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前,应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计划的要求,建造相应的暂设工程。其类型和规模因工程而异,主要有: 工地加工厂、工地仓库,办公及生活福利设施、工地供水设施和工地供电设施。
15.5.1 工地加工厂组织
1. 工地加工厂类型及结构型式
工地加工厂类型主要有: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厂、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结构构件加工厂和机械修理厂。
各种加工厂的结构型式,应根据使用期限长短和建设地区的条件而定。一般使用期限较短者,宜采用简易结构,如一般油毡、铁皮或草屋面的竹木结构; 使用期限较长者,宜采用瓦屋面的砖木结构、砖石或装拆式活动房屋等。
2. 工地加工厂面积确定
加工厂建筑面积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设备尺寸、工艺过程及设计、加工量、安全防火等。通常可以参考《建筑施工手册》以及相关经验指标等资料确定。
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制厂、锯木车间、模板加工车间、细木加工车间、钢筋加工车间 (棚) 等,其建筑面积可以按下式计算
式中: F——所需确定的建筑面积(m2);
Q——加工总量;
K——不均衡系数,取1.3~1.5;
T——加工总工期 (月);
S——每平方米场地月平均加工定额;
α——场地或建筑面积利用系数,取0.6~0.7。
常用各种临时加工厂的面积参考指标可以参照《建筑施工手册》中的相关指标。
15.5.2 工地仓库面积
1. 工地仓库类型和结构
建筑工程施工中所用的仓库有:
①转运仓库: 设在火车站、码头等地,作为转运之用;
②中心仓库: 用以储存整个企业、大型施工现场材料之用;
③现场仓库: 即为某一工程服务的仓库;
④加工厂仓库: 专供某加工厂储存原材料和已加工的半成品构件的仓库。
工地仓库结构按保管材料的方法不同可以分为露天仓库、库棚和封闭库房。
正确的仓库组织,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使材料的储备量最少,储备期最短,装卸及转运费最省。此外,还应选择经济而适用的仓库形式及结构,尽可能利用原有的或永久性的建筑物,以减少修建临时仓库的费用,且应遵守防火条例的要求。
2. 土地仓库面积的确定
确定某一种建筑材料的仓库面积,与该建筑材料需储备的天数、材料的需要量,每平方米能储存的定额等因素有关。仓库面积的确定可以按下式计算
式中: F——仓库总面积(m2);
P——仓库材料储备量;
q——每平方米仓库面积能存放的材料、半成品和制品的数量;
k——仓库面积有效利用系数 (考虑人行道和车道所占面积),
如表15.5.1所示。
对于仓库材料储备量,一方面要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需要,另一方面要避免材料的大量积压,以免仓库面积过大,增加投资、积压资金。通常材料的储备量根据现场条件、供应条件和运输条件来确定。对经常或连续使用的材料,如砖、瓦、砂、石、水泥和钢材,可以按下式计算
式中: P——材料储备量(t或m3);
Te——储备期定额(天),如表15.5.1所示;
Qi——材料、半成品的总需量;
T——相关项目的施工工作日;
Ri——材料使用不均衡系数。
在设计仓库时,还应正确决定仓库的长度和宽度,仓库的长度应满足货物装卸的要求。
表15.5.1 计算仓库面积的相关系数表
15.5.3 办公及生活福利设施的组织
在工程建设期间,必须为施工人员修建一定数量的临时房屋,以供行政办公和生活福利之用。行政管理和生产用房包括: 施工单位办公室、传达室、车库及各类材料仓库和辅助性修理车间等; 居住生活用房包括: 家属宿舍,单身职工宿舍、商店、医务室、浴室、厕所等。这类房屋尽可能利用原有的或永久性的建筑物,以减少修建临时仓库的费用,对必要的所需临时房屋的建筑面积,可以根据建筑工地的人数参照表15.5.2所列的指标计算。
计算所需要的各种生活、办公用房屋,应尽量利用施工现场及其附近的永久性建筑物,不足的部分修建临时建筑物。临时建筑物的修建,应遵循经济、适用、装拆方便的原则,按照当地的气候条件、工期长短确定结构型式,通常有帐篷、装拆式房屋或利用地方材料修建的简易房屋等。
表15.5.2 行政、生活福利临时建筑面积参考指标表 (单位: 平方米/人)
15.5.4 临时供水
建筑工地需敷设临时供水系统,以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要。在规划临时供水系统时,必须充分利用永久性供水设施为施工服务。
工地各类用水量计算如下:
1. 现场施工用水量
式中: q1——生产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1.05~1.15);
Q1——年(季) 度工程量(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
