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天津市摊贩市场再现与取缔情况

天津市摊贩市场再现与取缔情况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解放初几年,天津摊贩市场一直是存在的。原有的两个市场变为一个国家统一计划市场。这种“黑市”一经发现,就被工商管理部门取缔。被精简的职工为维持生计,也参加了“黑市”活动,这些人对取缔“黑市”大为反感,认为砸了他们的饭碗!部分农民和商贩,对取缔“黑市”也表示不满。

天津市摊贩市场再现与取缔情况

解放初几年,天津摊贩市场一直是存在的。到1956年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小商贩、小业主,逐步被合营到国营或集体商业。原有的两个市场变为一个国家统一计划市场。由于左的错误路线的指导,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损失。1959年至1961年,我国又连续三年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减产造成粮食等基本生活资料普遍短缺,物价上涨,人民生活面临极为严重的困难。为了节粮度荒,1960年9月国家决定在大城市压缩粮食定量。天津市人均每月粮食定量压缩到了28.1斤,每人每年可少吃粮食50至60斤。粮食不够吃以瓜菜代替,市民凭本购买定量供应的蔬菜,有时每人每天连二两菜也吃不上,食油定量减少更多,有时供应跟不上,造成脱销。物价上涨,粮食、油料、猪、牛、羊肉、禽、蛋、水产品、土产品等15类商品的收购价,以1957年为100,1960年上涨21.7%,1961年上涨56.1%。销售价以1957年为100,1960年上涨9.33%,1961年上涨41.02%。

针对全国面临的严重困难,党中央进行了政策上的调整。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规定“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从此,恢复了农村集市。1961年3月15日至23日,中共中央在广州举行工作会议,讨论和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条例明确规定,允许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农业六十条》兑现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形势开始好转。农民将其种植自留地生产的农副产品拿到农村集市上出售或在农民之间进行交换,或由个体商贩收购后贩卖,并且这种商品经济活动很快扩大到了城市,部分农民和商贩到城市销售农副产品,再给农村换回工业产品。于是城市里出现了自由市场和超出国家供应计划价格的高价农副产品。

当时按照中央文件规定,大中城市不得开放自由市场,进津的农民和个体商贩只好在市区大街小巷摆摊,进而逐渐形成了不合法的市场,即当时被称为的“黑市”。这种“黑市”一经发现,就被工商管理部门取缔。所谓取缔就是组织管理人员定时上街检查,见有摆摊设点的就驱赶。这种方法实际并未见实效,管理人员离开了摆摊的就又出现了。(www.xing528.com)

1961年5、6月间,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规定1961年全国要减少城镇人口1000万,天津市要减少40万,其中职工20万。精简对象是1958年1月后参加工作和来自农村的新职工。被精简的职工为维持生计,也参加了“黑市”活动,这些人对取缔“黑市”大为反感,认为砸了他们的饭碗!部分农民和商贩,对取缔“黑市”也表示不满。由此发生数起与工商管理人员对立,殴打工商管理人员的事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