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受静荷载结构焊接质量的检验
1)焊缝外观质量应满足表3-25的规定。
表3-25 焊缝外观质量要求
(续)
注:t为母材厚度。
2)焊缝外观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图3-26),加强角焊缝尺寸hk不应小于t/4且不应大于10mm,其允许偏差应为hk+0.40。对于加强焊角尺寸hk大于8.0mm的角焊缝其局部焊脚尺寸允许低于设计要求值1.0mm,但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焊接H形梁腹板与翼缘板的焊缝两端在其两倍翼缘板宽度范围内,焊缝的焊脚尺寸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值;焊缝余高应符合表3-26的要求。
② 对接焊缝与角焊缝余高及错边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图3-26 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
表3-26 焊缝余高和错边允许偏差 (单位:mm)
注:t为对接接头较薄件母材厚度。
3)超声波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检验灵敏度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表3-27 距离-波幅曲线
② 超声波检测缺欠等级评定应符合表3-28的规定。
表3-28 超声波检测缺欠等级评定
2.需疲劳验算结构的焊缝质量检验
1)焊缝的外观质量应无裂纹、未熔合、夹渣、弧坑未填满及超过表3-29规定的缺欠。(www.xing528.com)
表3-29 焊缝外观质量要求
注:1.t为母材厚度。
2.桥面板与弦杆角焊缝、桥面板侧的桥面板与U形肋角焊缝、腹板侧受拉区竖向加劲肋角焊缝的咬边缺陷应满足一级焊缝的质量要求。
2)焊缝的外观尺寸应符合表3-30的规定。
表3-30 焊缝外观尺寸要求 (单位:mm)
a 主要角焊缝是指主要杆件的盖板与腹板的连接焊缝;
b 手工焊角焊缝全长的10%允许hf+3.0-1.0。
3)超声波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超声波检测设备和工艺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1989)的有关规定。
② 检测范围和检验等级应符合表3-31的规定。距离-波幅曲线及缺欠等级评定应符合表3-32、表3-33的规定。
表3-31 焊缝超声波检测范围和检验等级
表3-32 超声波检测距离-波幅曲线灵敏度
注:1.角焊缝超声波检测采用铁路钢桥制造专用柱孔标准试块或与其校准过的其他孔形试块。
2.ϕ6、ϕ3、ϕ2表示纵波探伤的平底孔参考反射体尺寸。
表3-33 超声波检测缺欠等级评定
注:1.母材板厚不同时,按较薄板评定。
2.缺欠指示长度小于8mm时,按5mm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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