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发生后,调查人员应按照“先中心后周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第一时间在现场及周边进行实地勘验和走访,查找、提取所有视频资料。查找、提取时,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及时
视频监控录像主机存储空间有限,一旦存满,新的影像资料就会自动覆盖旧的影像,这就要求调查人员一旦发现可以利用的视频监控资料,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取。实践中,一些视频监控资料的储存载体就在火灾现场,灭火救援过程中我们要及时地去“抢救”监控主机,防止视频资料损坏灭失。
(二)全面
一是全面查找各类设备。火灾现场中存在的监控设备往往不止一个,而潜在的移动设备所拍摄的视频资料可能更多。二是全时段覆盖。在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时,调查人员不能单一地只调取火灾发生时的内容,还应调取火灾发生前、光照条件充足、距离火灾发生时间最近时段内的清晰画面,以用作对火灾发生时起火部位物品的定位,可以起到相互参照印证的作用。此外,提取的监控数量、时间范围和视频时长应满足调查和分析需要,专用播放器应一并提取。三是全盘保存。一般情况下,对已经找到的视频资料要全盘复制保存,以便在随后的调查中能更加深入地挖掘视频资料中隐藏的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三)合法(www.xing528.com)
查找、提取视频资料必须遵循调查取证程序,确保证据的法律效力。提取视频资料时,应不少于两名调查人员。提取证据后要立即备份,并将原始资料单独存放,防止遭受破坏。进行数据备份时,要使用具有写入保护功能的只读设备,配合专业的取证软件工具,将设备内数据完整克隆并转换成镜像文件,再组织编辑分析。
直接提取视频资料存储介质或设备的,应按照物证提取的要求进行,并填写《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由提取人和见证人签名。为保证提取视频资料的完整性,在提取物证时还可以填写《视频图像物证提取记录表》,如表1-2-1所示,准确记录检材的详细特征。无法当场提取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视频资料存储介质或设备,防止视频资料的灭失和损坏。
表1-2-1 视频图像物证提取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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