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蜀的含义
四川简称蜀。“蜀”的本义是指桑蚕,是家蚕的近祖或前身,它同一般的野蚕是不一样的。古文献对于“蜀”的解释,较早见到的是《韩非子·说林下》,其文曰:
鳝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渔者持鳝,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诸。
《淮南子·说林》的说法与此大同,其文曰:
今鳝之与蛇,蚕之与蠋,状相类而爱憎异。
高诱注曰:
人爱鳝与蚕,畏蛇与蠋,故曰异也。
蠋、蜀二字,是正字与俗体字之别,实乃一字。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于高诱注下说:“蠋本作蜀。作蠋者,后人依《韩非子·内储说上篇》改之也。”又说:“《广韵·蠋韵》‘蜀’字下引此文,正作‘蚕与蜀相类而爱憎异也’,蜀正字,蠋俗字耳。”段玉裁亦持此看法[1]。可见,“蜀”、“蠋”二字原无区别。
但是,与蚕形状相似而令人爱憎异的“蜀”究竟为何物,《韩非子》和《淮南子》并没有明确指出,所以引致一些不同的猜测,或以为蜀是一种螫人的毒虫,与蚕无关[2]。其实,古文献对此有明确记载,所谓蜀,就是桑蚕。
图2-2 《说文解字·蜀》书影
《说文·虫部》 “蜀”:“蜀,葵中蚕也,从虫,上目象蜀头形,中象其身蜎蜎。《诗》曰:‘蜎蜎者蜀’。”此处所说“葵中蚕”,应作“桑中蚕”,《尔雅》释文即引此作“桑中蚕”,可为其证。段玉裁注云:“《诗》曰:‘蜎蜎者蜀,蒸在桑野’,似作桑为长。”又云:“《毛传》曰:‘蜎蜎,蠋貌;蠋,桑虫也。’ 《传》言虫,许(慎)言蚕者,蜀似蚕也。”朱熹《诗集传》也说:“蠋,桑虫似蚕者也。”古代以蚕为虫类[3],所以蜀为“桑中蚕”、 “桑虫”。既然蜀是桑中蚕,当然就可以肯定它是桑蚕,而不是所谓螫人的毒虫。至于蚕与蜀“状相类而爱憎异”,乃因蜀是家蚕的前身,自然不像家蚕那样驯服可爱,体态也不一样。
其他文献对此亦有解释。郑樵《通志·昆虫草木略二》说:“蚕之类多。《尔雅》曰:‘蟓,桑茧。仇由,樗茧、棘茧、栾茧。蚢,萧茧。’此皆蚕类吐丝成茧者。食桑叶为茧者曰蟓,盖蚕也,或云野蚕。食樗叶、棘叶、栾叶为茧者曰仇由。食萧叶为茧者曰蚢;萧,蒿也。原蚕者,再熟之蚕也。”明确指出食桑叶之虫为蚕[4]。这告诉我们两点:第一,桑中之蚕并不是螫人的毒虫,而是蚕;所谓“或云野蚕”,即是桑蚕,而这就是指蜀。第二,桑蚕不但所食之物与其他“蚕”(真正的野蚕)不同,而且所为之茧也与其他“蚕”茧不一样,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现代生物遗传学知识表明,家蚕是从桑蚕而不是其他野蚕驯化而来的,只有桑蚕能够经过人工驯养演化为家蚕,其他野蚕则不能驯化为家蚕。家蚕和桑蚕的这种亲缘关系,从其性状、杂交可育性、染色体数等方面,已得到充分证实。铃木义昭对家蚕和桑蚕的mRNA作了对比研究,提出了家蚕由桑蚕驯化而来的生物化学论证材料,认为“丝素是一种极端的蚕白质,它在进化过程中动人地分歧着”(Lucas and Rudall,1968)。家蚕和桑蚕的二种丝素mRNA 用现代的标准来鉴定是不可辨别的,这就对两种蚕类是祖先和后裔的关系,提供了有力的证明。就现在所用的各种方法来说,没有一种方法能够告诉我们在它们的分子大小和核苷顺序方面,能非常精确地看到细微的差别[5]。而其他的野蚕丝,例如樗蚕丝和霍顿野蚕丝(Theophila,Huttani Westw)等,迄今仍不能从茧中抽出丝来[6]。
这就说明,蜀就是桑蚕,它与其他野蚕有着很大区别,不能混为一谈。这一结论不仅与古代文献的记载相符合,也同现代科学研究的成果相一致。
(二)蜀山氏
古蜀人的始源,从中国古籍考察,可以追溯到蜀山氏。(www.xing528.com)
所谓蜀山氏,顾名思义,就是居住在蜀山的族氏。
图2-3 《世本》“蜀山氏”书影
蜀山氏的来源十分古远,早在先秦已见诸记载,《世本》、 《山海经》等先秦古籍即载有“蜀山氏”名号。及至汉初,在《大戴礼记》和《史记》中,均载有“蜀山氏”之名。诸书并谓“蜀山氏之女名昌濮”,或谓“濁(蜀)子”,其见称于世的时代是黄帝时代。
所谓黄帝时代,笼统而言,是指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末叶,大致相当于考古学上的仰韶晚期或龙山时代较早时期,约在公元前2700~2600年。这表明,以蜀命名的这支族群,早在距今四五千年前就已经形成了。
蜀山何在呢?
