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所采用的各诸侯国的史料不同,各国的官僚制度也不统一,尤其是宋、楚、秦等国的官职名称和职能差别很大,很难与《周礼》的官职体系相吻合,所以搞清楚《左传》所记载的各诸侯国的官制体系,对正确理解经传以及当时的社会文化现象很有必要。清代专门研究该类的专著主要有程廷祚《春秋识小录》中的《春秋职官考略》、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十中的《列国官制表》、沈淑的《左传列国职官》、李调元的《左传官名考》以及沈豫的《左官异礼略》等。
(一)程廷祚的《春秋职官考略》三卷
程廷祚,字启生,上元人,尝举博学鸿词又举经学,著述颇多。程氏依据《周礼》有关官吏制度的史料,引用杜注孔疏来解释经传文中出现的各国各类职官名称。
该书共分上中下三部分,即《春秋职官考略上》《春秋职官考略中》和《春秋职官考略下》。
《春秋职官考略上》为解释各国共有的官名部分。体例是先标举某一职官的名称,引用《周礼》对此官名解释,程氏有时还会简要说明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内的该类官职与《周礼》官职的区别,然后再分别列举经传中含有该职官的文句,并依照周、宋、鲁、齐、郑、楚等顺序,一一列举各诸侯国的该职官以及杜注孔疏的解释。如官职“宰”条下,程氏解释说:
《周礼·天官》:卿曰太宰,其属有小宰、宰夫等官。春秋诸国虽有此官,然其爵命未必相同,其职司亦未必尽与《周礼》合,今但以类相从云耳。[34]
至于为何把宋国置于鲁国之前、周王朝之后,程氏云:“宋国职官备于他国,故今俱以宋为首。”[35]然后程廷祚详细引用桓公、成公以及襄公时期传文中出现的宋国宰官及先儒的注解给予注释。如“桓二年宋殇公时,华督为太宰,已而督弑殇公。诸侯受其赂遂相宋公,按此则‘太宰’,宋之‘相’也”。又成十五年传文向带为太宰,鱼府为太宰;襄九年宋灾,使西鉏吾庀府守。杜曰:“鉏吾,太宰也。府六官之典。”《正义》曰:“鉏吾,太宰。传无其文,说本贾逵。”鲁国次于宋国之后,程先列举鲁国的宰制之官有太宰和宰人,并解释鲁国为何于隐公之后无太宰之职的原因。程氏解释曰:“隐十一年,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程)按自是以后鲁无太宰矣。”哀三年桓、僖宫灾,子服景伯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杜曰:“宰人,冢宰之属。”在郑国下为楚国的“宰”官:宣十二年“楚少宰如晋师”,成十年“太宰子商”,成十六年“太宰伯州犁”,昭元年“薳启疆为太宰”,昭二十一年“太宰犯”。
《春秋职官考略中》为考证列国专有之官的部分,如秦国的“不更”“庶长”条,程考证道:
“不更”,杜曰:“秦爵。”成十三年不更女父,疏引《汉书》称:“秦商君之法,战斩一首者,赐爵一级,其爵名有曰‘不更’,有曰左右‘庶长’者。”但春秋之世已有此名,则不尽始于商君矣。[36]
《春秋职官考略下》为《晋军政始末表》,分别以时间为序,记录晋国历次军队的扩大与整编以及军队的名称和杜注等。如“中军、上军、下军”条,程氏先在图表顶端的横栏内引传文和注疏加以说明:“僖二十七年始作三军”,疏云:“军行重者居中,故晋以中军为尊而上军次之。其二军则上军为尊,故闵元年公将上军。”[37]在下三栏中分别注明这次三军将帅的名字,如郤縠将中军,郤溱佐之;狐毛将上军,狐偃佐之;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
另外,程氏对杜注孔疏的错误还加以纠正,显示出较强的考据功力。如对齐国成公十八年出现的专有之官“士”,程氏考据曰:成十八年,齐侯使士华免以戈杀国佐于内宫之朝。注:“华免,齐大夫。”疏曰:“士者,为士官也,官掌刑政,故使杀国佐。”程氏规杜曰:“然则士盖即士师之官,否则御士之属,而杜误解,以为大夫也。”[38](www.xing528.com)
