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孙(1764—1843),字既汸,浙江嘉兴人,曾师从于卢文弨、钱大昕等人,经学功力精深,撰有《七经异文释》,而《春秋左传异文释》是《春秋三传异文释》之第十卷。是书不仅搜求经传异文,而且考证也颇有功力。经文的异文主要以三传经文为依据,《左传》的异文则搜罗范围很广,遍及经史子集。李氏还善于借鉴清朝学者的小学成就,如段玉裁的《说文解字》、邵晋涵的《尔雅音义》等。
李富孙利用小学知识,对其他古籍称引《左传》文字所造成的异文现象加以辨析考证,虽然目的是校勘文字异同,实际上离不开考据学知识,他曾总结其校勘的科学方法,说:“就研穷之余,见经史传注诸子百氏所引,以及汉唐宋石经、宋元椠本,校其异同,或字有古今,或音近通假,或沿袭乖舛,悉据古谊而疏证之,而前儒之论说,并为搜辑,使正其讹谬,辨其得失,折中以求一是。”[9]如隐公三年传文引《诗经·商颂》“百禄是何”,《释文》作“何”,云:“本又作‘荷’。”《唐石经》也作“何”,李富孙对这两个异文进行考辨云:“按《诗》本作‘何’,古以‘荷’为苛察字,负荷作何。《说文》:‘何,儋也。’徐铉曰:‘儋何即负何也,借为谁何之何。今俗别作担荷,非是。’”有的异文是古今字不同造成的,如桓公二年传“其弟以千亩之战生”,《汉书·五行志》引作“千畮”,李氏曰:“按《说文》畮或作亩,《周礼》多作畮,班书亦从古字。”有时李氏用“音转”关系来考证辨别文字异文之间的关系。如桓二年传“命之曰仇”,《汉书·五行志》引作“名之曰仇”,李氏把“名”“命”二字不同定为“音转义同”关系造成的,因为《说文》也曰:“命,名也。”(www.xing528.com)
李氏之书虽是校勘《左传》异文,实际上离不开缜密的考证和训诂的功夫。从该书的内容来看,训诂和考证的内容远远大于校勘文字的内容,所以该书不仅有利于后人了解有关《左传》在古代传承过程中的异文现象及其原因,也可以从乾嘉学派的缜密校勘与考证相结合的治学方法中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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