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显著特点是信仰超自然存在物和超自然力量,“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18]。蜀人的宗教体系中大致有这样一些信仰和崇拜主题:泛灵信仰、主神信仰、祖先崇拜、大石崇拜。除此而外,也还广泛地存在其他一些信仰主题,但以上列四种最为重要。
(一)泛灵信仰
泛灵信仰是对超自然存在物最普遍的信仰之一,E.B.泰勒称之为万物有灵论。它认为各种精灵使自然有了生命,而各种自然物也同时被赋予了灵魂。有关蜀人泛灵信仰的材料比较丰富,从商周至战国均可见到。
动物是蜀人泛灵信仰中常见的主题之一。诸如虎、豹、虫、蛇、牛、羊、马、鱼、鸟、鹰、鸡等,以及人们想象中的龙、凤、夔和其他怪兽,都是崇拜的对象。三星堆出土的各种金、铜、玉、陶动物雕像,都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它们出于祭祀坑,明确说明属于被顶礼膜拜之物,即诸种神灵。这些神灵,有些见诸《山海经》,多数在西周春秋战国时代仍常见于蜀国青铜器、漆器之上,做成浮雕或纹饰,不过这时已是原始泛灵信仰的遗风流俗了。
三星堆二号坑出土的青铜神树,可复原者有三棵,两大一小,最高一棵将近4米,树座呈圆形,有的座上还有面向外下跪的青铜武士。树上有繁盛的树枝、花朵,还有飞禽、悬龙等。有一棵树的树枝还用金箔包卷,是名副其实的“金枝”。这些树无疑是神树。《山海经·海内南经》记载:“有木,其状如牛,引之有皮,若缨、黄蛇。其叶如罗,其实如栾,其木若蓲,其名曰建木。”同书《海内经》也有相似的记载。郭璞注曰:“建木青叶、紫茎,黑华、黄实,其下声无响,立无影也。”建木所在及其功能,《淮南子·地形篇》说:“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景,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高诱注:“众帝之从都广山上天还下,故曰上下。”高说于义得之,所说“从都广山”则未达一间。众帝上天还下,乃缘建木,而非都广山,并且都广之地无山。可见建木即是所谓“天梯”,为天地人神之间的通道[19]。都广, 《山海经·海内经》记载:“西南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鸾鸟自歌,凤鸟自儛,灵寿实华,草木所聚。爰有百兽,相群爰处。此草也,冬夏不死。”与《淮南子·地形篇》相合。可见建木所在,必为都广之野。都广之野实指成都平原,是蜀人的天下之中。而建木形态,又合于三星堆祭祀坑所出青铜神树。以上文献之所以说建木“下声无响”、“呼而不响”,就在于它是以青铜制作而成。如此,青铜神树就是建木,也就是蜀人的通天之梯了。
自然界的无机物如山川河流也被赋予神的灵性,山有山神,江有江神。山神已由前述玉璋图像予以说明。此外,山神、江神在史乘中亦有据可考。《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并天下,立“天地名山大川鬼神”, “自华以西……渎山。渎山,蜀之汶山”。又载:“江水,祠蜀。亦春秋泮涸祷塞,如东方名山川,而牲牛犊牢具珪币各异。”(《汉书·郊祀志》所记略同)《蜀王本纪》还记载:“李冰以秦时为蜀守,谓汶山为天彭阙,号曰天彭门,云亡者悉过其中,鬼神精灵数见。”可见岷(汶、渎音同字通)山为蜀之神山。江水即岷江,古人以之为长江正源。《史记索隐》引《广雅》:“江神谓之奇相。”又引《江记》:“帝女也,卒为江神。”《史记正义》引《括地志》:“江犊祠在益州成都县南八里。秦并天下,江水祠蜀。”可见江水在古代蜀国时早已有江神。《华阳国志·蜀志》还记载李冰于南安江中通正水道,“水神怒,冰乃操刀入水中与神斗”,此水神也是蜀人世代相奉之神,故而怒斗李冰。
石头也具有无限神性。三星堆一号祭祀坑瘗埋一块大石,与金、玉、青铜器共存,显然是被共祭的神灵之一。李冰治蜀时,“作石犀五头以厌水精”,又“于玉女房下白沙邮作三石人,立三水中”[20],应是因袭蜀人大石崇拜的传统意识所为。
(二)主神信仰
