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淇曾撰《左传旧疏考正》八卷,目的在于探索《左传正义》中唐人义疏对六朝旧疏的继承关系。而《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的撰写目的,就是搜集包括贾、服在内的汉人旧注为基础,重新构建一部新的《左传》注疏体系,借以取代被清儒批驳得“满目疮痍”的杜注孔疏。该书是刘文淇、其子刘毓菘以及刘毓菘之子刘寿曾等三代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乾嘉学派《左传》研究的集大成者。
1.缘起。道光八年,刘文淇与刘宝楠、梅植之、包慎言、柳兴恩、陈立同赴南京应省试,六人谈到经文旧疏令人不满,便相互约定要重新写定新疏。刘宝楠撰写《论语》经,柳兴恩分任《谷梁传》,陈立任《公羊传》,刘文淇则治《左传》,后来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柳兴恩的《谷梁春秋大义述》、陈立的《公羊义疏》都成为代表当时最高水平的义疏,而刘文淇的《左传》疏则迟迟未能完成。至于刘文淇决心撰写一部新的《左传》旧注义疏的意图,在给沈钦韩的信件中就明确表露过,他说:
窃叹《左氏》之义,为杜征南剥蚀已久,先生披云拨雾,令从学之士复睹白日,其功盛矣。覆勘杜注,真觉疻痏横生,其稍可观览者,皆贾服旧说。洪稚存太史《左传诂》一书,于杜氏勦袭贾服者,条举件系,杜氏已莫能掩其丑,然犹苦未全。文淇检阅韦昭《国语》注,其为杜氏所袭取者,正复不少。夫韦氏之注,除自出己意者,余皆贾、服、郑唐旧说,杜氏掩取赃证颇多。窃不自量,思为《左氏疏证》。[3]
该书材料搜罗宏富,李贻德的《春秋左氏传贾服注辑述》仅搜集贾、服二人《左传》旧注,并只对所搜集的贾、服的旧注作疏证,而刘氏所搜集的贾、服材料不仅比李氏多,还包括刘歆、郑众、郑玄、许慎、杜林等汉人旧注,而且对没有贾、服旧注的《左传》文字,若是认为有必要疏证,也广泛搜集古代文献中的汉魏旧注加以训释。所以,刘氏的很多“疏证”是在没有旧注的情况下直接对传文的注释。
2.体例。此书的疏证体例是与唐人《左传正义》极为相同的,每条传文下有注有疏,“注”部分包括贾、服古注和其他如刘歆、郑玄等汉人旧注,“疏证”下则广泛引用汉唐旧注以及大量清代学者的研究成果,来引申或者补充旧注的不足。例如对沈钦韩的《左氏传补注》,该书的疏证就“十取其六”,“其顾(炎武)、惠(栋)《补注》,及王怀祖、王伯申、焦礼堂诸君子说有可采,咸与登列,皆显其姓氏,以矫元凯、冲远袭取之失。末始下己意,定其从违”。实际上刘氏所征引的清代学者的成果远不止上述学者,今仅对从僖公二十四年至三十年的六年间所做的统计,所引用的其他学者还有毛奇龄、阎若璩、和焯、孔广森、段玉裁、武亿、朱骏声、王鸣盛、陈奂、阮元、张惠言、李富孙、马宗琏、江永、程瑶田、洪亮吉、李贻德、黄承吉、俞樾等二十多人。在论述该书的具体注疏体例时,刘氏说:
取《左氏》原文,依次排比,先取贾、服、郑君之注,疏通证明。凡杜氏所排击者纠正之,所勦袭者表明之。其袭用韦氏者,亦一一疏记。他如《五经异义》所载《左氏》说,皆本《左氏》先师;《说文》所引《左传》,亦是古文家说;《汉书·五行志》所载刘子骏说,皆《左氏》一家之学。又如《周礼》《礼记》疏所引《左传》注,不载姓名而与杜注异者,亦是贾、服旧说。凡若此者,皆以为注,而为之申明。[4]
例如隐公元年传文记述郑伯克段于鄢事件始末,其中有一段文字,“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等文句。刘氏所辑佚的汉人服注:“滋,益也;蔓,莚也。谓无使其益延长也。”服虔的旧注仅有两个字,刘氏的新疏却多而广泛,他继续疏证道:
