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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左传》研究:沈钦韩的《春秋左氏传补注》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沈钦韩,字文起,号小宛,吴县人,嘉庆丁卯举人,淹通经史,长于训诂考据,在《左传》学研究方面,有《春秋左氏传补注》十二卷,目的是纠补《左传》杜注之失误。该例是沈氏引《礼记·杂记》有关内容来补充《春秋》经文中的礼制问题。另外还有对《左传》中有关动物等补注。

清代《左传》研究:沈钦韩的《春秋左氏传补注》

沈钦韩,字文起,号小宛,吴县人,嘉庆丁卯举人,淹通经史,长于训诂考据,在《左传》学研究方面,有《春秋左氏传补注》十二卷,目的是纠补《左传》杜注之失误。

该书卷首有作者自序,主旨有两层:一、左氏亲接夫子,认定《左传》详于礼制,深得孔子作《春秋》的初衷,“于礼之源流得失,反复致详焉”。二、认为《左传》自汉代以来历经四次厄运:一是在汉代遭受今文学派的拼死排诋而不得列于学官;二是“习篡杀之俗,无王肃之才学而慕其凿空”的杜注出笼,破坏《左传》自身大义;三是服虔之注消亡而杜注兴盛,与孔颖达“排击郑、服不遗余力,于是服氏之学始歇终亡,而杜预之义赫然杲日之中天”;四是中唐以后兴起的弃传求经之风使“学者摇手不敢窥”《左传》[15],以及元明以来士大夫目不识丁,进一步使《左传》遭受弃置一边的命运。沈钦韩语言尖刻,几近于谩骂,治学风格与毛奇龄相似,正如《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引王鎏撰写的墓志铭,称其“赋性刚褊,有刘四骂人之癖”,此言不虚矣。

该书有《皇清经解续编》本和《丛书集成初编》本。从其所补注的内容来看,既有对杜注的补充,也有对杜注词义训诂的纠驳,还有对杜注义理的批评,此外,沈氏也有对前人之注或者本朝学者之注的纠驳等。

1.对杜注的补充。如隐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此句中杜无注,于是沈出注补充道:《杂记上》:“介赗执圭,将命曰:‘寡君使某赗。’相者入告,反命曰:‘孤须矣。’陈乘黄大路于中庭,此诸侯相赗之制,天子赗诸侯亦如是也。”该例是沈氏引《礼记·杂记》有关内容来补充《春秋》经文中的礼制问题。沈氏对经传词义的补充,如僖公九年传“以是藐诸孤”,吕忱《字林》:“藐,小儿笑也。”《广雅·释诂》:“藐,小也。”另外还有对《左传》中有关动物等补注。

2.对杜注错误的纠驳。如隐四年传“敝邑以赋”,“赋”,杜注为“赋调”,沈氏引《论语》孔注“赋,兵也”,来纠正杜注。又如僖公五年传“辅车相依”,《小雅·正月》“其车既载,乃弃尔辅”,《正义》“辅是可解脱之物,盖如今人缚杖于辐,以防辅车也”,韩非《十过》篇“宫之奇谏曰:‘虞之有虢,如车之有辅,辅依车,车亦依辅。”义同《小雅》,《淮南·人间训》云“如车之有辅”,沈氏断定“杜解迂谬”,按此处既有对杜注的纠驳,同时也纠驳了孔疏的错误。(www.xing528.com)

3.对杜注的义理规过。如桓公十五年“郑伯突出奔蔡”,杜注认为“仲尼之经,更没逐者主名,以自奔为文,责其不能自安自固”,沈氏反驳:“愚按此与卫献公出异。经之所书,或仍其赴告,何者?突本非嗣子,祭仲立之,徒以胁于宋人。突之出也,必不以臣逐君之事播于邻国。则突之归其得失系于一身,非有义例。若臣逐君,而更深责被逐之君,岂扶阳抑阴之义哉!《左氏》义深于君父,而杜预自蠹之。”按该条的反驳不仅是对杜注义理,也是对杜注之凡例的纠驳。

另外,沈氏若发现他人对《左传》内容注解有错误,也给予纠正。如隐三年经“己巳,日有食之”,顾栋高的《大事表》引《谷梁》“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对此注解,沈氏先下结论“顾说非也”,然后沈氏征引多家历志,如《元史·历志》《隋书·历志》以及《唐志·大衍合朔议》等反复论证,最后说:“顾氏引入异家之论,为《左氏》疻痏也。”沈氏对本朝大学者顾炎武的说法也不盲目遵从。如传文“大司马固谏”一条,顾炎武认为大司马即司马子鱼,“固谏”为坚词以谏之义,沈氏下按语曰:“子鱼为左师,不为大司马,《晋语》‘公子过宋与司马公孙固相善’,是此大司马固矣。顾失之。”又如“涉河侯车败”一条为占卜之辞,沈氏根据上下文语境,赞成刘炫的“侯车为秦伯之车”的说法,判定顾炎武之说不通。

总之,沈氏的补注内容广泛,广征博引,包括《说文》《尔雅》《字林》《水经注》《礼记》《一切经音义》《周官》《楚辞章句》《一统志》及有关历书等,考证也颇严密,对《左传》传文补注很有参考价值。潘锡爵在该书的跋中,先简述清朝对杜注的补注有顾炎武、惠栋、洪亮吉等,而潘氏认为沈氏的“而此注训解名物,剖析字句,犹有详赡于诸家者”[16]。沈氏的《补注》考证详审,的确具有很高的价值,就连后来刘文淇的《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中,也有不少地方借鉴了沈氏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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