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学者认为先秦有若干个巴国并存,其实巴国只有一个,即姬姓巴国。除姬姓巴国外,其余所谓的巴国,都是居息在巴地上称为巴的族群。《华阳国志·巴志》说,巴国“其属有濮、、苴、共、奴、獽、夷、蜑之蛮”,显然这八个族群是巴国境内的属民,而不是与巴国并驾齐驱的另外八个巴国。
所谓宗姬之巴,即是《华阳国志·巴志》所叙述的巴国[27]。
《华阳国志·巴志》记载:
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
巴国远世,则黄、炎之支;封在周,则宗姬之戚亲。
这里,两度指明巴为姬姓。
巴为姬姓,这在先秦史籍中可得而征引。《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
初,(楚)共王无冢适,有宠子五人,无适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齐而长入拜。
图7-1 四部丛刊本《华阳国志·巴志》书影(www.xing528.com)
巴姬埋璧之事亦见于 《史记·楚世家》。
《左传》所记 “巴姬”,根据《周礼》所载“妇人称国及姓”之制[28],巴为国名,姬为国姓,巴姬即是姬姓巴国嫁于楚的宗室女。《华阳国志·巴志》记载直到战国年间,巴、楚的通婚关系尚存,足证巴为姬姓之说不误。
巴子称为宗姬,宗姬之姬为姓,宗则是同宗之意,表示与周人为同宗之后。姓原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 《说文·女部》曰:“姓,人所生也”,其字从女从生,表明姓所标志的是出生的血缘关系。《左传》昭公四年记载叔孙豹与其过去“所宿庚宗之妇人”对话,叔孙豹“问其姓”,妇人答曰:“余子长矣。”杜预注云:“问有子否?问其姓(生产),女生(女子生产)曰姓,姓谓子也。”可见,问其姓就是问她所生的孩子,姓也就是出生的血缘关系。这种出生的血缘关系最初以母系计算,故曰“女生为姓”。后来发展到以男系计算血缘关系时,就出现了宗。《说文·宀部》曰:“宗,尊,祖庙也。”宗即是祭祀祖先的庙主,所表示的完全是父系的血缘关系[29]。因此,由姓到宗的发展是同社会由母系转入父系相适应的。显然,巴有宗姬之称,说明巴人的父系先祖与周人的父系先祖源出一脉,有相同的出生血缘关系,故为同宗之后。
对于宗姬的解释,有的学者从周之宗室子弟这一角度出发,认为宗姬应是周王室的直系后代。此说尚可商榷。如上文所论,宗为同宗之意,代表的是父系血缘上的同源关系,并非指宗室而言。从史实来看,根据《华阳国志·巴志》的记载,宗姬的分封是在周武王克殷之后。《左传》昭公九年也说是“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南土也”,则此宗姬必与武王同时。假如宗姬果然是武王的宗室子弟,那么在有关文王、武王或成王进行分封的备物典册中就应该有史可考,但事实并非如此。从《史记·管蔡世家》关于王室世系的记载可见,周武王有子十人,长曰管叔鲜,最少曰冉季载,十人及其后代中没有一个同宗姬巴国有关。对于文、武、周公的后代即宗室子弟在西周初年分封为诸侯的情况,《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的记载颇为详细,其文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这些诸侯国均为西周宗室子弟所建,其源流大多在史籍或金文资料中可以考见,其中同样没有一个与武王分封的宗姬巴国有关。按《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对“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后的分封之数有一说明,文曰:“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这里所说的兄弟之国,其实就是指宗室子弟所建之国;而所说姬姓之国,在此与兄弟之国对举,显然就不是指王之宗室子弟,而是指与周同源的其他姬姓所建之国,二者间的区别是一目了然的。至于《荀子·儒效》记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所说“姬姓独居五十三人”,与上引《左传》所记兄弟之国和姬姓之国的总数五十五人基本一致。两相对照,可知这是举全部姬姓诸侯之数合而言之,未作王室子弟和其他姬姓间的区分。既然史籍已明确指出姬姓诸侯中存在王室子弟和同宗后代的区别,而王之宗室子弟所建诸侯国中又无一称巴,与宗姬巴国全然无关,那么,认为宗姬是周王室子弟的说法无疑就是一种误解了。