蜀山,是指今岷江上游所在之地的岷山。蜀山之名,早见于《史记》、《汉书》。《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始皇“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其中,“自华(山)以西,名山七,名川四。曰华山,薄山……岳山,岐山,吴岳,鸿冢,渎山,蜀之汶山。水曰河,……江水,祠蜀。”渎山即岷山[7],亦即江水所祠之“蜀(山)”。《汉书·地理志》“蜀郡湔氐道”下班固原注说:“《禹贡》岷山在西徼外,江水所出”,证明江水所祠的蜀山即是岷山。
宋人对于蜀山所在,考证颇多。《太平寰宇记》卷七八“茂州石泉县”下载:“蜀山,《史记》黄帝子昌意娶蜀山氏女,盖此山也。”《路史·前纪四》说:“蜀之为国,肇自人皇,其始蚕丛,柏濩,鱼凫,各数百岁,号蜀山氏,盖作于蜀”。又引《益州记》说:“岷山禹庙西有姜维城,又有蜀山氏女居,昌意妃也。”《路史·国名记》又说:“蜀山(按:今本无‘山’字,蒙文通先生据《全蜀艺文志》引补),今成都,见杨子云《蜀纪》等书。然蜀山氏女乃在茂。”又说:“蜀山,昌意娶蜀山氏,益土也。”这些记载虽有分歧,但共同指认蜀山在岷江流域的岷山地区,是有充分依据的。
蜀山氏所居之地,又名叠溪。据考证,“叠”字应出于先秦金文“嫘祖”二字合文之省[8],当为黄帝元妃嫘祖曾经入蜀的见证。这表明,蜀山氏是一支善于驯养桑蚕并利用桑蚕丝作为纺织原料的族群,它的名称来源于古代“以事为氏”的通行命氏之法。蜀山氏的名称显然意味着,这支族群早在公元前2700~2600年就已经站在了中国蚕桑丝绸早期起源的门槛上了,它的经济文化在当时的中国处于领先地位。
(三)与蜀相关的几个概念
为了使读者更清楚地了解古蜀早期的历史,有必要对古蜀、酋邦、文明起源等基本概念加以讨论阐释。
蜀的本义是指桑蚕。作为地名,蜀最初是指岷江上游的蜀山,即岷山。作为族名,蜀最初是指生息繁衍在蜀山并以饲养桑蚕为业的蜀山氏。后来,由于黄帝元妃嫘祖入蜀、教民养蚕,蜀山氏便转化为以饲养家蚕为业的蚕丛氏,蚕丛氏继承了蜀的名号,称为蜀王,其族类也就称为蜀。由此,便在蚕丛氏的基础上形成了古蜀历史上的早期蜀族。
早期蜀族的概念,是指狭义的民族概念而言,即在原始社会野蛮时代高级阶段晚期,也就是新石器时代末叶文明起源的时代,随着蚕丛氏、柏濩氏、鱼凫氏等部落间的“合并”和“融合”而形成的古代民族。这种狭义的民族概念,在摩尔根《古代社会》、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多有论述,它与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中所阐述的广义的民族定义有一定区别。
蜀族、蜀国、蜀地、蜀人、蜀文化,是几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蜀国,是指以蜀族为主体居民,并包括其他一些族类,在以成都平原为中心而其四至因时而异的地域范围内所建立的国家。这个国家历来是作为与中原夏、商王朝不同的政权实体而存在于世的。
蜀地,是指蜀国的地域范围而言,它大体上应与蜀国的疆域相重合。但不同时期,由于蜀疆范围的不同,蜀地的范围也远非一成不变。在多数情况下,当蜀疆缩小后,其故地仍可称蜀。如汉中属秦后,其地仍有蜀称。反之亦然。
蜀人,是泛指生长在蜀国范围内的所有人,以及从蜀迁徙至其他地方的人,而可以不论其本来族别如何。
蜀文化,有三个不尽相同的概念。考古学上的蜀文化,研究对象与蜀地的史前文化或全部蜀人的文化有异有同。参照夏鼐所说历史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应当用族名或朝代名(如夏文化、商文化等)来指代[9],则考古学上的蜀文化应当是特指历史时期蜀族所创造的具有独自特征的全部物质文化遗存。另一种概念是狭义的文化概念,主要指蜀族的精神文化。还有一种是文化人类学上的文化概念,包括蜀族的全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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