《广雅·释诂》:“焉,安也。”《吕氏春秋》“怀宠。求索无厌”,高注:“厌,足也。”《一切经音义》二引《三苍》:“所,处也。”杜注:“不如早为之所。”云使得其所宜殆为不辞。顾炎武补注云:“言及今制之”,是也。《说文》:“滋,益也。曼,引也。”《诗·閟宫》:“孔曼且硕”传:“曼,延。”是正字。服注:“蔓,延。”及“野有蔓草”传:“蔓,延也。”是假借字。《说文》:“蔓,葛属。”《常棣》:“是究是图”传:“图,谋也。”《说文》:“图画计难也。从圖,圖,难意也。”《曲礼》:“驰道不除。”注:“除,治也。”《斯干》:“风雨攸除”,《释文》:“除,去也。”
刘氏除了引经据典对服注的两个字“滋”“蔓”疏通外,还对其他五个字“厌”“除”“图”“所”“焉”也不厌其烦地加以疏证,同时也对杜注的错误加以驳正,做到言言有据,清代汉学家的治学风格在刘文淇的注疏中显示得淋漓尽致。
今核其疏证的内容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是直接对无旧注的《左传》经传文字给予注解。如隐元年经“祭伯来”,刘氏直接下:《国语·周语》:“祭公谋父谏曰。”韦注:“畿内之国,周公之后,为王卿士。”杜注:“祭伯,诸侯为王卿士者。”(杜)盖用韦说。又如“齐陈郑皆有贿,故遂相宋公”,:杜无注,疏亦未解“相”字。按《宋世家》:“庄公元年,华督为相”,是相宋公指华督言。自攻孔氏至此,皆叙华督之事,其行贿惧讨且求位也。
二是有汉魏旧注者,便首先用方框框起“注”字,之后为“某某云”,然后列旧注于该名字之下,最后用双行小字标明旧注出处。若是有两条旧注时,便分别列举之。如桓公五年“大雩”,:贾云:言大,别山川之雩。盖以诸侯雩山川,鲁得雩上帝,故称大。(出处:本疏、《谷梁》疏略同)服云:大雩,夏祭之名。(出处:《续汉书·礼仪志》)雩,远也,远为百谷所膏雨。言大,别山川之雩也。(出处:《月令》疏)一说“大雩”者,祭于帝而祈雨也。(出处:《礼仪志》)
三是对文字的校勘。如校异文,桓六年传“自曹来朝,书曰寔来,不复其国也”。在疏证中,刘氏对异文“寔”“实”进行校勘兼考证道:“寔”当作“实”。杜注云:变言寔来。宋本“寔”作“实”,盖不知《正义》用杜本而改之。又如校勘“脱字”,传文“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疏证:惠栋云:唐石经“虽然郑亡云”。按碑是唐后改定,必有所据。严可均云:“各本脱‘虽’。”
四是对杜注的纠驳。如隐三年传“夏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对于杜注所谓“四月,今二月也,秋今之夏也。麦禾皆未熟,盖芟践之”的注解,刘氏先引本朝洪亮吉观点“四月及秋皆举夏令而言”,然后断定“杜注非也”。又如隐三年传“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其子飨之”,谥法:“圣善曰宣。”“飨”与“享”同。《晋语》“享一名于此”,注:“享,受也。”哀十五年传“其使终飨之”,杜注亦训“受”。杜此注云“命出于义”,疏云:“宣公之立穆公,知穆公之贤,必以义理不弃其子。今穆公方卒,令孔父以义事而立殇公,是穆公命立殇公,出于仁义之中,故杜云命出于义也。”文淇按《宋世家》“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其弟以成义,然卒其子复享之”。是用《左氏》之说。谓立其弟以成义,则是宣公之立穆公为义,命谓天命。杜注非。对杜注的纠驳涉及地理方面的也不少,如隐八年经“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杜注“瓦屋”为周地名。为此刘氏驳曰:(www.xing528.com)
沈钦韩云:“《一统志》‘瓦屋头集在大名府清丰县东三十五里,或谓盟于瓦屋即此’。《纪要》‘瓦岗在滑县东’。《水经注》‘濮渠东经滑台城南,又东南经瓦亭南,当是此瓦屋’。”杜预谓周地,非也。
