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嘉学派治《春秋》经传的趋势,在批倒杜注孔疏之后,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进一步复古,回到汉代古文经学家《左传》古注上来,尤其要恢复贾、服之注的原貌。其实早在清初,当清廷大力提倡程朱理学之时,朱鹤龄就曾主张恢复和振兴汉学,他说:“若夫笺解名物、训诂事类,必以近古者为得其真……汉唐诸儒之说,去古未远,其见弃于近儒之排斥者,岂皆秕稗而无嘉谷哉?”[25]然而,包括服虔在内的《左传》旧注,到隋代就已难见其貌而散落于《正义》或其他史料中。于是洪亮吉在广泛搜集汉魏《左传》旧注的基础上,利用娴熟而缜密的考证方法,撰写了《春秋左传诂》一书,对杜注中有关汉人贾逵、服虔的《左传》古注以及魏晋时代有关学者的旧注一一甄别,清晰地梳理出杜预《集解》对汉魏有关学者《左传》旧注承袭关系及其证据。
一、作者生平。洪亮吉(1746—1809),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江苏阳湖人,治学属于吴派风格,但已经不太明显,曾入朱筠幕,与戴震、邵晋涵、王念孙、章学诚、庄述祖、汪中、孙星衍等大学者交游,立志经学。于乾隆五十五年中一甲二名进士,充任翰林院编修,嘉庆四年因上书触怒皇帝而充军新疆伊犁,次年被赦免,改号更生居士,回家后专心讲学和著述,至老不辍。
二、该书撰写目的与体例。《春秋左传诂》是洪氏萃十年心血所完成的专著,在自序中称其写作目的:“名为《春秋左传诂》者,诂、古、故通,欲存《春秋左传》之古学耳。”洪氏的著作中,所存《左传》古学并不仅只限于汉代,除了贾、服古注外,对郑兴、郑众、王充、许慎、王逸、赵岐、郑玄、应劭、高诱以及三国时的王肃、韦昭的意见也斟酌参考,搜集的范围遍及经史子集。据统计,洪氏所辑汉魏《左传》旧注共一千二百九十余条,同时,洪氏还参考有关语言文字学专著,如《尔雅》《小尔雅》《说文》《方言》《释名》《玉篇》《广雅》《经典释文》等。另外,洪氏精于历史地理研究,《春秋左传诂》中所征引的材料有班固、应劭、京相璠和司马彪之说,以及历史地理方面的著作如《水经注》《括地志》《元和郡县志》《元丰九域志》《太平寰宇记》等。洪氏治学不囿于门户与时代,将顾炎武、惠栋等清代学者的《左传》研究成果也纳入借鉴的视野。
与其他学者一样,洪氏也对杜注有所不满,这也是其撰写此书的原因。他认为杜注不仅在地理之注方面疏漏不少,而且其词义和名物训诂也不臻古训,“其望文生义、不臻古训者,十居五六”[26]。为了证明杜注的疏失,洪氏的观点和方法也几近于纯汉学的吴派,他说:“然以后人正前人之失,人或不信之;以前人以前之人正前人之失,则庶可厘然服矣。”
在攻驳杜注疏漏的同时,洪氏治学的严谨性也超越前人,对杜氏借鉴前人的成果却隐而不彰的做法更是不满。他通过研究,凡是杜注吸收的汉魏旧注,便一一给以标明,并自己发明了揭发杜注窃取先儒研究成果的凡例,“卷中凡用贾、服旧注者,曰‘杜取此’;用汉魏诸儒训诂者,曰‘杜本此’;用京相(璠)、(司)马彪诸人之说者,曰‘杜同此’。”所谓“杜取此”是指杜注把贾逵、服虔的《左传》旧注拿来,原封不动地用在其《集解》中。如僖公二十八年传“丁未,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郑伯傅王,用平礼也”,[诂]服虔云:驷介,四马披甲也;徒兵,步卒也。《广雅》:“傅,相也。”(杜取此)又如庄公七年经“夜中,星陨如雨”,[诂]服虔注:如,而也。洪氏按:《本疏》,见隐七年。(杜取此)所谓“杜本此”是指杜预借鉴汉魏大儒《左传》以外古书旧注,如郑玄的《三礼》注,虞翻的《易》注等。如闵公元年传“诸夏亲昵”,[诂]《尔雅》:“昵,近也。”(杜本此)又“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诂]《诗》郑笺:恒,常也。洪按:杜本此。所谓“杜同此”是指杜预的某些注解,尤其是历史地理方面的成果与其同时代的京相璠的《春秋土地名》和司马彪的《续汉书·郡国志》等注解相同。因京相璠、司马彪与杜预生于同时,杜注与其相同,不能遽断是否是吸取了他们二人的成果,洪氏只能用“杜同此”标注,反映了其谨慎和求实的治学精神。如桓二年传“其弟以千亩之战生”,[诂]《郡国志·太原郡》:“界休,有千亩聚。”洪按:杜同此。
三、《春秋左传诂》正文体例。洪氏在有关经传句子下,用“诂”字列于经传文句之下,然后引用汉魏旧注(包括有关辞书或史料)来解释相关内容,并在旧注之下用括号注明旧注来源。如卷一隐公经“元年,春,王正月”,[诂]《易》子夏《传》:“元,始也。”(《释文》)贾逵《左传义》云:“《公羊》以鲁隐公为受命王,黜周为二王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顺也,如此,何以笑子路率而,何以为忠心,何以为事上,何以为法,何以全身?”(《公羊疏》二)服虔云:“孔子作《春秋》,于春每月书王,以统三王之正。”(本《疏》)
