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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中的录像及火灾调查专业技能解析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由单个物品形成,一般“V”型、“U”型的最低点即为起火部位。一般自该物品起,由下向上摇摄至痕迹边界,给人以“该物品燃烧产生了“V”型、“U”型痕”的体验感,再通过拉镜头使得取景框同时包含痕迹和物品,镜头固定2~3秒。对于多个物品痕迹组合形成的“V”型、“U”型痕,采用固定镜头即可,后期添加标记对痕迹进行强调。

现场勘验中的录像及火灾调查专业技能解析

当进入动态勘验时,调查人员对火灾情况已有了整体了解,拍摄除了要以全为主,还应对勘验过程和重要痕迹物证进行全面、准确、细致地刻画。因此,需要携带成套的补光设备辅助拍摄,例如热靴式补光灯、独立式补光灯、反光板、柔光纸等。若现场环境复杂,不便携带大型设备,则需至少携带热靴式补光灯和独立式补光灯。

(一)勘验过程的记录

对于勘验过程的记录,应遵循“先录像、后动手”的原则,需设置固定和移动两个机位,两者拍摄的内容相互补充,全方位展现动态勘验情况。

1.固定机位

固定机位是为了连续性地记录动态勘验过程,多使用摄像机拍摄,放置时,应避免在逆光一侧,选择能够展现更多环境,且位置较高的区域。拍摄前,需要展现场景全貌,再将镜头推拉,使得画面包含需要记录的动态勘验区域即可。拍摄时,多使用俯视角度,以便能够同时记录调查人员的行为及需要动态勘验的区域。

2.移动机位

移动机位主要用于跟拍特定区域的清理行为,录像人员要及时跟进,在清理前、清理后均要进行记录,对于不同区域应摆放号牌予以区分。清理前的记录通常采用俯视角度,取景范围包括清理区域和周边环境,清理区域画面占比多小于二分之一。清理时重点记录调查人员的行为,如动态勘验使用的工具、勘验方法等。清理后,要特别注意记录一些被隐藏、埋没的痕迹,必要时需摆放物证牌。

(二)重要痕迹物证的记录

根据痕迹物证的维度不同、数量不同、证明作用不同,火场痕迹物证可分为空间痕迹、平面痕迹和物体痕迹。空间痕迹由多个痕迹物证组成,主要反映物证之间的位置关系和整体烧损情况。平面痕迹由主体和客体痕迹物证组成,是在某一平面形成的痕迹,主要反映火势蔓延方向。物体痕迹是指单个物体的痕迹特征。

1.空间痕迹

本节的空间痕迹指房间内的小空间痕迹,整个建筑的大空间痕迹拍摄方法见第二节,此处不再赘述。常见的室内空间痕迹有爆炸痕迹、中心火痕迹、吊顶火痕迹、倒塌痕迹、变形痕迹和自燃痕迹。

(1)爆炸痕迹

根据爆炸呈现的痕迹特征,可分为具有明显方向性的爆炸和没有明显方向性的爆炸,拍摄时均需要全景展现。

在拍摄具有明显方向性的爆炸痕迹时,应重点展现爆炸方向。首先,在相同位置,使用同样的手法展现每一层或每一区域的破坏情况。其次,站在爆炸中心点,采取推镜头,沿着冲击波方向拍摄被抛出的的物品。最后,以爆炸中心点为圆心,将设备环顾一周。

在拍摄没有明显方向性的爆炸痕迹时,除了记录整体的爆炸情况,还需要记录一些能够证明爆炸路径的痕迹,例如气体爆炸中,管道内部被烧毁的阀门手柄,断成多节的液化气软管等等。

(2)中心火痕迹

对于中心火而言,顶部脱落、烟熏痕迹最明显的区域所对应的地面烧损最为严重,周围物品的烧损情况也都指向中心区域。拍摄时,将设备架设于中心火之外的区域,先通过摇镜头,由左向右全景展现房间内部整体烧损状态,再将镜头向上摇至天花板,紧接着将镜头由右向左移动,最终画面定格于顶部痕迹最明显的区域。最后,将镜头由上向下摇至地面烧损较重的区域,推近镜头,进一步展示细节。

(3)吊顶火痕迹

吊顶火一般会呈现出上重下轻的燃烧状态,表现在痕迹上即是吊顶上方烟熏痕迹较重,室内较轻,吊顶的木龙骨上层炭化程度重于下层等等。拍摄时,应先通过水平摇摄展示房间整体情况,再将镜头向上摇至吊顶处,使用推镜头清晰展现上下层烟熏分界线,画面定格1~2秒。还可以通过画中画的形式,展现吊顶木龙骨上下面的烧损差异。

(4)倒塌痕迹

调查人员应通过走访、现场指认等方式了解建筑内物品的摆放情况,查看物体的原位置,查找倒塌的中心点。首先,将录像设备光轴垂直于倒塌方向,分别拍摄各个物品的倒塌情况。其次,将录像设备放置于倒塌形成的中心点的较低位置上,环顾一周,固定各个物品的相对位置。固定之后,采取拉镜头的方式,将设备远离倒塌中心点,使得画面尽可能多地包含倒塌中心、周围物品,画面定格2~3秒。在采取拉镜头对中心点区域进行展示时,拉的过程中应缓慢将镜头调至俯视角度。拍摄时,注意不要破坏中心点的痕迹。

(5)变形痕迹(www.xing528.com)

