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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宇王朝的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杜宇王朝的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无论史籍还是考古资料都反映极少,只能辑佚钩沉,简略地予以清理。所有关于杜宇王朝的史料,均未显示出宗教神权占国家核心统治地位的迹象。可见,在杜宇王朝的统治秩序中,宗教神权固然必不可少,但却不占第一位,已成为统治机制中较次要的成分,现实阶级统治则是最核心的部分。这种直接实施阶级统治的国家形态,比起早期的神权政治国家,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杜宇王朝的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

杜宇王朝的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无论史籍还是考古资料都反映极少,只能辑佚钩沉,简略地予以清理。

(一)国家形态的演进

商周之际古蜀鱼凫氏三星堆神权文明衰落后,在它的废墟上面,一个以礼乐文明为表征的新型的国家形态建立起来。

所有关于杜宇王朝的史料,均未显示出宗教神权占国家核心统治地位的迹象。杜宇“教民务农”,扩大蜀疆,全部是非常实际的治国措施。而杜宇之为农业神,为子巂、杜鹃鸟,都是杜宇亡后才兴起的一种农神崇拜,并且与政治领域中的神权即所谓国家崇拜无关。考古资料方面,从目前所见有关西周时代蜀国的资料,例如成都金沙[29]黄忠小区[30]、十二桥[31]和指挥街[32]遗址的情况看,还没有发现足以表示神权至上的遗物遗迹;相反,都是表现王权至上的器物,以及生产、生活用具等实用器物,与鱼凫王朝不同,是耐人寻味的。虽然,在成都市金沙遗址出土了大量祭祀或与祭祀有关的遗迹和遗物,但这些遗迹和遗物并不能作为神权至上的证据。先秦时期,各地都有频繁的祭祀活动,中原诸夏直到春秋时期仍然是“国之大事,惟祀与戎”,考古学显示的情况也是如此。关键问题在于,金沙遗址至今还没有发现堪与三星堆相匹的大型祭祀重器,没有发现神权至上的遗物。所以,尽管金沙遗址出土的祭祀遗迹规模相当庞大,但仍不足以说明它是一个神权至上的政体。

文化与政治是两个互相促动的变量,文化模式的变化通常会引起政治制度的变化,同样,政治制度的变化通常也会引起文化模式的变化。西周时代蜀文化考古所见文化模式的这种变化,正是政治制度变化的反映。

西周时代蜀文化考古未见商代蜀国所特有的大型青铜雕像群一类标志神权统治的遗物,正是从考古学文化上反映出的杜宇王朝与鱼凫王朝在国家形态上的重要区别。这种区别的实质在于:以鱼凫王为代表的早期蜀王国,对内实行彻底的神权政治,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通过神的意志来表达的。其最精美、最华贵的物品均属用以祭祀神灵的祭祀礼仪用器,就是最为明确的证据。而金杖实为集神权、政权和财富垄断权为一体的最高象征物,各种青铜人像也是祖先崇拜的象征,或巫师的形象。种种现象表明,古蜀王国还处于实行神权政治的早期国家阶段。这与世界古代文明中的各个早期国家都无不以实行神权政治为特征,是为宗教国家或神权政治国家的情形大体相同。但是在杜宇王朝则否。杜宇王朝的一系列治民措施,无论是使三代蜀王的“化民”复出,还是耕战治水,都无不带有显著的务实特点,其礼乐制度也不是国家宗教的产物,而是突出表现现存的等级制度,表现现实政治和赤裸裸的阶级统治。可见,在杜宇王朝的统治秩序中,宗教神权固然必不可少,但却不占第一位,已成为统治机制中较次要的成分,现实阶级统治则是最核心的部分。这就意味着,杜宇时期的蜀王国,已走出早期国家的发展阶段,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这种直接实施阶级统治的国家形态,比起早期的神权政治国家,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二)政治制度

杜宇王朝实行君主制政体。《蜀王本纪》称杜宇立为蜀王,王为君主之称。《华阳国志·蜀志》说杜宇“一号杜主”, “主”为人主之义,是古代君主的通称。(www.xing528.com)

杜宇在周室为侯,在蜀国为王,所称蜀王并非对周王室的僭越。古代诸侯往往自尊为王,如文献所见徐、楚、吴、越之王,青铜器铭文所见王、釐王、王等等。其中既有周之同姓诸侯,又有周之异姓诸侯。王国维据此提出“古诸侯称王说”[33],十分正确。此即《孟子·尽心下》所说“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杜宇所称王,其实如此。

杜宇王朝政治制度的核心是王位世袭制度。《蜀王本纪》载“望帝积百余岁”,指王位传袭百余年,绝非望帝一人的积年。《古文苑》章樵注引《蜀纪》载:“自望帝以来,传授始密。”“传授”即继立为王的君权传授,“传授始密”是指其王位一代一代地世袭。两书所记,完全相合。

杜宇又称望帝。《华阳国志·蜀志》说:“七国称王,杜宇称帝。”时代既误,以帝为帝王之帝亦误。西周时期,各国均不称帝。上溯至殷代,虽文献称帝,但甲骨文则否。甲骨文中帝为天神,后演为祭名和谥号。中国古代君主生前称帝,最早见于战国年间齐、秦互尊东、西帝,并且很快就予取消。而殷周时代的蜀王根本没有任何称帝的前提条件和效法样板,生前应仅称王,与古代各西南民族相同,绝无称帝之实。所说望帝,实为蜀王死后的谥号,或祭名。

杜宇王朝统治机构加强的内容之一,是确立职官制度,此亦西周分封制的要求[34]。但年湮代远,书阙有间,文献中仅能考见“相”职。《蜀王本纪》:“望帝以鳖灵为相。”相,为殷周旧制,但西周一代并不常设,周王室和诸侯国一般设卿大夫等职官,春秋时代“相”始成为正式职官,称相、丞相或相国,是作为取代卿制而出现的一种行政官制。蜀王杜宇以鳖灵为相,也正值春秋之初,时代与列国同。以此看来,杜宇王朝的设官分职及其变化,与西周春秋时期中原诸夏有着同步性。如此推断,西周时期蜀国官制当与诸夏略同,设有卿、大夫等。

杜宇王朝所赖以建立、巩固的最重要工具是军队。虽文献对蜀国兵制无载,但杜宇王朝军队的强大却屡见于文献。与此相适应,必有一定的兵制。然因文献无征,只能付之阙如。

至于礼乐、贡赋、法律等制度,均因文献无征,不可得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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