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与消费、艺术生产与艺术欣赏、艺术创新与社会现实中人们的审美期待之间的密切关系,很容易让人们产生一个错误的认识,就是艺术作品一定要和时代文化发展环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必须像一面镜子一样如实地反映现实社会,成为时代精神的象征。
事实上,艺术作品既是对现实的反映,也是对现实的表现。它为我们提供的不是关于现实的镜像,而是关于现实的意象。这一点,不论是对于具象性作品,还是对于抽象性作品,情况都是一样的。正如美学家科西克所说:“每一个艺术作品都具有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双重特性:它是对现实的表现,但是它也构造现存的现实——不是在作品之前或者作品之后进行构造,而实际上正是在作品之中进行构造。”[23]对于这个新的构造,艺术欣赏者的反映是积极的,他们在一个个关于新形式的欣赏活动中受到感染,从而形成了观察历史的新角度,形成了自己关于以往历史问题的新观点。比如,当人们看到拉斐尔的作品之后,必然就会重新审视和评价达·芬奇的创作。如果新的表现形式不断地涌现,那么人们也就会对过去的作品不断地产生新的观赏角度和形成新的评判尺度。这种促进作用在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内容的同时,也必然会提升人们的精神品质,从而让他们在现实中带着新思想来重新审视、评判和构造现实,让精神的力量转化为一种改造现实的力量。从这一点来看,艺术生产活动固然受社会上的艺术消费活动的影响,但是,它在社会文化消费活动的带动下的自身发展反过来又影响了艺术消费者的思想感情,让他们在生活方式上开始模仿艺术,也让艺术开始成为一种影响现实社会发展的文化价值观。
马克思在谈及古希腊艺术的魅力时,曾经说过:“困难不在于理解希腊艺术和史诗同一定的社会发展形式联系在一起。困难的是,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予我们艺术的享受。而且就某方面来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24]每一个时代的艺术都有自己发生、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古希腊艺术的发展也是如此,离开了古希腊社会的城邦制度,离开了它的宗教和哲学观念,离开了古希腊民族的风俗习惯,我们就难以真正理解和欣赏这种艺术。但是,艺术的价值并不只是作为时代文化发展的象征物,也不仅是用来说明某一特定社会发展形式的证明材料,艺术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自身的意义上,即审美价值上。我们对艺术表现形式的肯定,主要是因为它在传达人类情感方面的强大功能,而不是它在传承文化、记录历史、象征精神方面的作用。明月无古今,情怀自浅深。不同时代和地区的艺术家所表达的现实感情虽然形态不一,但是就实际内容而言,却是能够为人们所感知和理解的。关于这一点,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说:“一个中国人的眼泪和笑声会感染我,正像一个俄国人的笑声和眼泪一样,绘画、音乐和诗(如果它被翻译成我所理解的语言)也正是这样的情形。吉尔吉斯人和日本人的歌曲能感动我,虽然不如感动吉尔吉斯人和日本人那样深。日本的绘画、印度的建筑和阿拉伯的神话也同样感动我。”[25]艺术之所以是伟大的,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它能够打动人,能够引起广泛的共鸣。古希腊的艺术之所以能够穿越时空,超越特定的时代,到今天还能够令人感动,甚至成为人们创造、欣赏艺术的典范,就是因为它们致力于传达人的情感,而且还形成了自己的形式风格系统。(www.xing528.com)
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艺术,每一个时代里的人们都特别喜欢欣赏属于自己时代的艺术表现形式。但是这并不是说,艺术与现实的关系就是机械的模仿或直接的反映。艺术创作与艺术欣赏活动并不是现实中生产与消费关系的翻版,艺术家的表现与社会消费群体的期待也不是庸俗的迎合和取悦关系。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艺术创作活动越来越自觉地依照自身的规律,摆脱外在因素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文化功能。而艺术作品也越来越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产品影响和作用于艺术欣赏者,让生活模仿艺术,让审美影响人生。
马克思的生产与消费理论,让我们看到艺术欣赏活动对艺术创作活动的积极影响,同时也让我们了解艺术生产与消费活动的特殊性,看到物质生产的发展与艺术生产的发展之间的不平衡关系。生产艺术的现实条件可能已经改变了,但是曾经由各种各样的现实条件所催发的艺术,有的却成为影响后世艺术创作和欣赏的经典。它们穿越时空,摆脱现实的羁绊,以艺术史的方式影响着艺术生产的内容和发展,实现着经济学领域中的生产与消费关系在艺术美学领域中的转译,让艺术的生产与消费、作品的欣赏与接受有了自己的关系表达。而对于这种关系的深入研究,不仅让接受美学走上了历史舞台,而且还引发了一场美学革命,从而推动了西方现代艺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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