五是对孔疏的的纠驳。如桓公二年传“是以清庙茅屋”,贾逵注曰:“肃然清静谓之清庙。”……疏云:“《冬官·考工记》有葺屋、瓦屋,则屋之覆盖,或草或瓦。传言清庙茅庙,其屋必用茅也。但用茅覆屋,更无他文,得有茅者,以茅饰之而已,非谓多用其茅,总为覆盖。犹童子垂髦及蔽膝之属,示其存古耳。”刘文淇按:
《北史·宇文恺传》:“恺议明堂。”引胡伯始注《汉官》云:“古清庙,盖以茅,今盖以瓦。瓦下籍茅,以存古制。”是古制清庙用茅覆屋,疏说非。
六是刘氏在疏证中发明杜注承袭前人成果。如桓二年传文“是以清庙茅屋”,贾逵注曰:“肃然清静谓之清庙。”(出处:《诗》疏)疏证:
杜注清庙用贾说。《诗·清庙》笺云:“清庙者,祭有清明之德之宫也,谓祭文王也。天德清明,文王象焉。”疏云:贾逵《左传》注云:肃然清静谓之清庙。郑不然者,以书传说清庙之义云,于穆清庙,周公升歌文王之功烈德泽。尊在庙中,尝见文王者,愀然如复见文王。说清庙而言功德,则清是功德之名,非清静之名也。庙者,人所不舍,虽非文王,孰不清静,何独文王之庙显清静之名。以此,故不从贾氏之说也。本疏又云,象尊之貌,享祭之所,严其舍宇。简其出入,其处肃然清静,故称清庙。《诗·颂·清庙》者,祀文王之歌,故郑玄以文王解之。此则广指诸庙,非独文王,故以清静解之。此疑为旧疏,先儒或有以文王说清庙者,故疏申贾义也。杜注“茅屋”云:以茅饰室,著俭也。《御览》五百卅一引“室”作“屋”,或贾注亦说茅屋,杜袭之。
3.史料征引广泛。刘文淇在疏证经传过程中所征引的材料十分丰富,涵盖经、史、子、集。据不完全统计超过四十五种,如小学类的《尔雅》《说文》《释名》《仓颉篇》《字林》《广雅》等,经传类的如《诗经》《礼记》《曲礼》《仪礼》《周礼》《尚书》等注解,历史类如《国语》《史记集解》《汉书》《后汉书》《隋书》等注解,子类有《淮南子》等。另外,还有《风俗通》《太平御览》《颜氏家训》等有关类书。所引用的地理类书籍则更多,如《水经注》《郡国志》《一统志》《方舆纪要》等。此外,刘氏还借鉴了本朝二十多位有关学者如顾炎武、惠栋、沈钦韩、焦循、臧寿恭、王念孙、陈树华、洪亮吉及李贻德等《左传》研究成果,在其疏证中皆分别显其姓氏,表现出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
4.学术评价。刘氏彻底摆脱了杜注孔疏的体系而自立新的注疏体系,不过这个体系是建立在汉人旧注以及其他学者旧有注疏基础上的“新”的注疏体系。杜注的合理成分也被刘氏所继承,只是降格为新疏的一部分。这部新的疏证体系是刘氏在乾嘉学派彻底否定杜注孔疏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前人以及清代学者研究成果而完成的,是到目前为止最为详尽精审、材料最丰备、考据最精密的《左传》学疏证著作。然而,这部总文字达一百多万字的长篇巨制,刘文淇耗费四十多年的心血也没能完成,晚年仅写成《疏证》一卷而殁,其子刘毓崧欲竟其业也未果而终,其孙刘寿曾发愤继承二代遗志,完成该书,也仅写至襄公四年就去世,令学界叹惋。
【注释】
[1](清)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4年版,第62页。
[2]徐士芬:《李次白传》,《续碑传集》卷六十七,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
[3](清)刘文淇:《与沈小宛先生书》,《清溪旧屋文集》卷三,光绪九年刻本。
[4](清)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续修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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