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人类文明开始,知识生产活动就已经存在了。一切自然知识的发现、社会认知的演进以及技术的发明和革新都属于广义上的知识生产活动。可以说,知识生产与人类的其他经济生产活动一样,是人类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动力。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中,知识生产的模式各不相同。比如从组织形式上看,欧洲文艺复兴和航海大发现时期出现的专业学校,以及17、18世纪建立的各类学会使得有组织的知识生产活动成为可能[20];如果对认识论的线索进行追溯,则从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到近代早期经验方法和理性主义的兴起,再到17世纪牛顿学说的确立,知识的认识论内核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导致新的文化形式的产生和制度上的社会进化[21]。但是,在19世纪之前,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知识活动的认识论特征、知识机构、知识活动的人员和知识活动的制度并没有被统一到某种系统结构之中,知识生产活动是分散甚至分裂的。比如,在近代早期的欧洲,自然科学的新发现和技术发明往往是在那些并不被视为社会主要知识机构的私人实验室、手工业作坊或者是在生产实践中获得的;而在中国漫长的古代历史当中,自然和技术知识始终都被排除在正统的知识谱系和知识机构之外。
18世纪末的欧洲,“研究”(research)、“调查”(investigation)和“实验”(experiment)等术语开始被普遍使用,在分散的学术组织和知识圈子中,逐渐形成了对于一种系统的、专业性的、有目的的知识探索活动的需求。[22]19世纪初,洪堡式的现代大学在德国建立,科学研究成为以大学为主的知识机构的专属活动;“一种新的知识认知体系和机构体系随着职业化和专门化的科学家代替通才而出现”[23],知识以学科为单位被进行精确的制度化,而这种结构又因为19世纪后半期伴随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生的知识分化和专业化而日益复杂,形成了基于学科结构的现代科学体系,这种科学体系的基本结构一直延续到今天,并直接塑造了各国高等教育和科研体系的格局。(www.xing528.com)
科学社会学的创始人默顿(Merton)在20世纪40年代对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四项制度上的必需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24],这被视为对现代科学范式的经典描述并被广泛引用,因而在知识社会学中,现代科学研究和知识活动的基本模式也被称为“默顿范式”。简而言之,在默顿范式下,制度化的知识活动以学科为单位在专门的知识机构——通常是大学中进行,科学研究是隶属于学术共同体的科学从业者的专门活动,科学的文化是独立的和自我指涉的,知识的判定和评价以同行评议的方式在学术共同体内部进行。尽管大学在历史上从来都不是唯一的知识生产机构,但是19世纪以来,大学在很大程度上垄断了科学研究活动。更重要的是,以教学与科研相统一为原则确立的现代大学垄断了专业知识的传授和科研人员的训练,成为各个学科共同体对未来的学科守门人进行规训的主要场所,而那些经过科研训练掌握科研技能的人员很大一部分也继续留在大学之中。所以说,基于默顿范式的科学研究活动在认知内核、组织形式、机构特征、人员和制度上形成了一种稳定的统一的结构,也就是现代科学知识的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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