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鬻爵”是说执政掌权者以出卖官职和爵位的卑劣手段,来聚敛财富,搜刮民脂民膏。在中国历史上,以最高统治者皇帝的名义公然出卖官爵,而且明码标价,写进正史的,只有汉灵帝一人。“(灵帝)光和元年,初开西邸卖官,自关门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孝灵帝纪》)灵帝是当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最大的卖官鬻爵者。
据《山阳公载记》中说:“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这些资料至少告诉我们:(1)灵帝时的卖官已经成为公开的事实,而且有了卖官的半官方机构——“西园”或称为“西邸”,这是异乎寻常的。(2)首先被列入卖官之列的是比较低级的官吏,如关内侯、虎贲等。(3)后来皇上的胆子越来越大,“私令左右卖公卿”,其卖所得当然落入了皇家的私囊。这就是在汉代社会中也是十分奇特的现象。
有学者对相关资料做了综合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桓、灵时期,宦官专权,为了彻底排斥正直而有真才实学的士大夫,完全废弃了历代沿用的选举和征辟选官制度,公然实行卖官制度。就在灵帝光和元年(178年),公开标价张榜出卖官爵,设西邸卖官处,分级进行售卖。郡守级的二千石官员卖价为二千万,县长级的四百石官员卖价四百万,按资质应当提升的也要出半价或三分之一价。主动向皇帝请求出任某地方官的,随该地的富庶程度定价。一时交不起的,允许赊欠,或分期付款,但到任后要加倍支付。国家的高级官员三公六卿,采取议价制,即所谓的“私议”,暗箱操作的结果当然是利在皇家。卖官制度的发展,到后来官员的调任也要先讲好价钱,然后才能上任。因为官是买来的,一到任后就拼命地搜刮民财,最后还是苦了老百姓。(www.xing528.com)
卖官的常态化和公开化,标志着一个王朝已经走到了它的末路。
东汉后期,政局腐败,不少有志向但无以施展其才华的士人,选择了退隐而保持其高洁品性的生活道路。在《后汉书·梁鸿传》中,记述有隐于吴地,过着“为人赁舂”苦日子的梁鸿其人的故事。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与家人却相亲相爱,相敬如宾,世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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