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艺术是人类主体性精神的象征形态,但具体而言,它却只是人类审美意识的物态形式。由于它集中反映了人类审美意识的全部内容,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17],因此,它要比自然美更加具有审美性。在德国古典主义美学家黑格尔眼中,美和艺术,就是一回事,只有艺术才是美的化身。
说艺术的审美性特征,不能不讲它自己的成长历史。
在漫长的人类进化过程中,由猿向人的演变离不开一个标志性文化产品的出现,那就是打制石器。作为人类最早拥有的劳动工具,它不仅揭开了人类文化发展的序幕,而且也开启了人类艺术创造的大门。
在工具制造和使用活动中,人们除了训练了自己的劳动技能外,同时也培养了自己的形式感受力,对于产品的形式外观也产生了观念上的要求。它让人的感官功能逐渐地从一种偏于本能的反应状态发展为一种偏于自觉的反应状态,在心理上,也从一种动物性的快感演化为人的美感。随着这一进程的不断发展,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特殊事件的激发下,艺术就从工具制作活动中独立出来,成为专属于审美意识支配的文化产品,它最初的面目就是富于装饰性意义的工艺形态。
在康德看来,图案设计之类的装饰艺术属于自由美。因为它不一定要描写受一种积极观念约制的任何对象。[18]从这个意义上讲,工艺应当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艺术形式。当工艺的形态在现实中出现,并不断发展完善之后,人们心中的审美意识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育成长,其成熟的标志,就是以审美为目的的纯艺术的诞生。
说艺术的审美性特征,不能不谈它与美的关系。
作为一个受审美意识支配的文化形态,艺术的实际表现和美是一样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如果说有,那就只能是表现,即“用感性的艺术形象的形式去显现真实”[19]。对于其他目的,“例如教训、净化、改善、谋利、名位追求之类,对于艺术作品之为艺术作品是毫不相干的,是不能决定艺术作品概念的”[20]。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讲的这番话告诉我们,艺术并不是帮助人们认识事物、培养情操的手段,艺术有它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与手段同一,它的内容即形式,形式也即内容。
艺术表现形式中的确也含有思想性的内容,但是,艺术对于这个内容的表现是以感性或形象化的方式来完成的。比如唐代诗人王之涣写的这首《登鹳雀楼》:“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它有励志性的思想内容,但是这一思想主题却是通过形象化的方式来表达的。读完这首诗,通常大家都会通过诗词形式所营造的意象当即感悟到这一思想内容,但是如果我们在字里行间找这个思想内容,却无法见到踪影。这不正符合了美学家们所描述的美的特征吗?“在美里普遍的与特殊的,目的与手段,概念与对象,都是完全相互贯通的。……自然与自由、感性与概念都在一个统一体里找到了它们的保证和满足。”[21]艺术与美在特征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们对其审美性特征的确认。
讲艺术具有审美性特征,不能不谈它与风格的关系。
艺术创作活动离不开艺术家对风格的追求。风格是什么?风格最初的意思是指一种书体[22],后来成为艺术批评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艺术作品在整体上呈现出的具有代表性的独特面貌。假如一个艺术家在其创作生涯中产生了属于自己的风格,那么,这就意味着他的一生没有白过,他在艺术上的不懈努力有了应得的回报。
艺术风格的形成,是主观性的内容(如艺术家的个人生活经历、思想观念、艺术素养、情感倾向、个性特征、审美理想等)与客观性的内容(如艺术家所生活的时代、社会,所隶属的民族、阶级,所选择的题材、体裁、艺术门类等)相结合的产物,具有多样化和同一性的特征,所以要在创作中实现它,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18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博物学家布封有句名言:风格即人。[23]他讲这句话的意思,主要是说艺术家在表现方式和手法等方面显示其人格的一些特征。
黑格尔对这句话展开了批判。他认为,谈艺术风格问题,不能只是着眼于主观和任意的发挥,艺术家若是把这样的作风带入艺术创作活动中,并认为这样就可以创作出富于独创性的作品,让它产生审美的价值,这种想法未免过于天真了。“艺术家的独创性不仅见于他服从风格的规律,而且还要见于他在主体方面得到了灵感,因而不只是听命于个人的特殊的作风,而是能掌握住一种本身有理性的题材,受艺术家主体性的指导,把这个题材表现出来,既符合所选艺术种类的本质和概念,又符合艺术理想的普遍概念。”[24]这就是他对艺术风格的认识。在这种关于风格的思想认识中,富于个别和偶然的艺术家们的独创性表现与真正的客观性内容,如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力量及黑格尔所讲的人的主体性——心灵,是统一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艺术家在创作活动中都非常看重个性表现的价值,追求独创或风格的意义,黑格尔对风格的深刻认识,为艺术家们在实践活动中的风格追求行为指明了方向并铺设了道路。他说,一件艺术作品“要想表现出真正的独创性,它就得显示为整一的心灵所创造的整一的亲切的作品,不是从外面掇拾拼凑的,而是全体处于紧密的关系,从一个熔炉,采取一个调子,通过它本身产生出来的,其中各部分是统一的,正如主题本身是统一的”[25]。当这样的作品产生以后,艺术家才能证明自己是富于独创性的,他把个别(材料)与普遍(形式)、主体(人)与客体(自然)、感性(形式)和理性(内容)统一在了一起,从而让自己的创造物成为审美对象。
最后,谈艺术的审美性特征,还必须讲讲它与“丑美”的关系。
既然艺术所展示的是人的本质力量,所表现的是关于人生的整体形象,那么,在它的形象发展与塑造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个真实的内容,那就是艺术家对丑的表现。应该说,这正是我们可以用来说明艺术具有审美性特征的关键证据。
艺术家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夫。一些丑物,经过艺术家的处理,就可以化丑为美,让人产生喜爱的感情。一些看上去无用之物,也会在他们的选择与匠心安排下变成富于审美价值的艺术品。