N1——施工用水定额(见《建筑施工手册》);
T1——年(季) 度有效作业日(d);
t——每天工作班数 (班)。
K2——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如表15.3.3所示。
表15.3.3 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
2. 施工机械用水量(www.xing528.com)
式中: q2——施工机械用水量(L/s);K1——未预见用水量的修正系数(1.05~1.15);
Q2——同一种机械台数(台);
N2——施工机械用水定额(见《建筑施工手册》);
K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如表15.3.3所示。
3. 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
式中: q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L/s);
p1——施工现场高峰期工人数;
N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为20~60L/人·班,主要视当地气候而定);
K4——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如表15.3.3所示;
t——每天工作班次。
4. 生活区生活用水量
式中: q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L/S;
P2——生活区居民人数(人);
N4——生活区昼夜全部用水定额(见《建筑施工手册》);
K5——生活区用水不均衡系数,如表15.5.3所示。
5. 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q5,应根据建筑工地的大小及居住人数确定,可以参考表15.5.4取值。
表15.5.4 消防用水量
6. 总用水量Q
(1) 当(q1+q2+q3+q4) ≤q5时,则
(2) 当(q1+q2+q3+q4) >q5时,则
Q=q1+q2+q3+q4 (15.5.9)
(3) 当工地建筑面积小于50000m2,并且(q1+q2+q3+q4) <q5时,则
Q=q5 (15.5.10)
供水管径的大小,则根据工地总的需水量计算确定。即:
式中: D——供水管径 (mm);
Q——总用水量 (L/s);
v——管网中的水流速度 (m/s),考虑消防供水时取2.5~3。
15.5.5 建筑工地临时供电
建筑工地临时供电组织包括: 计算用电总量,选择电源,确定变压器,确定导线截面面积且布置配电线路等。
1. 工地总用电计算
施工现场用电量大体上可以分为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两类。在计算用电量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2) 施工总进度计划中,施工高峰期同时用电数量;
(3) 各种电力机械的利用情况。
总用电量可以按下式计算
式中: P——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k V·A);
P2——电焊机额定容量(k V·A);
P3——室内照明容量(k W);
P4——室外照明容量(k W);
cosφ——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 (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一般为0.65~0.75);
K1,K2,K3,K4——需要系数,如表15.5.5所示。
表15.5.5 需要系数K值
2. 电源选择
工地上临时供电的电源,应优先选用施工现场附近已有的高压线路或变电所,只有无法利用或电源不足时,才考虑设临时电站供电。通常是将附近的高压电,经设在工地的变压器降压后引入工地。但事先必须将施工需要的用电量向供电部门申请。
3. 确定变压器
变压器功率可以由下式计算
式中: P——变压器输出功率 (k V·A);
K——功率损失系数,取1.05;
∑Pmax——各施工区最大计算负荷(k W);
cosφ——功率因数。
根据计算所得容量,在变压器产品目录中选用略大于该功率的变压器。根据变压器的规格确定变压器站的面积。
4. 确定配电导线的截面积
配电线路的布置方案有枝状、环状和混合式三种,主要根据用户的位置和要求、永久性供电线路的形状而定。一般3~10k V的高压线路采用环状,380/220V的低压线路可以用枝状。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耐受电流通过所产生的温升,且使得电压损失在允许范围内。通常先根据负荷电流的大小选择导线截面,然后再以机械强度和允许电压降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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