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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便利化提升我国对外贸易额,促进增加值提高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表明,在控制关税等因素的情况下,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能够大幅提高我国各省份的对外贸易额。贸易便利化促进了返回增加值的提高,这种促进效应主要是由服务产品价格下降引致的。贸易便利化的影响效应与制造业投入的服务化密切相关,并对中等服务投入密集度中间品的返回增加值具有更大的正向促进效应。

贸易便利化提升我国对外贸易额,促进增加值提高

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是WTO成立以来签署的第一个多边贸易协定,也是我国“入世”以后所参与的一次大规模的多边贸易谈判。按照WTO定义,贸易便利化是指国际贸易程序的简化与协调,其内容主要包括海关制度及规则的透明度、海关程序的简化与税费减免以及货物自由过境的制度安排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贸易便利化的表述是:国际货物从卖方流动到买方并向另一方支付所需要的程序及相关信息流动的简化和标准化。贸易便利化最大的益处是可以降低全球贸易的交易成本,对于促进全球价值链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刘斌等(2019)认为,贸易便利化不仅是当前国际贸易最大的发展机遇,也是重塑全球生产网络的重要途径。[201]宋加强和王强(2014)也认为,贸易便利化发展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发展壮大。[202]

在研究贸易便利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方面,贸大学者做出了可喜的贡献。杨军等(2015[203])和李思奇(2018[204])都认为,贸易便利化不仅可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社会福利提高,也可带动邻国贸易条件的改善。李玉梅和李长军(2016)准确研判中国与TTIP(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主要成员之间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差异,把握TTIP催生的国际贸易便利化新趋势,以应对全球贸易规则变迁的挑战。研究发现,虽然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整体上升,但与TTIP发达成员的差距依然较大,在口岸效率、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低于平均水平,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及建议。[205]崔鑫生等(2019)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视角,实证研究了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各省份国际贸易和省际贸易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研究表明,在控制关税等因素的情况下,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能够大幅提高我国各省份的对外贸易额。此外,虽然贸易便利化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会在短期内抑制省际贸易,但是它能够通过国际贸易促进省际贸易,从而提高国内经济相互融合的水平。[206]

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学者们针对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贸易便利化做了大量研究。李思奇(2018)认为,自共同建设“一带一路”以来,中国与中亚的贸易有了长足发展,但各种非关税壁垒仍然制约着双边贸易的畅通进行,贸易便利化有很大的提升空间。[207]洪俊杰和刘辉(2015)通过研究中国与中亚地区的货物贸易往来发现,现阶段,中亚五国对中国的关税壁垒较高、贸易手续纷繁复杂、通关和检疫等方面的效率较低,对货物与人员流动形成了较大阻碍。因此,他们提出,中国应在制度层面与中亚五国积极展开合作,加强与中亚五国在海关、检验检疫以及边境贸易管理等领域的互助合作,建立统一的货物与资质评定标准,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消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推进区域内贸易便利化进程。[208]

服务贸易便利化方面,庄芮等(2016)提出了改进措施:首先,海关应与国际接轨,在出入境管理系统和报税系统的下拉菜单中增加服务贸易行业编码,按照技术服务、旅游服务、运输服务、咨询服务、金融服务和文化服务等大类划分行业,并进一步在这些大类下细分行业;其次,质检部门应该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增加服务贸易质检工作的灵活性,简化服务贸易质检程序,特别是简化服务贸易原材料和样品的检验程序;最后,税务部门应积极探索新的服务贸易税收管理模式,充分考虑服务产业和服务贸易自身的特征,服务贸易的计税原则要与实践相结合。[209]姚新超(2013)对WTO框架下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困境及复边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引发的争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以此为基础研判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趋势。[210]林桂军(2015)特别强调成本型壁垒对服务业提高生产率的抑制作用,认为这一问题在多边、区域和双边贸易谈判中是难以得到解决的,必须依靠主权国家自主进行改革。[211]王晓东和胡瑞娟(2006)通过计算我国及世界主要国家的运输服务贸易描述性统计指标、贸易竞争力指数(NTB)及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现状进行了动态分析。研究表明:中国运输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处于劣势,亟待加强;国内运输产业的效率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从动态角度看,2000年以来,中国交通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出现小幅上升的可喜势头。[212]

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进口方面,崔鑫生等(2020)研究发现,贸易便利化水平对我国农产品工业品和中间品进口贸易的影响非常显著,贸易伙伴国的贸易便利化有利于促进中国进口。[213]在出口方面,张晓静、李梁(2015[214])和聂骁远(2020[215])等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的出口贸易影响显著,而且其影响程度远大于关税减免。刘昭洁等(2018)认为,提高我国及其贸易伙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会提升我国的出口贸易量,我国不仅应当积极参与各项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制定,以此提升我国整体的治理水平,还应当大力推动主要贸易伙伴加入该协议,并开始着力推动区域性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可行性研究[216](www.xing528.com)

此外,贸易便利化措施是推动价值链分工体系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动力。刘斌等(2018)认为,贸易便利化措施是深化价值链分工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构建内需主导的对外开放新模式。贸易便利化促进了返回增加值的提高,这种促进效应主要是由服务产品价格下降引致的。贸易便利化的影响效应与制造业投入的服务化密切相关,并对中等服务投入密集度中间品的返回增加值具有更大的正向促进效应。[217]此外,刘斌等(2019)认为,从价值链的区域参与和全球参与的视角来看,贸易便利化不仅提高了全球价值链的参与程度,而且可以有效防止全球价值链的“区域碎片化”。[218]吕越和李美玉(2020)的研究表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会显著促进各国在全球价值链嵌入度的提升;贸易便利化会通过提高对外开放度和扩大国内市场规模来促进一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219]

在投资便利化方面,为了提升我国吸引FDI的竞争力,继续释放FDI促进改革与发展的功能,需要弥补短板、强化优势,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环境,改善FDI预期,以扩大开放及积极吸收FDI反制美国的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李玉梅和桑百川(2018)对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环境进行评估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路径。在中美贸易争端不断升级的背景下,提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对我国拓展新的贸易空间和投资市场具有重要意义。[220]朱明侠和左思明(2019)基于基础设施水平、法制环境、金融与电子商务以及劳动力市场等四个指标构建了“一带一路”沿线48个国家的投资便利化水平指标体系,通过对沿线国家投资便利化的比较分析,提出未来应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金融与货币合作、推动自贸区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和协调贸易投资规则等方面采取措施,以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便利化程度。[221]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对贸易便利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早在1992年,严思忆就提出,建立现代化的高科技通信网络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客观需要。[222]张家瑾(2001)指出,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较为困难的成长阶段,现行物流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此,她提出解决物流瓶颈的几点措施建议:一是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中心,实现物流配送体系的社会化和产业化;二是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实现物流配送体系的现代化;三是制订完整高效的物流配送方案。[223]屠新泉和蒋捷媛(2018)认为,跨境电商的出现影响并改变了现行的国际贸易体系。因此,我国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必须顺应变化,加快自身《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的制定上掌握主动权。在具体措施方面,可以通过推动《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扩围谈判,积极参与全球贸易规则的讨论;推动建立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指数,用定量方法评估各国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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