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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左传》学成就研究:顾炎武的《左传杜解补正》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顾炎武主张征实治学,所以自然从史学的角度对待《春秋》和《左传》。顾炎武通过分析《春秋》行文用语,认为狄后加人不过是语势的需要。顾炎武的《左传杜解补正》是清代第一部运用考据学方法,对《左传》杜注进行纠谬与补充的专著,此书共三卷,不以义理研究为目的,主要是研究考证《左传》杜注的文字训诂和名物制度的注释,来纠正、补充《左传》杜注的错误和疏漏等。

清代《左传》学成就研究:顾炎武的《左传杜解补正》

顾炎武(1613—1682),字宁人,初名绛,国变后改名炎武,江苏昆山人,或自署蒋山佣,被学界尊称为亭林先生。顾炎武出身江东望族,家产丰厚,但于二十七岁乡试落第后,便绝意科举而专心于经史,怀有经济之志。清兵入关,顾炎武一生辗转游历,晚年才定居于陕西华阴,专意于读书著述。顾氏与王夫之黄宗羲并称为清初“三大家”,在学术界有着巨大的影响力。顾氏学识渊博,名重朝野,堪为学界领袖,国变后其遵从继母遗言,坚决不仕二姓,多次拒绝清廷的征聘,甚至以死抗拒,朝廷虽对其软硬兼施,但却也无计可施。

顾炎武的人品为人所敬仰,其治学精神和方法在清代学术史上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被梁启超赞为“清学开山之祖”。考其治学精神实有两端:一是实事求是,二是经世致用。在治学方法上提倡求实征验,反对导致国破家亡的阳明心学,举起“经学理学”学术旗帜。主张通经致用,回到汉代儒家经典中寻求圣人治国经民的真谛。就其严谨的学风和经世致用精神以及繁富的学术成就看来,不愧为梁启超所评价的“清学开山之祖”。

顾炎武精通经学,其研究《春秋》学的成果主要保存在《日知录》卷四中,一共有七十七条,研究内容涉及多个方面:一是研究《春秋》和《左传》等记事之语法或书法现象,否定有关学者因此所创发的各类大义;二是攻驳《左传》之义理;三是规杜注之失误等。顾氏提倡和运用的治学方法已经非常成熟,大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史料的佐证;二是运用归纳推理法;三是能以发展辩证的眼光研究发现问题并提出超人的观点。在下面的论述中对上述治学方法将分别给予说明。

首先,顾炎武从史学的角度来审视和定位《春秋》。顾炎武对《春秋》的看法体现在《与人书三》中,他说:

孔子之删述《六经》,即伊尹、太公救民于水火之心,而今之注虫鱼、命草木者,皆不足以语此也。故曰:“载之空言,不如见诸行事。”夫《春秋》之作,言焉而已,而谓之行事者,天下后世用以治人之书,将欲谓之空言而不可也。[2]

很显然,顾炎武是把《春秋》当成儒家经世之典的角度展开议论的。由于顾炎武主张征实治学,所以自然从史学的角度对待《春秋》和《左传》。《春秋》中许多被认为是圣人笔削的地方,顾氏认为是史书的原貌,如被今文学家以及宋儒所阐发各种奇谈怪论的经文“王正月”,顾氏根据出土的春秋时期晋古鼎上的铭文“王正月”,以及秦权也有“王正月”的现象,推断为“王正月”为“必鲁史本文”,“言王者所以别于夏殷,并无他义”。又如在“春秋阙疑之书”一条的论述中,同样表达了《春秋》为史书旧文的观点。他指出,“史之阙文,圣人不敢益也。《春秋》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以圣人之明,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岂难考历布算,以补其阙,而夫子不敢也。况于史文之误而无从取正者乎?况于列国之事得之传闻,不登于史策者乎?……《左氏》出于获麟之后,网罗浩博,实夫子之所未见,乃后之儒者,似谓已有此书,夫子据而笔削之,即《左氏》之解经,于所不合者,亦多曲为之说。而经生之论,遂以圣人所不知为讳,是以新说愈多而是非靡定。故今人学《春秋》之言,皆郢书燕说,而夫子之不能逆料者也。子不云乎‘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岂特告子张乎,修《春秋》之法亦不过此。”这就是说,《春秋》经文中的阙文不过是鲁国史册旧文,史家常例,并没有什么微言大义。今文学家和后儒为此所发挥的种种所谓的圣人微言大义不过是“郢书燕说”,是强加于《春秋》上的解经者个人大义而已。

顾炎武并不反对《春秋》有褒贬大义,但对今文学家津津乐道的书法问题,顾炎武多给予否定,如僖公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谷梁传》认为夷狄不配称人,这里称人是褒奖之。顾炎武通过分析《春秋》行文用语,认为狄后加人不过是语势的需要。他进一步论证道:“《春秋》之文有从同者,僖公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二十年‘齐人狄人盟于邢’,并举二国,而狄亦称人,临文之不得不然也。若惟狄而已,则不称人。十八年‘狄救齐’,二十一年‘狄侵卫’是也。”这样解释符合语法和逻辑,今文学家所谓的称人、称字等体现圣人褒贬予夺等各种微言大义的观念便不攻自破。