主神信仰源于泛灵信仰,而又居于泛灵信仰的最高层次。蜀之主神在文献中有迹可寻,这就是《淮南子·地形篇》所载“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中的“众帝”。
“帝”,在汉语言文字中有着特殊的意义。帝原是祭名,后演化为天人之际的主神。殷卜辞中即有“帝使风”、“帝令雨”等辞例,表明帝凌驾于诸神之上。“帝”虽是汉语言文字,不是古蜀语,但《淮南子》成书于西汉,是用汉人的语言文字表述的蜀人主神概念。而且,众帝上下于建木,缘之以登天,与中原和其他地区的神灵、主神以山为登天之梯不同,显然不属于同一个宗教文化系统。袁珂指出,古籍中以树为天梯,“可考者惟此建木”[21]。《淮南子》写作于楚地,而上古楚地深受古蜀文化影响,故其关于建木、众帝之载,必非虚言,仅是用汉语言文字记录的蜀事,所以用“帝”字及其文义表述蜀人的主神观念。并且,三星堆出土的神树为建木,也证实了《淮南子》此段记载的可靠性。可见,以树为古蜀人主神的天梯,是古蜀宗教的一个突出特征。
既然古蜀宗教已产生了帝的概念,并且唯有帝能上下于天,高居于群神之上,那么帝作为主神的地位,就可以充分肯定。而帝与群神的关系,也就是主神与诸神的关系。由此可见,早在商代,蜀人宗教的神统已经形成。这种等级层次泾渭分明的神统,恰恰又与当时业已形成层级结构的君统相对应,也恰恰与三星堆祭祀坑所出青铜大立人与其他青铜雕像人物的主从结构相一致,这就从宗教结构上折射出社会结构,从而揭示出宗教最重要的社会功能。
从以上文献和考古资料中很容易看出,蜀人的帝是一种拟人神,有人的形态,有生命,有灵魂,有意志。帝自建木上下于天,又表明帝的基本功能是替天行道,是天神意志和行为的代表。而天神基本上只是一个虚拟,帝才是现实的力量。因此,在实际的宗教生活中,帝总是扮演着天神的角色。事实上,蜀人的帝就是至上神。所谓“众帝”,应是指历代蜀王所尊奉的帝的序列,而不是同一时期并存数帝。
(三)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又称为祖灵信仰,根源于人们关于灵魂永生那样一种宗教观念。商周的神主,秦汉的庙主,都属于祖先崇拜范畴。
蜀人的祖先崇拜十分发达,大体可以分成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鱼凫氏古蜀王国以大型青铜人物雕像群作为祖先崇拜的主要形式,杜宇和开明王朝则以宗庙来表现其祖先崇拜。
三星堆祭祀坑所出大型青铜人物雕像群,衣、冠、发式各异,表现出不同族类的集合,都是各族类的代表人物。它们同出于祭祀坑,表明都是宗教偶像,是各族类祖先崇拜的产物,也就是各族类先公先王的神主。其间关系反映了宗教上的多元一体结构。
从雕像群的个体情况分析,可以分作几类。青铜大立人既有王者之风,又有大巫之仪,地位最高,是雕像人物群的核心。他既是一代蜀王,又是群巫之长。其他稍小和较小的雕像,地位均等而下之,应是蜀王治下的各级统治者,同时又是各地各族的首领,稍小或较小的群巫。在他们中间,也应有层次和等级之别。各种雕像衣冠发式的不同,展现出宗教上的一个多元化世界。但这个世界是有中心、分层次的,青铜雕像体量的大小就体现出各族祖先地位的高低[22]。这在古史上也是宗教发展、扩大的一般规律,反映了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多元一体性质。
杜宇王朝以立宗庙来表现祖先崇拜。杜宇又称望帝,望帝即是杜宇谥号。《华阳国志》还记载杜宇“一号杜主”, “主”即宗庙内所置神主(生称“主”,主为“人主”之义)。
古代帝有数义,一般说来,一为神名,一为祭名,一为谥号。古蜀王国有“众帝”,为主神。西周以后,杜宇王朝则以帝为祭名,用禘祭这种固定礼仪祭祀先公先王,于是祭名又进一步演变为谥号。《国语·鲁语上》对此类事物有明确记载:“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韦昭注曰:“此上四者,谓祭天以配食也。祭昊天于圜丘曰禘。”帝本为天神,故祭天神曰禘。杜宇为望帝,表明其后世已将他上升尊奉为天神。