该书分别列举春秋时期各诸侯国的官职名称并与《周礼》相互比较异同,利用杜注孔疏以及其他史料加以解释或者考证,体例颇简明,考据也相当精审,而且程氏对杜注孔疏的失误也能发现并给予纠正。至于独详于晋国军政,可能作者认为继齐霸没落后,只有晋国军政强大,足与楚国抗衡并且持续最久,有羽翼天子和保护中原诸侯之功。
(二)顾栋高的《春秋列国官制表》
《春秋列国官制表》卷首有列国官制总论,论述了《周礼》官制与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官制有同有异的原因,并举例《左传》内证说明各国卿大夫与天子的关系,探讨了各个诸侯国之间官职名称不同的原因,并且肯定了《周礼》的学术价值。
《春秋列国官制表》分为两部分,先列各国共有职官,纵向排列,把各诸侯国同官异名的称号与其他诸侯国同类官制列在一起,十分简明,并在横向栏中引用《左传》内容为佐证。纵横比较,一目了然。如司寇之职,在鲁、宋、晋、齐、楚、郑、卫七个诸侯国内,宋称为“大司寇”,而楚国叫“司败”,其他都与《周礼》相同。在各个诸侯国独有之官职名表中,一个诸侯国一表形式,也很简明。如郑国独有官职名称有八个,分别是:少正、令正、执政、执讯、马师、野司寇、司墓和门子。在各个官职之下除了列举《左传》传文为佐证外,还引杜注孔疏加以注释,如“少正”条,在最后引杜曰:“郑卿官。”《正义》曰:“十九年传云,立子产为卿,知少正是郑之卿官。”在“执讯”条下,引杜曰:“执讯,通讯问之官。”
顾栋高的《春秋列国官制表》质量很高,简明易懂,可与程廷祚的《春秋职官考略》相互发明和参考,其缺点是图表字迹有时不太清晰。该书有《四库全书》本和《皇清经解续编》本。
(三)沈豫的《左官异礼略》一卷
沈豫生活于道光年间,其他生平事迹不详。该书也是考辨《左传》中各诸侯国的官制与《周礼》所载官职体系相差异的专著,取《左传》官制与《周礼》异者,条举件系,叙谓“三百六十,至周大备。”宣平以降,列侯命卿以外,多树名号:宋多称师,楚多称尹,晋多称军。“皆铺张声耀,掩饰暓乱,非所以严仕版也”。作者把《左传》中有关官职与《周礼》不同者一一列出加以简单注释。至于那些官名“与夫《周官》《国语》《尚书》、风、《诗》名职相同者多未之及,其体例与程廷祚《春秋职官考略》、沈淑《左传职官》各别,亦百官之变革,史志之别录乎”。[39]但程氏间有遗忘,并杜注不详何职,而程氏一概目为官职。
该书注释的体例是先列出某一国的官名,再标举出含有该官职的句子,在该句子下多用双行小字加以解释。如“莫敖”,(《左传》)“桓十年,莫敖患之”,下面引用杜曰:“莫敖,楚官名。”有时不仅引杜注,也引孔疏,使注释更加详明。如“不更”条,“成十三年,及不更女父”,(沈氏出注)杜曰:“不更,秦爵。”《正义》:“商鞅定秦爵二十: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作者在没有其他注释借鉴的情况下,还会自己下按语注释。如哀十四年“虞人”条,(沈)按:“虞人即《周礼·地官》山虞、泽虞等官。”
沈氏治学没有门户之见,虽然注解多采用杜注孔疏,但对包括本朝学者在内的其他朝代有关学者的合理成果也加以甄别采用。如“啬夫”一职,沈氏引用孔安国“啬夫主币之官”,郑云“盖司空之属”。“司城”引程廷祚曰:“春秋宋无司空而有司城。所谓宋以武公废司空也。”
沈氏对《左传》中出现的与《周礼》不同的职官的注释,所采用的史料来源主要有杜注孔疏、汉人旧注、宋人以及本朝顾炎武、程廷祚等人的成果,有时自己也加按语注释。由于只是注释,没有考证,所以不少注释显得过于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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