在追寻杜注之源的同时,洪氏对杜注孔疏给予了不少的攻驳。从所攻驳的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对杜注词义训诂、地理注解等疏失的纠驳等。
1.地理方面,如隐公五年传“郑人侵卫牧”,杜注“牧”为卫国的邑名。洪氏驳斥道:
《尔雅》:“郊外谓之牧”,非邑名。与下“伐宋入其郛”同。前年伐郑围其东门,故郑亦侵其牧地以报之。又卫地无名牧者,若云朝歌之牧野,则亦不可仅名为“牧”,明杜注非也。(www.xing528.com)
由于洪氏精于小学和历史地理知识,所以该书在探寻《左传》古注的考证过程中,这方面的优势也明显体现出来。如宣公十五年“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杜注:“曲梁,今广平曲梁县也。”洪氏根据其掌握的历史地理知识判断此处杜的注释有错误,杜预误把广平的“曲梁”和潞城的“曲梁”二地名混为一地。洪氏指出,《左传》中的曲梁应当是《续汉书·郡国志》注中所引《上党记》中的位于潞城西十里的“曲梁”。他进一步考证道:“今考赤狄潞子国即在潞县,晋欲伐赤狄,必不反东走五、六百里至广平之曲梁,况又隔一太行山。”
洪氏不仅精通历史地理知识,也具有很深厚的小学素养,常利用古音、古方音以及古文字学知识来考证历史地理问题,使其结论更具有可靠性。如隐公元年经“公及邾仪父盟于蔑”,[诂]贾、服以为仪父“嘉隐公有至孝谦让之义,而与结好,故贵而字之,善其慕贤悦让”。(本《疏》)《汲郡古文》作“鲁隐公及邾庄公盟于姑蔑”。《公羊》经、《谷梁》经皆作“盟于眛”,《公羊》又作“邾娄仪父”。(《公羊》凡邾字下皆有“娄”字。陆氏《音义》云:邾人语声后曰“娄”。故曰邾娄,《礼记》同。)《汉书·邹杨传》作“义父”。(颜师古曰:“义读曰仪。”)按文七年“先蔑”,《公羊》作“先眛”;《史记·楚世家》及《屈贾列传》“杀其将唐眛”,(《正义》:“眛,莫葛反。”)《吕氏春秋》作“唐蔑”,与此正同,知古文“眛”“蔑”通也。刘熙《释名》:“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诗》郑笺:“盟,歃血盟。”刘昭《郡国志注》:“鲁国卞县南有姑城。”(杜本此)
2.对杜注词义或名物训诂疏失的纠驳。
如桓公二年经,“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杜注以“嘉”为孔父之字,洪氏引用古注给予反驳:[诂]惠栋云:“孔父,孔子之先也。传曰‘孔父嘉为司马’,是嘉名孔父字。古人称名字,皆先字而后名,祭仲足是也。郑有子孔,名嘉。《说文》曰:‘孔,从乙,从子。乙,请子之鸟也。乙至而得子,嘉美之也。古人名嘉,字子孔。’《说文》此训,盖指宋、郑两大夫。故先儒皆谓善孔父而书字。杜注辄为异说,不可从也。”又如卷五隐元年传“及共叔段”,于“共”字,杜注为“段出奔共,故曰共叔。犹晋侯在鄂,谓之鄂侯”。洪氏引古注驳道:“[诂]贾、服以共为谥。谥法:‘敬长事上曰共。’按:以‘共’为谥,贾、服之义为长。《正义》云:‘见杀出奔,无人与之为谥。’今考鲁之穆伯、晋之栾怀子,皆出奔见杀,得有谥。叔段,庄公母弟,虽出奔,得追谥可知。杜云:‘段出奔共,故曰共叔’,则虞公出奔共池,亦当谓之“共”乎?明当以贾、服为长也。”
另外,该书中还有校勘三传经文的不少内容,有校勘异文的,有校勘文字通假的,还有校勘经文衍、脱、讹、误等。出校时,有时洪氏还引经据典加以考证,显示出很强的考据学功底。如经宣公九年“陈杀其大夫泄冶”,洪氏校勘并考证道:
《公》《谷》本及《家语》《大戴礼记》《史记》《汉书》并作“泄”,贾公彦《周礼疏》亦同。今据改。按:此盖唐时避讳所改。《玉篇》以“洩”同“泄”。然《玉篇》亦唐、宋人所增改,非原本也。下“泄”“绁”字皆同此。
总之,洪氏生当乾嘉时代,交游甚广,皖、吴两派的治学长处都能在其《左传诂》中体现出来,同时某些短处也偶尔在文中出现。如僖公二十四年的“兄弟阋于墙”,洪氏引《诗》毛传,把“阋”训作“很”,而认为杜注训为“争讼”,为“随文生训”。此处的“很”字不如《说文》“恒讼也”圆通,洪氏舍弃《说文》而采用毛传,恐怕还是受到愈古愈好的吴派治学风格的影响吧。
洪亮吉的《春秋左传诂》恢复汉魏古学,推寻杜注之本源,代表了乾嘉学派《左传》学研究的大趋势,在继承顾炎武等人纠驳杜注孔疏的基础上,从学术源流上进一步探究杜注的继承轨迹,为推倒杜注孔疏向前迈进一步。另外,该书中有关纠驳杜注地理等方面的内容也具有较高的价值。总的来说,其治学方法、治学精神对今天的学术界仍有很大的启发和借鉴价值,该书不仅在清代考据学成果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且至今仍然是后人研究《左传》学的最重要的参考文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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