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大人,指有权势的外国人。语出《官场现形记》第五十八回:“有些不晓得他的姓,都尊之为‘洋大人’。”
“夷”,旧时泛指外国或外国人。这是一种文化和心理上的不平等。英国人早在19世纪30年代就明白“夷”字的贬义,并敏感地表现出了强烈的不满,但鸦片战争后的十几年间,在公文用语中,尤其是民间用语中,“夷人”“夷酋”“夷船”“夷语”“夷货”这样一些用语仍屡屡出现。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人认为时机已到,在《天津条约》的条款中专门写上嗣后“不得提书‘夷’字”这一款:“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
这当然不只是称谓上的改变,也是观念形态上的带有根本性质的重大转变。之后,在正式一点的场合,再不能称来自西方的那些人为夷人,而是改称洋人,尊重一点就是“洋大人”了。这一替代反映了中国传统观念的重大变化。而从当时角度来看,这种改变是被逼迫的结果,也是一种屈辱。(www.xing528.com)
《百年国耻》一书说得好,“洋大人”观念的提出,实际上洋人成了凌驾于清政府之上的太上皇。当时英国驻华参赞威妥玛公然在一篇《新议略论》中,以发号施令的口吻要求清政府“内改政治,外笃友谊”。所谓“内改政治”,就是要求清政府同意外国人在华修筑铁路、架设电线、开采矿产、训练海陆军,等等。所谓“外笃友谊”,就是要求清政府切实保护外国侵略者在华的一切特权和利益,完全按照他们的旨意行事。他们威胁说,如果清政府不听话,“一国干预,诸国从之。试问将来中华天下,仍能一统自主,抑或不免分属诸邦,此不待言而可知”。(《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这些洋大人竟然以分裂中国来吓唬清政府。
《天津条约》之后,帝国主义还是不满足,再一次发动侵略战争,强迫清廷订立《北京条约》。这时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中外反动势力的合流,具体表现为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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