古代“望”亦祭名。《左传》哀公六年:“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雎漳,楚之望也。”《礼记·王制》:“柴而望祀山川”。望即境内名山大川。杜宇为蜀之天神,其神力远至蜀境四至之望。故所谓望帝者,蜀国境内之天神也。可见,望、帝均为祭名(其祭法大体相似,都用柴),蜀人用这两种祭名称其先王杜宇,于是演化成为杜宇的谥号。
杜宇王朝是西周封国,在礼制上也较多地接受了周王朝的礼制规则和特点。正由乎此,蜀在其祖先崇拜的名称和方法上采用周王朝的祭名、祭法系统,完全可以理解。《华阳国志》的作者常璩不解此意,而以望帝为名称,释帝为帝王之义,自然去古甚远,大错特错了。
开明王朝亦如此,先王谥号称帝。《华阳国志·蜀志》称开明五世(原作九世,误,此据《蜀王本纪》改)时宗庙,“未有谥列,但以五色为主,故其庙称青、赤、黑、黄、白帝也”。很明显,所说“主”,自然是宗庙内的神主。神主称帝,帝即禘,自然就是神主之号,即谥号。五色帝,即以每帝配以一色。因为是以色别谥,无中原常见的以功或以德名谥,故所谓“未有谥列”实指无中原那样的谥列,或无“左昭右穆”那样的庙制。
“五”这个数字,在蜀人的宗教意识中有着特殊的意义。商代蜀国玉璋上的祭祀图案以五幅为一组,周代蜀国的青铜列罍以五件一组为巨制,开明一至五世谥为五色帝,开明九至十一世中某一世的墓葬(新都木椁墓)所出青铜器绝大多数以五件为一组,五件为一式,开明妃有五妇,民有五丁,地有五妇山,墓有五丁冢,而李冰沿袭蜀人传统以五石牛以压水精。如此之多神秘的“五”,都与蜀王有关。看来,“五”的神秘性,是同蜀人的祖先崇拜一道与生俱来的,大概起源于蜀人以“五”配祭(或即五种祭品,五种祭法等等)其先公先王的古老传统,竟成古蜀文化的精神动力之一,具有特殊的意义[23]。
(四)大石崇拜
大石崇拜是蜀人宗教体系中一种特殊的崇拜形态,它是祖先崇拜和对祖先生存环境的崇拜相结合而形成的信仰综合体,包含着社会的和自然的两种因素。
在考古学文化上,新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的大石崇拜遗迹分布十分广阔,从欧洲大西洋沿岸向南经地中海沿岸,从亚洲高加索经伊朗、印度到环太平洋地区的中国、东南亚、日本,以至太平洋岛屿和美洲大陆,多有分布。由于它以巨石建筑物如石棚、石圈、石台、石墙、石雕以及石室为特征,所以考古学上一般称之为“巨石文化”,亦即大石文化。但是应当指出,世界各地的大石文化,都程度不等地从属于所在地区的史前或青铜文化,并不是全世界所有的大石遗迹共同组成为一个单独的大石文化体系,这是必须首先明确的一个基本概念。
根据科学分类,蜀地的大石文化遗迹可分为墓石、独石、列石三类[24]。
墓石集中分布在川西南安宁河流域,这里大量的大石墓,即属墓石之类。特点是用大石砌成墓室,顶部又覆盖以大石。大石通常重达数千斤,甚至逾万斤。安宁河流域大石墓的年代大约在春秋中晚期至东汉[25]。(www.xing528.com)
图6-8 安宁河流域大石墓
独石集中分布于成都市,主要有石笋、五丁担、石镜、天涯石、地角石、支机石、五块石等。其年代,文献或记为古蜀王蚕丛时,或记为蜀王开明王朝时。但事实上,从各种独石的功能来看,它们应分属于不同时期的古蜀王朝,不会是仅属于某一个古蜀王朝的作品。
图6-9 成都支机石
列石,或称石行,亦称石阵。新都有旱八阵,双流有八阵图,新繁有飞来石,皆属此类,与宗教行为直接相关。
古人普遍有崇拜祖先生存环境这样一种宗教信仰。即使进入早期城市社会后,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存空间的变迁,生存环境发生了极大变化,但仍然要以不同形式表达出对祖先生存环境的崇拜。从高地迁往低地的族类尤其如此。世界文明史上早期城市中的一些巨型建筑,如埃及金字塔、巴比伦神庙,都是以埃及人和巴比伦人祖先的生存环境——山洞——为原型的[26],本质上都是祖先崇拜和其生存环境崇拜两方面的综合。
古蜀早期的大石崇拜发源于蚕丛氏,“蚕丛氏始居岷山石室”[27],石室即“累石为室”的邛笼,即今碉楼。岷江上游的石棺葬其实也是模仿石室建筑的墓穴。当蚕丛氏从岷江上游下迁至成都平原后,空间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虽不再居石室,但仍以不同形式的大石建筑来寄托对祖先及其生存环境的崇拜。此即古人所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大石即为蜀人先祖灵魂和石砌建筑灵魂的共同载体,亦即二者相结合的物化形式。
