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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左传》学研究:段玉裁的《春秋左氏古经》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春秋》学方面有《春秋左氏古经》十二卷,后附有《春秋左氏传五十凡》。该书卷首有段玉裁自序称:深痛先子郑重授《春秋左传》而未能尽心此经,又悯今之学者但知稍稍读《左传》,于经文少有能成诵者也。另又有一条段玉裁不迷信《左传》经文而用《公羊》的例子。所以段玉裁又一次判定《左传》经文的错误,有理有据,其实事求是的治学精神令人敬佩。

清代《左传》学研究:段玉裁的《春秋左氏古经》

段玉裁(1735—1815),字若膺,号懋堂,江苏金坛人。段精于音韵、文字,为乾嘉学派皖派的代表人物,治学主张尊古求是。在《春秋》学方面有《春秋左氏古经》十二卷,后附有《春秋左氏传五十凡》。该书是运用考据方法为主、义理为辅的校勘性著作。由于段氏精于小学,方法科学,校勘三传经文时往往能凭借理校发现问题。

该书卷首有段玉裁自序称:

深痛先子郑重授《春秋左传》而未能尽心此经,又悯今之学者但知稍稍读《左传》,于经文少有能成诵者也。乃恭录《左氏》经文,取郑公注《礼》《周礼》存古文、今文故书之例,附见《公羊》《谷梁》经文之异,以小字双行注各条下,为十二篇。又以二家卷数之不同,附注《左氏》各篇之末,每条时出订正之语而不敢蔓衍其辞,仍依《汉志》署曰《春秋左氏古经》。[5]

其书体例是,以《左传》经文为主,列《公》《谷》二家异文于其下。需要出注的地方,段氏的考辨往往很简短,但言而有据。如庄公三十年《春秋》经“夏,次于成”,段注:“《左》无师字,《公》《谷》皆有。凡次必言师。庄二年,公次于滑,亦师也。此经《左》无传,杜云将卑师少,故直言次。愚按,恐是《左》经夺字。”段玉裁不像毛奇龄,一味尊《左》,入主出奴,而是从《左传》行文的凡例推断《左传》经文有阙文的问题,令人信服。另又有一条段玉裁不迷信《左传》经文而用《公羊》的例子。段玉裁运用音韵学知识首先论证古代“杀”“弑”二字的韵部不同而不能通假的结论,又通过《左传》的内证证明,《左传》僖公九年经文“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其中的“杀”必定为“弑”的误字。段氏首先从义理上分析认为,《春秋》为正名之书,凡是臣杀其君的,经文都用弑,没有用杀的。又如成公八年《左传》经文“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段氏认定《左传》经文的“赐”乃是后人所改,凡“赐”经文皆作“锡”。他说:(www.xing528.com)

谨按今《左》经作赐,乃锡之伪字也。《左传》曰:“召桓公来赐公命。”以赐训锡,凡《经》作锡,《传》作赐,如文元年《经》“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传》“王使毛伯卫来赐公命”,是其例也。俗本改传之“赐”为“锡”者,非;此改《经》作“赐”,亦非。《公》《谷》此《经》皆作“锡”,《释文》不云《左传》作赐,今依《曲礼正义》作“锡”。

所以段玉裁又一次判定《左传》经文的错误,有理有据,其实事求是的治学精神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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