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绘画、雕塑,还是诗歌、音乐和舞蹈,无论它们在形态上看起来有多么不同,表现上又多么各具特色,只要它们是艺术,那么,它们就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它们都在用形象性的语言方式来表现内容,传达感情。一门艺术,一旦失去了形象性的表现特征,就像男人没有了阳刚之气,女人没有了阴柔之美,就不再让人觉得它是其所是,没有了它该有的样子。
因此,俄国美学家普列汉诺夫说,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这就是艺术最主要的特点”[1]。假如说科学家是用抽象性的符号语言编织出了一个世界,那么,艺术家就是用形象性的符号语言编织出了一个世界。俄国艺术理论家别林斯基对此说得更具体:“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诗人用形象和图画说话。”[2]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发问:那西方现代艺术史中的抽象派艺术是属于艺术的,还是属于哲学或者是属于科学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它当然是属于艺术的,因为它的语言表达形式是符合形象性的概念要求的。
不错,假如我们用传统的艺术欣赏方式来看待所谓的抽象艺术,往往会一头雾水,不知所云,这种体验与我们在猛然间去解答抽象性问题时的感受十分相似,很多人就因此把自己看不懂、欣赏不了的现代派艺术统统称为抽象艺术。事实上,作为西方现代艺术史中的一个现象,一个有影响的艺术流派,抽象艺术中的“抽象”二字,并不是哲学范畴中所讲的那种用于分析判断的符号形式,而是被艺术理论家们借来说明一种艺术观念与潮流的概念名词。
荷兰艺术家蒙德里安是著名的抽象派艺术家,他的创作风格被艺术批评家们归类为“冷抽象”。看他的作品,你根本找不出一丁点儿堪称形象的内容,也没有任何明确的主题。很多人看毕加索的作品,已经感觉很费解,很“抽象”了,而蒙德里安的创作在这个方面的表现,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无论是蒙德里安,还是毕加索,他们都是曾经接受过传统美学思想教育和训练的艺术家,难道他们不知道抽象是一种与艺术表现方式无缘的做法吗?
据说,蒙德里安在工作室里创作作品的时候,拒绝打开窗户。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他的艺术创作受到任何外部现实世界因素的影响。可见,他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在做一种在形式观念上与传统不一样的艺术。这种艺术追求的是形式本身的审美价值,它通过点线面这些抽象形式因素间的张力结构关系体现出一种独特的形式美感,展示出一种更加真实的形象性特征。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称这种形式为“有意味的形式”,认为艺术家在创作活动中只有创作出这样一种形式,才能证明他是在做艺术。所以,抽象派艺术并不是在开展一种符合哲学或科学要求的抽象性的表达活动,更不是在背离艺术表现活动的形象性特征,恰恰相反,它是在努力让艺术表现活动的形象性特征更加真实而又鲜明地展示出来。在这方面,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www.xing528.com)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3],这是德国美学家黑格尔的著名论断。通过这个论断,我们不仅知道了美的理念是如何展现出来的,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艺术表现活动会那么强烈地体现出形象性的特征。对黑格尔的美学思想产生积极影响的德国美学家席勒说:“一块大理石,尽管是而且永远是无生命的,却能由建筑师和雕塑家把它变为活的形象。一个人尽管有生命和形象,却不因此就是活的形象。要成为活的形象,那就需要他的形象就是生命,而他的生命就是形象。只要我们只想到他的形象,那形象就还是无生命的,还是单纯的抽象;只要我们还只是感觉到他的生命,那生命就还没有形象,还只是单纯的印象。只有当他的形式活在我们的感觉里,他的生命在我们的知性中取得形式时,他才是活的形象。”[4]这“活的形象”就是对形象性概念的最佳注释。
一个“活的形象”就是美的化身,表现美的艺术只有不断地去塑造“活的形象”,它才会具有审美的价值。抽象性的符号表达形式,通常都很难让人感受到这样的表现,它只是冰冷的概念形式,即便是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结构关系,也只是在说明一个事实,揭示一个现象的本质,而无法引起人们的同情和感动。
一个富于形象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它不同于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现象,它的鲜活表现,是因为艺术家在形式创造活动中融入了他作为审美主体的生命内容,是所谓活的形象,实际上就是内在的生命力量对象化的结果。所以,离开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个性和共性的统一,谈艺术形象性,那就必然是无的放矢的,也是缺乏具体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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