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符号论美学家苏珊·朗格认为,艺术是情感的符号。俄国美学家普列汉诺夫也认为:“艺术既表现人的情感,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的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36]对此,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也是赞同的,他以一位作家的身份说:“人们用语言相互传达思想,而人们用艺术互相传达感情。”[37]
如果我们同意上述美学家和作家的观点,就一定要非常重视审美鉴赏活动中情感的作用。
情感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反应形式,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身需要所做出的一种复杂的心理反应,也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态度。与动物的情感相比,人的情感具有非常强烈的社会性色彩,可具体划分为三项内容:道德感、美感和理智感。另外,它还可以划分为肯定性的情感——爱与否定性的情感——恨。当一个人的欲望得到了满足或其欲望满足行为得到了促进时,就会引发积极的情绪状态,并巩固为一种肯定性的情感。反之,则会引发消极的情绪状态,并巩固为一种否定性的情感。所以,人的情感是非常复杂而高级的,它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发展,具有社会历史性。相比之下,动物的情感则是比较简单的,是生物性的低级情感。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会更加便于我们理解。
同样发生在母子之间的爱,人类社会中这种爱的发生包含了爱与回报爱这样一个过程。母亲对孩子的爱,一般都会得到孩子的回报,他们要么报之以微笑,要么在成年之后孝顺母亲来回报母亲给予的爱。而这样一种爱的形式,在动物那里是不太可能发生的。我们几乎没有见到过一只被老狐狸驱赶走的小狐狸,哪一天会叼一块肉回来孝敬它的父母。在动物世界中,是极少有投桃报李这种回报爱的事情发生的。
艺术是情感的传达,对于艺术表现形式的欣赏,如果离开了情感体验,那也就不知道所欣赏的是何物了。
艺术表现形式是个别与普遍的统一体,就内容而言,它是思想和感情的混合体。艺术作为情感的符号,它所表现的不是个人的情感,而是人类的情感,确切地讲,是关于人类情感的“概念”。它深藏于人的内心,具有个别与普遍、感情与思想、爱与恨交织、统一在一起的特征。对于这个内容的揭示,普通语言是无力完成的,但是艺术却可以承担起这个责任,完成起来得心应手。所以,高品质的艺术欣赏活动,对于鉴赏主体的情感品质也是有所要求的。(www.xing528.com)
首先,艺术欣赏者得拥有审美感情。
艺术表现形式不同于科学、数学和逻辑的符号表现形式,它是形象性的,而不是抽象性的。尽管它也有抽象的表现形态,但这种形态本身还是形象性的,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或公式。宋代文豪苏东坡就说过:“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艺术形式所表现的并不是它所再现的事物,而是比经验中的个别更具有普遍意义,并包含有更多意味的东西。这个东西,被美学家克莱夫·贝尔叫做“意味”,被苏珊·朗格具体化为“情感”。艺术家靠直觉和想象来表达这个朦胧的、神秘的且似是而非的东西,而艺术鉴赏者也必须靠直觉在作品中捕捉和感知这个东西。在克莱夫·贝尔看来,有了这样的直觉力,人才算是在开展真正的艺术审美活动。因为在这个时候,人们才算是投入了审美感情,并在接下来发生的移情和共鸣现象中体验到艺术审美的乐趣。
其次,艺术欣赏者得拥有博大的人文情怀。
艺术作品中所蕴含的情感是人类的感情,而人类的感情当然就要比个人的感情丰厚、饱满、细腻且复杂得多。通常这样的感情,我们是说不清楚的,甚至是说不出来的。比如,爱极生恨,真正的爱往往连着恨。对于这种复杂而又高级的感情,我们通常只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却无法通过语言准确地加以表达,而艺术家却可以通过塑造艺术形象来自由地表现。不过,如果观赏者没有深厚的人生阅历和人文修养,在生活中体验到的情感不够丰富,领悟到的感情不够饱满,那么在观赏那些优秀的艺术作品时就无法深入其中,也无法在作品内容中得到共鸣的体验,从而真正地走入作品,和作者默契地开展思想感情上的交流活动。
列夫·托尔斯泰说:“艺术活动的基础是这样的:一个人用听觉或视觉来领悟他人传达的感情,这个人便能体会到传达情感的人所体会过的相同的感情。”[38]但是能够体验到感情是一回事,能否准确、深刻、细致地体验到作者所表达的感情又是另一回事。艺术审美活动中的情感体验,虽然要依据作者表达的内容,但是,并不等于要完全符合作者所表达的内容,与作者本人的情感体验同一。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家之言,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是偏颇之处也显而易见。第一,艺术家在艺术作品中所表达的感情,不一定都非得是自己体验过的。很多时候,它只是基于艺术家非凡的想象力。第二,在艺术审美活动中,人们的情感体验也具有主动性,鉴赏主体的文化素养和平时积累的情感认知程度,都会让他们在开展艺术审美活动时,一方面更加深入地体会到作品的内涵和意蕴,另一方面也发掘出一些连创作者本人都没有意识到的思想情感内容,让整个情感体验活动显得特别深厚而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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