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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技术规定:工作持续至沉降稳定

时间:2023-09-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观测工作要持续到建筑物沉降稳定为止。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时间的系统工作,为获得正确数据,要采用固定人员、固定测量工具,按时间、按规定的观测路线进行观测。(二)沉降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估算沉降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估算。4)沉降差、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等相对沉降的测定中误差,不应超过其变形允许值的1/20。

沉降观测技术规定:工作持续至沉降稳定

(一)沉降观测

1.观测时间

(1)在施工阶段从建观测点开始,每增加一次较大荷载(如基础回填、砌体每增高一层、柱子吊装、屋盖吊装、安装设备、烟囱每增高10m等)均应观测一次。

(2)工程恒载后每隔一段时间要定期观测。如果施工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在停工时和复工前都应进行观测。

(3)在特殊情况下(如暴雨后、基础周围积水、基础附近大量挖方等),要随时检查观测。

(4)特殊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将观测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以便继续观测。观测工作要持续到建筑物沉降稳定为止。

2.观测方法及要求

(1)各观测点的首次高程必须测量精确。各点首次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进行比较的依据,建筑物每次观测的下沉量很小,如果初测精度不高或有错误,不仅得不到初始数据,还可能给以后观测造成困难。

(2)每次观测都应按固定的后视点、规定的观测路线执行。前、后视距应尽量相等,视距不大于50m,以减少仪器误差的影响。

(3)应选在成像清晰、无外界干扰的天气进行观测。

(4)观测前仪器要经过检验校正。各点观测完毕要回到原后视点闭合。对于重要工程,测量误差不应超过1mm,一般工程测量误差不应超过2mm。测量成果不能出现升高记录。

(5)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时间的系统工作,为获得正确数据,要采用固定人员、固定测量工具,按时间、按规定的观测路线进行观测。

(6)观测点和水准点要妥善保护,防止碰撞毁坏,造成观测工作半途而废。(www.xing528.com)

(二)沉降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估算

沉降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估算。

(1)按照设计的沉降观测网,计算网中最弱观测点高程的协因数QH、待求观测点间高差的协因数Qh

(2)单位权中误差即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μ应按下面两个计算式进行估算:

式中 ms——沉降量测定中误差(mm);

mΔs——沉降差Δs的测定中误差(mm)。

(3)式中的msmΔs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沉降量、平均沉降量等绝对沉降的测定中误差ms,对于特高精度要求的工程可按地基条件,结合经验具体分析确定;对于其他精度要求的工程,可按低、中、高压缩性地基土或微风化、中风化、强风化地基岩石的类别及建筑对沉降的敏感程度的大小分别选±0.5mm、±1.0mm、±2.5mm。

2)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等局部地基沉降以及膨胀土地基沉降等的测定中误差ms,不应超过其变形允许值的1/20。

3)平置构件挠度等变形的测定中误差,不应超过变形允许值的1/6。

4)沉降差、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等相对沉降的测定中误差,不应超过其变形允许值的1/20。

5)对于具有科研及特殊目的的沉降量或沉降差的测定中误差,可根据需要将上述各项中误差乘以1/5~1/2系数后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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