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艺流程
灯具安装工艺流程如图5-9所示,安装的灯具应符合GB7000.1—2007《灯具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中的有关要求,灯具的光学性能应满足设计,嵌入式安装的灯具要与安装部位的天花板、墙壁或人行道的材料和结构相协调。安装在天花板上的结构件尺寸应满足灯具要求,以保证灯具安装可靠,并与天花板紧密结合。
2.灯具的安装
灯具及配件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且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灯具的绝缘外壳应无破损和漏电现象。对带开关的灯具,开关手柄应无裸露的金属部分。室外灯具的各种部件,包括螺钉、铆钉、弹簧和其他零件,均具有耐腐蚀能力。在潮湿场所使用的灯具,应具有严格的防水和防腐蚀性能。按照技术说明为灯具安装配套光源和其他必要附件,如五金部件、电气附件、悬索、支撑构件、电缆、电缆管、安装支架等,达到安全、完整,保证灯具正常工作。灯具应由具备资质证书的测试单位进行抽样测试,测试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抽样测试合格后按照灯具安装说明进行安装。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灯具安装应牢固端正,位置美观正确。所有灯具排列有规律,间距保持一致,整齐划一,保证有良好的视觉效果。成排灯具的安装,中心线偏差应不大于5mm。
灯具安装在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嵌入式灯具要与嵌入面紧密结合,并安装牢固。悬挂安装或表面安装的灯具应采用固定基准线的方式,以使灯具保持整齐。灯具固定位置的允许误差应不超过6.5mm,上下不超过12.5mm。在安装过程中为保证灯具的正常使用,应防止出现光线溢漏、灯具变形、凹陷或其他不符合标准的现象。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固定应牢固,枢轴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②灯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时,应采用软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可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③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得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实施高空作业安装时,安装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正确使用吊篮及相关设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图样或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灯具接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穿入灯具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压力,多股软线的端头应挂锡、盘圈,并按顺时针方向弯钩,用灯具端子螺钉拧固在灯具的接线端子上。
②螺口灯头接线时,相线接在中心触头的端子上,零线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③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每条支路进行绝缘电阻测量,绝缘阻值应大于0.5MΩ,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通电试运行。(www.xing528.com)
④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应不大于15s;备用照明应不大于15s。
⑤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且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若不易安装的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应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能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
3.电气调试
在进行电气调试前必须对所有电气元件、设备、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照明配电箱内尘埃,紧固各接线端。用1000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电源进线及各出线电源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并做好记录。同时应由监理工程师在记录上签字。
送电时应备好完好的通信工具,以保证送电正常进行。送电开关操作要做三次开关暂冲击试验后,再连续送出,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先利用施工用临时电源,调整所有电器具,使其正常工作。开关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设计图在配电箱上标明该回路名称。照明调试应到达所有照明灯具都能正常工作。正常供电相、零、地线应位置正确,接地可靠。分回路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正常工作24h内无异常情况。
单台设备安装完毕并进行有关测试和调试后,应进行单机调试。系统送电前,对线路的接线校验正确、可靠。系统通电后,仔细检查巡视,灯具回路控制应与配电箱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电气照明器具应进行系统试电运行,系统内的全部照明灯具均应开启,同时投入运行,运行时间为24h。全部照明灯具通电运行开始后,要及时用钳形电流流表、万用表测量系统的电源电压及负荷电流,并做好记录。试运行过程中,每隔8h还需测量记录一次,直到24h运行完为止。上述各项测量的数值要填入试运行记录表内。
单项验收应在整个系统全部完成后并进行完单机调试后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完成后,由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后,报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单项验收程序如图5-10所示。
图5-10 单项验收程序
联合验收应在所有系统全部完成并且通过有关部门进行单项验收后,系统联合调试完成后,由业主、总包方、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后,报质检总站申请竣工验收。联合验收(报竣)程序如图5-11所示。
图5-11 联合验收(报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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