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文化,是指三星堆遗址第二期到第三期的文化。从三星堆第二期开始,形成了具有自身鲜明特征的文化特质集结。其文化形态,表现在考古遗存上,是一组典型器物群,即由小平底罐、盘、瓶、器盖、高柄豆以及鸟头形柄勺、瘦袋足盉等器物组成,并且纹饰丰富,盛行粗绳纹等特征的器物群。据碳—14测年数据并经树轮校正,年代在距今4070~3600年左右,略相当于中原的夏代和商代前期。继后的一期即三星堆第三期,大量涌现出来的典型的物质文化形态,是宽沿三袋足炊器以及个别尖底器为特征的器物组合群,出现云雷纹、乳钉纹、米粒纹等纹饰图样。这一期的年代,碳14测定为距今3600~3200年左右,约略相当于商代前期到中晚期。也有学者认为,有关三星堆的碳14数据不尽可信,必须根据地层来结合研究其分期年代,认为三星堆二期的年代上限为距今3700年左右[86]。
二里头文化,是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为代表,以豫西晋南为主,分布范围及于豫东、冀南的一支考古学文化,绝对年代约为距今3900~3500年[87]。多数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是中、晚期的夏文化。
上文说到,在三星堆遗址二期即三星堆文化的形成期,出现了一组新的文化因素,其中与二里头文化相关的有陶盉、陶高柄豆等等。那么,二者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我们知道,二里头文化的面貌有其独特的特征,最典型的有一组区别于其他考古学文化的陶器组合。在这组陶器中,做炊器的是鼎、折沿深腹罐、侈口圆腹罐等,做食器和容器的是深腹盆、三足盘、平底盆、豆、小口高领罐、瓮、缸等;另外,还有澄滤器,器盖以及觚、爵、盉等酒器。侈口圆腹罐口沿部位的花边形装饰和深腹盆、甑、侈口罐等口沿下附加对称的鸡冠形鋬,是这组陶器中很有特色的风格[88]。
青铜器方面,二里头遗址历年来出土不少青铜器,有工具、武器和礼器。工具主要是小刀、钻、锥、凿、锛、鱼钩等,造型简单;武器有镞、戈和钺,戈分为直内和曲内两种,钺有上下阑;礼器有爵和铃[89]。还发现背面有纽的铜牌形器[90]。
根据二里头文化的陶器组合的特点,我们再来看它在三星堆文化中所占的比重,就很容易看出,二里头文化的典型陶器组合并没有在三星堆文化中出现。换句话说,三星堆文化中的一些二里头文化的陶器形制,只是零星地、不成组合地出现,二里头陶器组合中多数最典型的器物如鼎、爵等并没有出现在三星堆文化当中。相反,三星堆文化的陶器组合是按自身的发展序列有序演进的。这表明,尽管三星堆文化中出现了二里头文化的某些陶器形制,但二里头陶器却并没有在三星堆陶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更谈不上占据主导地位。
三星堆文化中出现的两件铜牌饰,图案形制与二里头出土的极为相似,应与二里头文化有关。但二里头青铜爵、曲内戈以及青铜工具等,则不见于三星堆。而三星堆青铜文化的代表是后来产生的大型雕像群,这在二里头文化中是绝对没有的。这也可以表明,尽管三星堆文化中发现了二里头文化的某些青铜器形制,但二里头青铜器却并没有在三星堆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更谈不上占据主导地位。
至于玉器中的牙璋,如据林向先生所论,三星堆是中华牙璋的最早发源地[91],那就更谈不上二里头文化的影响。
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陶器种类较多,据资料,复原的器形有罐、高柄豆、圈足豆、鸟头把勺、盉、圈足盘、平底盘、瓮、器盖、喇叭形器、碟、瓶、杯、碗、壶、纺轮、网坠等20多种,每种又有不同的类和型[92]。其中可见到的与二里头文化有关的只有盉、高柄豆、觚,而且并不是所有高柄豆都与二里头有关。可见,在三星堆陶器种类上,二里头因素所占比例很小,不到7%,不占主导地位。(www.xing528.com)