变形痕迹主要指钢结构的变形,拍摄重点是变形的方向和不同钢结构之间变形程度的差异,变形方向的拍摄方法与倒塌痕迹的拍摄方法类似。本文以钢梁为例,讲解展现不同钢结构之间变形程度差异的拍摄方法。首先,应对所有钢梁进行展示,通常将录像设备放置于地面较低位置,以仰视的角度,采取摇镜头方式拍摄。其次,将录像设备放置于变形程度较小的钢梁一侧,尽可能使得各个钢梁在取景框中处于同一高度,以固定镜头展现各个钢梁之间的变形程度。在后期制作中,可添加标线,辅助展现变形程度。若钢梁位置较高,无法用以上方式拍摄,则可以将周围未变形的参照物(例如房梁)收入画框内,作为参照。

(6)自燃痕迹

对于自燃类火灾,一般中心区域会出现明显的炭化结块,且周围存在浓重的烟熏痕迹。拍摄时,先采取摇镜头对房间整体烟熏情况进行记录,再将画面定格于炭化结块区,采用推镜头进行强调,最后对炭化结块的特征进行特写。在记录炭化痕迹时,应注意补光(多用漫射性光),避免画面出现“一团黑”的现象。

2.平面痕迹

平面痕迹通常指燃烧图痕,主要有“V”型、“U”型、液体流淌、摩擦等痕迹。

(1)“V”型、“U”型痕迹

该类痕迹可由单个物品燃烧形成,也可由多个物品的燃烧痕迹组合而成。若由单个物品形成,一般“V”型、“U”型的最低点即为起火部位。拍摄时应注意对整体进行展现,既要包含痕迹,又要包含产生该痕迹的物品,采取摇镜头即可。一般自该物品起,由下向上摇摄至痕迹边界,给人以“该物品燃烧产生了“V”型、“U”型痕”的体验感,再通过拉镜头使得取景框同时包含痕迹和物品,镜头固定2~3秒。对于多个物品痕迹组合形成的“V”型、“U”型痕,采用固定镜头即可,后期添加标记对痕迹进行强调。

(2)液体流淌痕迹

液体具有流淌特性,可渗透于木材地毯、棉布等物质内部,常残存于缝隙处。拍摄时,应注意展现燃烧边界,刻画燃烧轮廓,出现烧坑的,可采用拉摄法展现。若水面上残存油品,则应进行侧面布光,拍摄残存油品的轮廓及分布情况。

(3)摩擦痕迹

录像人员应首先判断产生摩擦痕迹的主体和客体,采用移镜头沿着摩擦痕迹长边拍摄,若主体和客体表面留有摩擦残留物,还应用微距镜头固定主客体表面的残留物。

3.物体痕迹

调查中,应对重要物证,特别是能够证明火灾性质、起火原因的物体进行详细记录,拍摄时需遵循“定位置、看全貌、显特征”的步骤。对于关键物证,记录时需摆放物证牌和标尺牌,特写记录时多使用三脚架辅助拍摄。火灾现场常见的物体痕迹有:

(1)玻璃破坏痕迹

到达火场后,应先固定残留玻璃的位置,再拍摄玻璃的倾倒方向,判断火势方向,最后对玻璃破坏痕迹特征进行刻画,展现玻璃的破坏形式。对于机械破坏的玻璃,重点拍摄尖锐的玻璃碎片,微距刻画断面的弓形纹。还可将玻璃碎片拼接在一起后,通过全景展现玻璃的放射状痕迹,利用推镜头,对受力点作以强调。对于热炸裂破坏的玻璃,重点拍摄钝角玻璃碎片,将玻璃碎片拼接在一起后,通过全景展现玻璃的网状痕迹。对于高温熔融的玻璃,重点展现熔融流淌方向。对于玻璃的拍摄,布光时,注意尽量避免从正面布光和拍摄。

(2)木材炭化痕迹

木材炭化痕迹的拍摄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应拍摄整体炭化、烧损情况,使用固定镜头记录即可,一方面应拍摄木材的表面特征,需进行特写刻画。由于火场是灰黑色系,炭化木材容易融入背景中。因此,常使用补光灯补光,以突显痕迹细节,还可通过移动光源,使得画面“动起来”,该种方法同样能够清晰地展现痕迹的变化过程。拍摄时,需记录木材的炭化深度、光泽性等特征。

(3)电气类痕迹

无论是短路、过负荷或是接触不良,对电气类痕迹的记录都是对金属物体的刻画,难点在于确保色温和曝光正确,准确还原金属原色和变化后的颜色。拍摄时,需进行补光,展现金属的光泽性,画面应涵盖变色区域和未变色区域。首先,使用标准镜头,拍摄发生电气故障的位置(同步记录调查人员固定位置的测量过程),对于电器设备线路引发的火灾,还应记录设备铭牌信息。其次,使用微距镜头,拍摄故障点,缓慢调整对焦环,展示每一部分的痕迹细节。

(4)指纹足迹、撬压痕迹

指纹和足迹的拍摄难点在于布光,如何通过补光将肉眼看到的、不明显的指纹和足迹显现出来。根据载体不同,可分为透明体和非透明体表面上的指纹和足迹,透明载体布光时多采用透射光,非透明载体布光多采用侧光。拍摄时,镜头位置不动,移动光源,动态展现痕迹。撬压痕迹的拍摄与摩擦痕迹拍摄方式相同,拍摄时应注意记录撬压形成的凹陷静态压痕,展现接触面的形状、大小、缺损、沟纹等特征,同时用微距镜头或显微设备拍摄痕迹上沾有撬压工具脱落的某些附加物质。若找到撬压工具,还应固定撬压工具的位置,并将工具和痕迹放置在一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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