艺术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本事呢?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有爱美之心和善于审美的眼光。他们会在艺术表现语言的帮助下让支离破碎的现实变成完整且生动的画卷,让现实中嘈杂的声音变成悦耳动听的音乐,还会让变动不居、难以把握的生活变成一部小说、一出戏剧、一首诗、一段舞蹈……这里面,有他们的发现和感悟,更有他们的想象和创造。他们以情化物,在物我交融的体验当中认识和表现自我,这时,一根折断的芦苇,会让他们感伤生命的脆弱;一朵凋零的红花,会让他们感慨美丽的易碎。“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艺术家就这样,在面对和感受不完美的现实中发现了美,在具体的艺术创作活动中升华了自己的感情,为世界贡献出一件件美的佳作。它们让我们赏心悦目,使我们的内心充满了愉悦和期望,似乎一下子把握住了生活,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也意识到了一种极其宝贵的身份,那就是自己是生活中的主人。
《诗》曰:“善戏谑兮,不为虐兮。”[26]在一般人眼里,艺术家往往被看成是一群爱玩弄形式的戏谑者。而事实上,由于艺术家在貌似虚幻的形式中融入了个人的思想感情,让艺术表现形式有了自己的内容和生命,再加上他们会利用恰当的语言表现形式来自我表达,所以,他们并不是玩弄形式者,而是生活的创造者,是美的追求者。在他们的世界中,化功利为审美,化利害为形象,把过程当作目的,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是非曲直尽含其中。生活中的真、善、美,他们可以通过艺术去表现和讴歌;生活中的另一面,那些为人所不齿和厌恶的假、丑、恶,他们也可以通过艺术去表现,赋予它们审美的形式和价值,让人们在观赏这样的艺术形象当中,对它们的丑恶本质有一个更加深刻的感悟,对现实中的这类事物,产生更加排斥的感情。
所以,艺术家对丑的表现,并不出于他们对丑的热爱,恰恰相反,他们表现丑,是因为热爱美。也只有当他们的心灵在现实环境中发育到足够成熟的程度,人生经历了沧桑事变的考验,精神经历了大起大落的磨炼,思想脱离了片面,感情走出了狭隘,他们才会直面惨淡的人生,去表现丑的对象和那些不完美的现实,让人们在审美情境当中,重新审视它们,重新评价它们,在对生活与现实有了新的感悟之后,还能够怀着期待和愿望投入实际的生活当中。在美学中,丑与美是对立的概念,而在艺术创作活动中,成熟的艺术家却让它们实现了统一,化丑为美,不仅丰富了艺术创作的内容,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让审美之光照耀到了生活中的各个角落,使艺术表现活动体现出了更加深刻的内涵,而艺术的审美性特征也因此变得更加明确。
谈艺术的本质问题,目的是想让大家统一认识,树立艺术的大原则,明确艺术发展的方向。而谈艺术的特征问题,则是想让大家看清楚作为审美对象的艺术的特殊形象,避免在现实当中张冠李戴、胡说八道。另外,对于艺术创作活动来讲,认识清楚艺术的本质特征,有助于保证创作质量,比如说,了解了艺术的形象性特征,艺术家们就会着力去创造具有生动感的形式;了解了艺术的主体性特征,艺术家们就会在创作中主动融入崇高的精神品质;了解了艺术的审美性特征,艺术家们就会在创作中努力去发掘心灵的力量,把生动和崇高、个别和普遍、感性和理性、内容和形式在艺术创作活动中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艺术表现形式体现出风格的价值。
艺术要生动,艺术要崇高[27],艺术要有风格,这就是我们探讨艺术特征问题后可以领悟到的现实意义。
[1][俄]普列汉诺夫:《没有地址的信》,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4页。
[2][俄]别林斯基:《别林斯基选集》第2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79年版,第429页。
[3][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2页。(www.xing528.com)
[4][德]席勒:《美育书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87页。
[5]赵一凡、张中载、李德恩编:《西方文论关键词》,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版,第867页。
[6][美]温尼·海德·米奈:《艺术史的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00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97页。
[8]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上),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5页。
[9]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上),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8页。
[10]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下),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6页。
[11]拉丁文,意为无生气的自然。
[12]刘若端:《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99页。
[13](宋)晁以道:《和苏翰林题李甲画雁》。
[14](宋)苏轼:《东坡题跋》卷五,《书朱象先画后》,乾隆又赏斋刊本,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
[15](清)石涛:《大涤子题画诗跋》卷一,《题<青莲草阁图>》,汪绎辰辑,上海美术出版社1987年版。
[16][德]瓦尔特·赫斯:《欧洲现代画派画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1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56页。
[18]关于这一说法,见[英]鲍桑葵:《美学史》,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50页。
[19][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68页。
[20][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69页。
[21][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75页。
[22]在罗马作家特伦斯和西塞罗的著作中,该词演化为书体、文体之意,表示以文字表达思想的某种特定方式。英语、法语的style和德语的stil皆由此而来。
[23]1753年,布封当选为法兰西院士,在入院仪式上,他发表了著名演说《论风格》,此言即出自这篇演说。
[24][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73页。
[25][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75~376页。
[26]《诗·卫风·淇奥》。
[27]此概念义取自德国古典美学的概念系统,以康德的概念认识为基准。崇高的感情与人的主体心灵被对象形式激发有关。崇高并不在于对象,而在于心灵。比起美的形式,它更是主观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