从陶器功能上认识,三星堆文化自身的陶器组合是全方位的,炊器、食器、饮器、日常用器、器盖、器座等,形成完整的功能体系。但其中的二里头文化陶器则没有形成完整的功能体系,只是零散的、个别的。高柄豆只能盛装少量食品,盉则只能盛水或酒,或作加温水、酒之用,觚仅能做饮酒之器,这三种功能不但根本构不成一个人们共同体所需陶器的功能体系,而且就每一种来说,也完全没有它的组合配套器物,更可见其功能之片面。就陶盉而论,它只是盛酒之器,应有一群相应的酒器组合与之配套,才能形成一支文化的酒器组合。我们看三星堆文化的酒器,从酿酒之器高领大罐,到盛酒之器瓮、缸、壶,到舀酒之器鸟头把勺,再到饮酒之器平底束颈瓶形杯等[93],应有尽有,形成完整的酒器组合及功能体系,这与其中二里头文化因素仅见陶盉、陶觚的情形,是截然不同的。可见,三星堆文化中的二里头文化因素,从功能体系上看是极度缺乏、极不全面的。
从以上分析来看,二里头文化因素不但没有在三星堆文化中占据主要地位,相反却居于很次要的地位,同时它自身也并没有形成组、群的集合关系,没有形成文化特质集结(文化丛)和功能体系。这几种文化因素,只有与三星堆文化相充分结合时,才能形成完整的组、群关系和功能体系。
要从陶器方面分析一支新型文化的形成,应该而且必须看这支文化形成时期新出现的全部陶器组合,即是把新出现的陶器看成一组完整的文化特质集结,而不仅仅是看其中的一种文化因素。对于三星堆文化来说,也必须如此,就是要看在它的形成时期(即三星堆遗址二期)同时新出现了哪些陶器。从公布的资料看,三星堆遗址二期同时新出现的器物,有喇叭形大口罐、陶盉、高柄豆、平底束颈瓶、圈足盘、器盖、觚、杯、碗、盘等[94]。这些陶器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组合及功能体系,不能把其中的某几件从中剥离出来指认为属于另一支文化。由于这组陶器是同时新出现的,功能体系也是完整的,所以,这一组完整的陶器组合才是三星堆文化形成时期的特色要素。换言之,只有把这一组陶器作为一个完整的组合,才能证明从三星堆遗址一期到三星堆遗址二期发生变化的原因,才能说明一支新型文化进入三星堆地区,改变了当地原先的文化面貌。显然,作为一组完整的陶器组合,三星堆文化形成期的这组富于特色的陶器,绝不是直接来源于二里头文化的。
根据前文所述,三星堆文化的开创者是鱼凫,那么,在三星堆文化形成期所出现的这一组陶器组合就应当是鱼凫带入的。而鱼凫为帝颛顼所化,与夏同源,具有共同的文化底层,所以在鱼凫文化中有夏文化的某些色彩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是不足为异的。
蜀与夏既然是帝颛顼之后的两支亲缘文化,就不能不有某些内在的文化联系。三星堆文化中所包含的二里头文化因素,正是这种关系的生动体现。
另有一种可能性是,根据新出土的东汉朐忍令景云碑[95]所记述的“帝高阳之苗裔”,“先人伯沇,匪志慷慨,术禹石纽、汶川之会。帷屋甲(怅)帐,龟车留”来看,大禹不但兴于西羌、家于岷江上游的石纽之地,而且曾在石纽召集过盟会,而大禹后代、夏后氏少康之子帝杼曾遵循大禹“石纽、汶川之会”的遗则,甲帐龟车,巡狩回蜀。这从另一个重要侧面表明了蜀与夏所具有的深厚的同源关系。由此看来,三星堆文化中的二里头文化因素,也有可能是帝杼“甲帐龟车”、巡狩回蜀时带来的。帝杼的时代约为夏代中期,这也和三星堆文化中的二里头文化因素出现的时代大体相合。
不过,尽管蜀、夏同源,文化上源具有相关性,但既已别为支系,发展地域有异,政治单位不同,蜀在西南立国称雄,夏在中原建立王朝,因而文化上必然又具有相当差异。三星堆文化与二里头文化在主体文化面貌上的差异,正是二者别为支系、独立发展、自成体系的生动体现。夏王朝作为中原之主,以九鼎象征至高无上的国家政权;蜀为西南雄长,则以金杖象征王权,表明已别为一方之主,政体不与夏同。但是,即令如此,帝颛顼文化的传统特征仍顽强地在蜀地持续不断地传承下来,终鱼凫王朝之世,即从三星堆文化的形成期直到它的衰亡,始终未曾间断。这种现象,也正是对古蜀在政治上与夏别为王国,而在文化上又与夏同源异流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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