宗姬与周同宗,在班辈上低于武王,在同宗关系的庞大血缘纽带中居于子辈,由于早已别为氏族,故对武王来说,属于子族之列,因其分封于巴,故称巴子。巴谓国名,子谓子族,此即宗姬称为巴子的由来。
据《华阳国志·巴志》记载,殷周之际的宗姬之巴,由于迫使殷人前徒倒戈而“著乎《尚书》”,名传千古。这里所说著乎《尚书》,古今学者均一致认为是指《尚书·周书》中的《牧誓》。《牧誓》是武王伐纣大战之前在商郊牧野所作的誓师词,篇首记载:“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史记·周本纪》所引与此略同)同参与伐纣之师的各族武装共同宣誓。可是在所有军队中,丝毫也未提到巴师,在整个誓词中也没有片言只语提到巴人,这同常璩之言显然矛盾。为了证实《华阳国志·巴志》关于巴师著乎《尚书》这一记述的可靠性,学者们已经作了许多阐释,或说彭即巴,或说髳即巴,或说濮即巴,或说举濮而包巴,总之都在篇中具体提到的八国中去加以论说,然而均无确据,难成所论。有学者从新的角度来考察这一问题,认为今陕西宝鸡附近的国墓中出土的一些器物与四川彭县竹瓦街所出颇为相似,当为巴人的氏所遗,并认为氏即是参与武王伐纣的巴师,应属《牧誓》篇首所称的“友邦冢君”之列,与西土八国不存在什么关系[30]。此说颇有新意,不过把氏器物看做巴人所遗,从而把二者等同起来,这一说法似可进一步研究。从伯、季所作之器特别是青铜兵器来看,其形制与早期蜀文化颇为近似,并且彭县竹瓦街无论就地域上说还是就已发现的器物来说,均无不与蜀有关,而同殷周之际的巴人谈不上直接的联系。
巴师伐纣确为史实,但既不应在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中去强取其证,也不必在《牧誓》中去详加稽考,以求从中析出一支巴人。上文说过,巴与周为同宗之后,关系甚密,居地相邻,在殷末参与以周为首的反殷集团,成为“殷之叛国”[31],并协同武王伐纣,是没有什么疑问的,所以周初也才能够被武王举亲而封于巴。如像宗姬一类非周王宗室子弟的其他姬姓之国也是如此,均由于相随伐纣而受王室分封,故其名称也未见诸《牧誓》,更未流传下来。而《牧誓》所举西土八国则与此不同,这八国中没有一个是周之同姓,它们与周的关系并不像周之同姓那样紧密,参与伐纣也有各自不同的原因,故武王在誓师词中要把它们特别举出,一方面可略示其间的区别,另一方面则可收儆戒训令之效。属于姬姓集团的各个宗支,则由于有血缘纽带的牢固维系,并且在军事上易于连成一体,服从统一的号令指挥,因而用不着把各支的名称一一列出。事实上,《牧誓》对姬姓集团中的任何一支都是没有直接列举的,只是在篇首总挈各部时举出了各自所任军职,即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之类,其中自然就包括了宗姬的军事称谓。因此在这篇誓词中找不到宗姬之名是极其自然而又合乎情理的[32]。
巴国虽为姬姓,与周同源,但诸姬集团早在殷代或在此以前即已别为氏族,依照上古姓氏有别,“女子称姓,男子称氏”的通例,其方国名称均不与姓发生联系,而以职司名、居邑名等作为国名,并以此作为氏号,此即古人所谓“诸侯以国为氏”,因此同一族属的不同宗支在别为氏族后即有不同的名称。仅以姬姓而论,《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吕相绝秦之辞曰:“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雠,而我之婚姻也。”这里的白狄,即指《左传》中所记的晋献公夫人大戎狐姬和骊姬的族落,与晋同姓相婚,显为姬姓,此外鲜虞也是姬姓[33],均为与周同姓而别为氏族后另立名号者,均为显著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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