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时期,最流行的热词是:“拨乱反正”。“拨”,是治理的意思。“拨乱反正”其意为赶紧治理乱局,并使社会尽快返回到正道上去。早在《公羊传·哀公十四年》中,就有“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的说法。大唐政权建立以后,人们马上想到了“拨乱反正”这个词儿。有意思的是,最早把这个意思提出来的是刚补了万年县法曹(县里的一个科级小官)的一个小吏,他的名字叫孙伏伽——我们应该记住这个小官员。
孙伏伽于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斗胆地向天子写了封奏折,主题就是“拨乱反正”。唐高祖看了奏折“览之大悦”,表示要学“汉高祖反正,从善如流”,并为孙伏伽升了官。然后明确表示:“朕拨乱反正,志在安人。平乱任武官,守成委文吏,庶得各展器能,以匡不逮。”(《旧唐书·孙伏伽传》)唐高祖的意思是说,我听从孙伏伽说的,把“拨乱反正”当做头等大事来抓,让当官的各得其所,武官尽到平乱之责,文官懂得治平之术,各得其所,使社会走上正常的轨道。
唐高祖是下了决心的,他把孙伏伽的奏折公诸于朝臣,希望大小朝臣都要学孙伏伽的“诚直”作风。这时,孙伏伽又乘势而上,再连上两折。第二折说的是,“一言既出,驷不及口。以此而论,言之既出,不可不慎”。孙伏伽也真够大胆的,他的言外之意是要唐高祖说话算数,不能视拨乱反正为儿戏。第三折是说拨乱反正要有法律保证,而守法要从你唐皇做起,“法者,陛下自作之,还须自守之,使天下百姓信而畏之”。这是直接向高祖挑战,要求他在守法上做出榜样,还上表请置谏官。唐高祖是清醒而宽容的,“高祖皆纳焉”,全盘采纳了孙伏伽的意见。(www.xing528.com)
唐高祖说到做到,武德二年(619年)就颁发了在唐代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租庸调法”,规定每丁交租二石、绢二匹、绵三两,之外“不得横有调敛”。同时宣布“废隋大业律令”,“约法十二条,唯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历史上汉高祖有“约法三章”,这里唐高祖提出了“约法十二条”,意思是一样的,即要依法治国。唐初的“拨乱反正”正是在这样一种宽松的气氛中实施的。
这应该说也是一种“拨乱反正”。长期的乱世把人心也搞乱了,一些人好自夸,多虚言,耳闻之言多不实。扬州录事参军郑世翼耳闻诗人崔信明“博览群书,才思敏捷,下笔成章”,可一见其人其诗,完全不如耳闻的那样完美,至有如是浩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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