顾炎武对《左传》也有很多精彩的见解,或者批评《左传》解经之失,或者攻驳其凡例说经之误,或者驳斥《左传》之义理,或者纠正《左传》在名物制度等方面的疏失等。如“王贰于虢”条,责备左氏为当时习俗所染,用“贰”、用“叛”于天王,是不明《春秋》大义。在“城小谷”条,顾氏指出左氏把“谷”与“小谷”混为一地的错误。顾氏有很强的怀疑精神,在“左氏不必尽信”条,列举了五条左氏预言将来之事不应验事实,能给后人进一步研究《左传》成书年代留下启发的空间。另外,针对《左传》的“凡”例,顾氏通过统计与归纳,也指出其不周延性,如“筑郿”一条,顾氏针对《左传》的“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引《旧唐书·礼仪志》中太常博士顾德章议引此,谓:“《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鲁凡城二十四,邑惟郿一,邑书筑,其二十三邑曰城,岂皆有宗庙先君之主乎?”又定公十五年城漆,漆是邾邑。《正义》知其不可通,而曲为之说。为此,顾炎武运用归纳法,不仅否定了所谓《左氏》凡例的不周延问题,同时对孔颖达的“疏不破注”为杜预之注违心回护的做法提出批评。

顾炎武的《左传杜解补正》是清代第一部运用考据学方法,对《左传》杜注进行纠谬与补充的专著,此书共三卷,不以义理研究为目的,主要是研究考证《左传》杜注的文字训诂和名物制度的注释,来纠正、补充《左传》杜注的错误和疏漏等。据顾氏自言,早在北周时代的乐逊就撰《春秋序义》,通贾逵、服虔之说,专发杜氏之违,然今并贾、服之说俱已不存,故撰此书,以救杜氏之失。另外,隋代刘炫也撰《春秋左传述义》,其中规杜注之失误多达一百五十余条。(www.xing528.com)

自序,顾氏此书的撰写,除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外,还主要参考了明代三位学者的学术成果,“吴之先达邵氏宝有《左觹》百五十余条,又陆氏粲有《左传附注》,傅氏逊,本之为《辨误》一书,今多取之”[3]。按邵宝字国贤,江苏无锡人,明成化甲辰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其《左觹》一卷为读《左传》札记;陆粲字子余,嘉靖间进士,撰有《左传附注》五卷,以驳正杜注孔疏为目的,明史有传;傅逊字士凯,太仓人,归有光弟子,一生困顿科场,晚年以岁贡授建昌训导,有《春秋属事》二十卷,是一部分国纪事之书,子目下有《左传》纪事,其内容对杜注的纰缪疏略之处多有驳正。

此书的内容正如书名所示,对《左传》杜注有补充,也有纠正。应当出注而杜预未注的,顾炎武补充之;杜注有错误或不妥之处,顾氏纠正之。该书正文体例如下:若顾氏认为杜注有错误,就摘出一个句子,针对该句子中的某一个词进行规过或注解,并征引古代史料为佐证。按该书很少涉及义理,正如顾氏所云:“经文大义,《左氏》不能尽得,而《公》《谷》得之,《公》《谷》不能尽得,而啖、赵及宋儒得之者,则别记之于书,而此不具也。”[4]

1.纠正杜注错误

隐元年传云“未尝君之羹”,杜注羹为肉汤。顾炎武根据《尔雅》把其改为“肉谓之羹”。隐元年传文中“庄公寤生,惊姜氏”一条,杜注为“寐寤庄公已生”,而使姜氏受到惊吓,顾氏考辨道:“恐无此事。应劭《风俗通》曰:‘儿坠地能开目视者为寤生。’”僖公二十六年传“室如悬罄”条,杜注训“罄”为“尽”,就是成语中所谓“罄竹难书”中“罄”的含义。顾氏根据《国语》,认为“罄”乃是“磬”的假借,以为韦昭所注“室如悬磬”正确,是说鲁国府库空虚的意思。又隐公二年“莒人入向”,杜注“向”为“谯国龙亢县东南有向城”。顾氏认为杜注非是,他考证道:“按《春秋》‘向’之名四见于经,而杜氏解为二地,然其实一向也,先为国,后并于莒;而或属莒或属鲁,则以摄乎大国之间耳。龙亢在今凤阳之怀远,尤远,惟沂州之向城近之。”

2.对杜注的补充

隐四年传云“老夫耄矣”,杜注“耄”为“八十曰耄”。顾氏对“老夫”作了补充:“《曲礼》:大夫七十而致事,自称曰‘老夫’。”又如僖公七年,《左传》有“初,申侯申出也”一句,杜注:“姊妹之子为出。”顾氏补注道:“盖楚女嫁于申所生。”

《补正》所博稽的古籍很广,有《尔雅》《吕览》《孔子家语》《论语》《孟子》《国语》《诗经》《楚辞》《竹书纪年》《淮南子》以及郑玄和马融等所作的古注,可见其知识的渊博。

顾炎武的《补正》建立在考据学方法上,逻辑严密,引经据典,考证信而有征,且不立门户,汉宋兼采,所以四库馆臣评价他的《补正》“推求文义,研究诂训”,对他不囿于门户之见,汉宋兼采的学风也大加褒扬,“炎武甚重杜解,而又能弥缝其阙失,可谓扫除门户,能持是非之平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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