令人感兴趣的是,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内出土一块与金、玉、铜器共生的大石,明显地是大石崇拜的遗迹。无独有偶,在岷江上游理县佳山寨石棺葬中,也出土一块不规则的梯形自然石块。两者虽然异时异地,但其大石崇拜传统如出一辙,绝非偶然。另一饶有兴味的事实是,三星堆一号坑的方向为北偏西45°,二号坑为北偏西55°,共同朝向蚕丛氏所由兴起的岷山。而同一时期成都羊子山土台大型礼仪建筑,方向也是北偏西55°,同样朝向蚕丛氏发源的岷山。这一系列现象无不显示出存在于其中的深刻的内在联系,说明其共同源头都在岷山,都与蚕丛氏始居岷山石室有不可分割的渊源关系。可见,古蜀王国大石崇拜的祖源在岷山,大石崇拜正是对蚕丛及其所居岷山石室加以顶礼膜拜的信仰综合体。由此也可看出,成都平原的大石文化遗迹,其中相当部分的年代应是夏商时代的遗迹。而五丁担、石镜等,根据《华阳国志·蜀志》的记载,则与蜀王开明氏有关。
图6-10 今日岷江上游碉楼
至于成都平原大石的来源,由成都平原的地理条件所决定,必不产于当地,全部从成都平原以西的邛崃山开采、运输而来[28]。一方面说明成都平原的大石遗迹绝非天然生成,另一方面则有力地证明它是宗教的产物,起源于蜀人根深蒂固的大石崇拜信仰传统。
(五)大型礼仪中心
大型礼仪中心是举行各种大规模宗教仪式和祀典的场所。考古所见古蜀的大型礼仪中心有:商代三星堆古城、商代晚期至春秋早期的成都金沙和兴建于晚商并连续使用到战国时代的成都羊子山土台等等。
图6-11 三星堆青铜祭坛
三星堆祭祀坑出土文物已再现出其地所处处充满着的神秘王国气氛,把一个大型礼仪中心的性质表露无遗。从祭祀坑内的遗物均经火焚而后瘗埋的情况,可以设想当年举行大型仪式时庄严隆重而热烈非凡的盛大场面。
在商代晚期至西周时期的成都金沙遗址中,有一处古蜀人的重要的祭祀遗址。金沙遗址的祭祀区位于遗址东部,可能是一处滨河祭祀场所,迄今在这里已发现60余处与祭祀有关的遗存。金沙祭祀遗迹大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约公元前1200年前后)的祭祀用品以象牙和石器为主,例如11号祭祀遗迹,坑底是较多的柱状象牙段和一件玉器,中层是象臼齿、木胎虎头漆器和少量柱状象牙段,上层是10余根完整的象牙和一件镶嵌玉片的漆器。第二阶段(约前1100~前850年)的最大特点是大量使用玉器、铜器作为祭品。例如6号遗迹,有近150件玉器、近110件铜器。第三阶段(约前850~前650年)的特点是大量使用野猪獠牙、鹿角、美石和陶器,例如2号遗迹的野猪獠牙达千枚之多[29]古蜀人在金沙祭祀区域所进行的大型祭祀活动,前后达500余年,表明这里的确是古蜀的一处重要的祭祀中心。
图6-12 金沙遗址祭祀区局部
图6-13 考古工作人员正在清理象牙
图6-14 金沙遗址2号遗迹堆积物
羊子山土台规模宏大,它是殷代晚期至蜀灭以前蜀人的主要礼仪中心。当年各种祀典、仪式规模之大,从土台本身就可得到充分说明。
宗教仪式不仅是人们借以同神灵沟通的形式,它同时还具有维系并增进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增强人们同一的宗教意识,稳定现存社会秩序,强化神权和王权统治等巨大作用。它实际上是从现实世界出发,升华到精神世界,而又从精神世界回归现实世界。仪式本身从属于宗教。因此,无论它的社会功能还是目的,都与宗教一致。
宗教仪式一般包括生命礼仪(如成丁礼)和强化礼仪。后者通常是针对群体或王国利益而举行的重大典礼,如祭祀、祈祷、求年、庆丰、求雨、临敌、罹难、祝捷、献俘等等。这些礼仪在华北商周王朝一般是在宗庙举行,而古蜀王国是在祭坛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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