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是大史学家司马迁晚年激于义愤所说的肺腑之言,体现了中华传统的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人们生和死都要“重于泰山”而应摈弃“轻于鸿毛”的生死观。语出《汉书·司马迁传》。
可以说,这句话淀积了司马迁一生对人世和社会生活的理解。
司马迁判了死刑后,对于为人处世做了自我反省。他说,他和李陵是在宫中任职时认识的,平时并不往来,志趣也不尽相同,更没在一起饮过酒,站出来为李陵讲公道话,完全出于对李陵品德的认识和赞同。经他观察,李陵是个能自守节操的出众人物:侍奉父母很孝顺,结交士人讲信用,对待财货廉洁奉公,取舍之间重德义,能分别尊卑长幼而有礼让,谦恭自约,礼贤下士,又常常想着奋不顾身,为国家的危难而献身。由此,司马迁从李陵平时的修养品德来看,是具有国家杰出人才的风度的。为李陵辩解完全是出于公心。司马迁的本意是想通过论说李陵的功绩,以宽慰皇上,并堵塞那些陷害李陵的谗言。哪里知道皇上会以为这是在诋毁贰师将军而替李陵开脱罪责,于是就把其交给大理寺治罪。司马迁说:“我的诚恳忠心始终没有机会来表白,落了个欺君诬上的罪名。”为此而受到奇耻大辱,使他极为伤心。
司马迁并没有就此倒下。他被捆绑手脚,戴上了刑具,剥掉衣服被鞭打,关在四面高墙的监狱之中。他说,这个时候见到狱吏就知叩头,碰上狱卒就胆颤心惊。为什么呢?是因为逐渐积累了对狱吏威势的恐怖所造成的。尽管如此,但他说自己没有贪生怕死,假如伏法而死,就好像九牛身上失去一根毫毛而微不足道,这和一只蝼蚁被踩死又有什么区别呢?而舆论也不能把我视为是为气节正义而死的,只不过认为我智虑穷尽,罪大恶极,不能自我解脱,终于被杀而已。在这关键时刻,司马迁讲出了这句名言:“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汉书·司马迁传》)其意是说,人总是要死的,有的死得重于泰山,有的死得轻于鸿毛,这是因为他们在死的作用方面有所不同。(www.xing528.com)
按照汉代当时的法律规定,司马迁只有三条路可以选择:一是“伏法受诛”,由此结束了生命。二是出钱免死,当时赎死费高达五十万钱,相当于“中人之家”五家的家产。三是受腐刑,也就是处以割除生殖器的酷刑。选择哪条?马上去赴死吗?司马迁想过了,那太渺小了,这样死了像被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的不值得。重金赎死吗?“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余下的只有一条路可走,忍受最大的耻辱,受宫刑,活下去,把《史记》写完。
据史家考证,司马迁被处宫刑是在天汉三年(前98年)。之前,他已开始了《史记》的写作,但“草创未就”。从狱中出来以后,汉武帝给了他一个中书令的职官。司马迁并不在意,而是专心致志地致力于著述。他一面写作,一面思索着人生的真谛,从中华文明史中发掘出了中华文明的一大哲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