国的影响及我国应对的方法。[39]他认为,周边国家调整引入外资的政策和法规,与我国产生竞争关系。为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使外商投资保持较快增长,继续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应当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包括改善对外商的管理政策,对其进行优待;把关注的地区和产业政策相结合,保证外资流向和政策相符合;采用多种政策引入外资;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外资的引入质量及利用效率;实施健全的财政货币政策,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等。卢进勇和冯涌(2006)则较早地介绍了国际投资便利化的概念,探讨了其切实成本和收益。[40]而这也成为我国未来一项重要改革的方向。唐宜红和林发勤(2009)发现,随着这一时期国内环境的不断改善,国家双边距离对外资的负面作用不断下降。[41]

(4)加入WTO对中国在外商投资方面有很大的影响,就长远来说,是利大于弊的,但各方面的战略需进行一定的调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课题组(2001)从外资超国民待遇和优惠政策的减少等方面提出建议,认为相关的优惠政策及行业规定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42]卢进勇(2001)提出,“入世”后,中国将履行世贸组织投资方面的协议,对外资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加快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推进投资自由化的进程,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利用外资战略也将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新的调整。[43]王林生(2002)探讨了“入世”后外资对服务业、农业和制造业带来的结构性影响,认为外资对我国技术进步的影响并不会因为“入世”而自发地放大,而需要通过“以竞争促创新”的渠道而实现。[44]张为付和武齐(2004)针对此背景,结合中国利用外资的过程并研究经济政策的特点,提出减少内外资之间冲突的相应对策。[45]

总结这一段时间的得失,大部分观点认为,外资造成了大量竞争冲击,缺乏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在技术水平、营销能力等方面存在劣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课题组(2001)认为,外商只需要策略性地转移落后技术到我国国内就可以实现市场份额增长和利润最大化。但应对方法不是将其拒之门外,而是通过给予国民待遇、加快国企和制度改革来应对。郭飞(2006)认为,外商直接投资是把双刃剑。[46]一方面,它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优化了产业结构和出口贸易结构,提升了技术水平并改善了就业状况,推动了市场经济改革;另一方面,它明显削弱了我国内资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我国民族经济形成强烈冲击,并对我国经济安全和基本经济制度形成较大威胁。对此,他提出我国应大力实施以自主创新为基点的科技发展战略,积极、合理、安全、有效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跨国公司,努力构建“引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的双向开放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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