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中国学者,对文化及其相关概念的界定差异比较大。梁启超认为“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包括生存的需要和活动力与由此产生的物质业果,精神的需要和活动力与由此产生的社会和思想业果[1]。胡适认为:“第一,文明(civilization)是一个民族应付他的环境的总成绩。第二,文化(culture)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的方式。第三,凡一种文明的造成,必有两个因子,一是物质的,包括种种自然界的势力和质料;一是精神的,包括一个民族的聪明才智、感情和思想。凡文明都是人的心思智力运用自然界的质与力的作品;没有一种文明单是精神的,也没有一种文明单是物质的。”[2]梁漱溟则提出文化就是人类生活的样法:“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俗常以文字、文学、思想、学术、教育、出版等为文化,乃是狭义的。我今说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意在指示人们,文化是极其实在的东西。文化之本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3]季羡林谈文化含义时说:“就是包括人类已通过自己的劳动,这劳动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所创造的一切精神的和物质的有积极意义的东西,这就叫作文化。”[4]庞朴谈文化的含义,则更加详细:“可以包括人的一切生活方式和为满足这些方式所创造的事事物物,以及基于这些方式所形成的心理和行为。它包含着物的部分,心、物结合的部分和心的部分。”[5]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钱穆的文化、文明概念不同于上面所列学者。
1.文化的概念与特性
钱穆严格区分文明与文化。他提出,在欧洲原本文明与文化就有区别,civilization为文明,culture为文化,英国商业经济发达,现代城市兴起比较早,英国人使用civilization一词,以表明物质文明是英国引以为荣的成就。而物质文明不断从英国传入德国,德国要表明自己的成绩,则用culture一词,强调在自己的国土上,通过农耕生产形成的农业生活方式,反映了德国人在国际争取自己民族文化地位的真实内心[6]。
他说:“‘文明’‘文化’两辞,皆自西方迻译而来,此二语应有别,而国人每多混用。大体文明文化,皆指人类群体生活而言。惟文明偏在外,属于物质方面。文化偏在内,属于精神方面。故文明可以向外传播,往外接受,文化则必由其群体内部精神积业而产生。”[7]文明与文化在一具体事物上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很容易混淆,但它们的实际指向是不同的。譬如我们可以直接引进西方的机器设备和生产线,但我们不能立马就学到西方的科学精神,这就是文明与文化的差别。
钱穆对文化的界定,先从中国文字渊源解释,持广义的大文化立场。《易经》上说物相杂为文,求相和相通为化,“文”是条理,是花样,是色彩,就是指不同事物相杂在一起形成的花样,红的绿的拼在一起的花样就是文。中国古人讲文,有天文、地文、人文。男女结为夫妇,就是人的花样,老人、小孩、前代、后代,成为父母子女,构成家庭,就是“人文”,如《易经》上说“人文化成”。从这些人文中变化出其他许多花样,就是“文化”,其中变化的原因和规则在于“道”。文是各种色彩和花样,花样色彩配合得鲜明,使人易生刺激,就是“文明”,如《小戴礼》上说“情深文明”,就是指夫妇感情越真挚,关系越深切,外界看来这对夫妇配合就越鲜明。
就文化的概念与界定,钱穆这样论述:
文化只是“人生”,只是人类的“生活”。惟此所谓人生,并不指个人人生而言。每一个人的生活,也可以说是人生,却不可说是文化。文化是指集体的大群的人类生活而言。某一地区、某一集团、某一社会,或某一民族之集合的大群的人生,指其生活之各部门、各方面综合的全体性而言,始得目之为文化。
文化既是指的人类生活之综合的全体,此必有一段相当时期之“绵延性”与“持续性”。因此文化不是一平面的,而是一立体的,即在一“空间性”的地域的集体人生上面,必加进一“时间性”的历史的发展与演进。文化是指“时空凝合的某一大群的生活之各部门、各方面的整一全体”。[8]
钱穆明确文化就是“时空凝合的某一大群的生活之各部门、各方面的整一全体”,具体包含若干方面的含义与特性:
其一,文化是大群的生活,是全社会生活的总体,不是个人的零碎生活。文化也在各个个人身上表现,文化是大流,个人是大流中的水滴。个人只在文化之中生活,受文化规范、指导,例如孔子、释迦牟尼、耶稣三人,也仍只是集体文化的产物。
其二,文化是生活的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不是单指学术思想,也不是政治宣传和意识形态,更不能等同于社会风俗,而是所有客观与主观、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综合。
其三,文化在空间上有地域性。自然环境是人生活的舞台,是文化依存的物质条件,对文化的起源有极大的影响,文化也影响和改变着环境。
其四,文化在时间上有绵延性与持续性。我们在出生前,文化就已存在,人有生、老、病、死,但文化可以长青,未必会死亡。断定文化的生与死,就看该文化的主要精神是否还在延续。如古埃及文化只剩下一些死的遗物,活的精神没有传承,历史也没有保存,即便还有古埃及人的血统在世,但古埃及文化确证无疑是终结了。(www.xing528.com)
钱穆对文化的主体、时间、空间和整体都做了界定,突出强调文化的民族性和历史性,以至于把文化看作是一个生命,这个生命会随着时代发展而伸展。他认为割开历史大流横断截取一小段的大群人生,同把整个民族生活抽取出单个方面一样,以此分析文化意义和评判文化价值都是不可靠的。
2.文化学的概念
钱穆对文化学的概念和文化的终极目标都做了界定:
文化学是研究人生意义的一种学问。自然界有食物,而可以无意义。进入人文界,则一切事物,必有意义之存在。每一事物之意义,即在其与另一事物之内在的交相互联处,即在其互相关系处。人生意义,概括言之,有两大目标:
一、是多方面之扩大与配合。
二、是长时期之延续与演进。
此即中国《易经》上所谓的“可大可久”。任何人生之某一方面,某一时期,若与其他方面其他时期之联系性割绝而孤立了,则不仅无扩大、无演进,而且其本身亦将无意义可言。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文化学是研究人生价值的学问。价值便决定在其意义上。愈富于可大可久的意义者,则其价值愈高。反之则愈低。
于是我们暂可得一结论:“文化学是就人类生活之具有传统性、综合性的整一全体,而研究其内在意义与价值的一种学问。”[9]
接着钱穆明确了文化学的研究对象和本质内涵。他指出,文化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在大群人生中的文化这一客观存在,“文化尽管必须在每一个个人人生上表现,但个人人生究竟无法超脱文化而存在。文化是规范着每一个个人人生,指导着个人人生,而又超越于每一个个人人生之外的客观存在。这一种存在,即是文化学的对象”[10]。文化学实质上就是研究大群人生意义与价值的学问。钱穆的文化学立足于人生的意义与价值角度,而非立足于表现在外部物质系统的文化现象,因而他的文化学也是人文主义的文化学。
在钱穆的文化学中,大量的范畴都富有独特的含义。其中文化的“新”与“旧”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从同一个文化的历史演变来界定的。以中西文化为例,对中国文化来说,西方文化首先是异文化,而且是不同类型的异文化,并不直接就是新文化,只有当西方文化被中国吸收和改造之后,才能成为中国的新文化,如果西方文化不经中国的改造,直接搬过来,那还是西方文化,而且是西方传承了上千年的旧文化,不能称之为中国文化,更不能称之为中国的新文化。我们应当明确钱穆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这些范畴,才能理解他的文化学和文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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