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艺术的生命”、“光是夜晚的建筑师”,所以光环境的设计绝不应当局限于满足照度标准这个水平上。它有明亮、舒适和具有艺术感染力三个层次,在每个层次上灯光设计都能发挥主导作用。为了优化创作,建筑设计和规划师应当主动地了解光、体察光、运用光,从方案构思到施工图完成,全过程地把光融入到设计和规划的创作中。
光是一种语言,它向人们述说城市建筑的设计理念和艺术追求;光是建筑的第四维空间,光是建筑三维创作之外的另一个广阔的天地;光是隐形的软件,控制着城市和建筑的功能运作及形象和色彩的演现;光是设计工具,也是建筑材料,照明设计师可以用它编绘理想,展示才华。
建筑如同城市的大型艺术品,它是城市的历史、文化积淀和经济发展的体现。在夜间,建筑需要灯光来赋予活力和生气。建筑是城市的风景,灯光构筑了城市的第二风景线。现代城市因独特的地理景观、人文景观以及各自的审美观念而形态各异,不同风格的建筑在灯光的装饰下尽显其恢弘气势,强化了城市的独特形象,从而发挥景观的标志性价值。
建筑景观照明是对建筑形象进行再创作,楚楚动人的建筑夜景是艺术与技术的结晶,在很大程度上它属于艺术创作的成果。完美的建筑夜景创作取决于精良的照明器材和对现代照明技术的娴熟应用,但更要植根于丰厚的艺术修养和对建筑的深刻理解。建筑物的夜景照明是利用灯光照明来塑造被照建筑物的夜间形象,从而对建筑物起到美化、标识的作用,其基本要求为
①突出主题、特征鲜明、强调建筑物形象的塑造。
②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照明景观的总体效果,保证与周围环境照明协调一致。
③照明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结合。
④遵守相应规划与规范要求。
⑤慎用彩色光。
⑥选用合理的照明方式(泛投光、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动态照明)。
⑦节资节电。
⑧避免对建筑物内及观察者产生眩光或光干扰。
⑨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该灵活。
⑩照明设施要安全可靠,便于维修。
用灯光描绘建筑的夜间形象是一种美和艺术的再现,根据不同的建筑特点应采取不同的、恰当的照明方式,在避免眩光和光污染的同时,对建筑进行灯光造型,展现城市夜幕下的妩媚多姿。
建筑照明多要求色彩艳丽和亮度高,从而渲染出一座城市的气氛。常用建筑物外观的照明方式很多,最常用的有投光(泛光)照明、建筑物的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和特种景观照明四种。
投光照明是采用投光(泛光)灯按设计计算的一定角度直接照射建筑物立面,在夜间重塑其形象的照明方式。这是目前城市景观照明中使用最多的一种基本照明方式,其照明效果不仅能显现建筑物的全貌,而且能将建筑物的造型、立体感、饰石材料和材料质感,乃至装饰细部处理都能有效地表现出来。泛光照明不是简单地重现建筑物的白天形象,而是利用投光照明的光、色、影的手段,重塑建筑物在夜间壮观的形象。(www.xing528.com)
投光照明采用下射光或者上射光,使光线在建筑物表面呈现强弱变化,展现建筑物整体的造型美,但应避免照明设施的暴露、对游人的眨光影响和造成光污染。采用泛光照明应考虑选择适宜的光色来强调建筑物本身的色彩和质感。
应根据建筑物被照面的材质,选择合适的光源色温及光色。如建筑外观材质是铝塑板和涂料玻璃幕等,就应采用高效、节能、寿命长的光源和灯具以及节电的照控制方式,以达到节约能源,实施绿色照明的目标。在亮度控制上,建筑物与周边景观之间的高亮度对比可以使视觉兴奋,而低亮度对比更适于视觉的放松。在照明设计中应结合建筑物的地理位置进行总体规划。在某些重点区域,适合采用高亮度对比以体现建筑物景观主体,而在其余区域则适宜采用低亮度对比使其与周边景观融合,营造舒适的氛围。
内透光照明就是利用室内光或装设在特殊位置的灯具从建筑物内部向外透射光线,形成玲珑剔透的景观照明效果。也可不专门安装内透光照明设备,而是利用室内一般照明灯光,在晚上不关灯,让光线向外照射。这种照明方式比室外泛光照明效果更生动,使建筑物在夜间从外面看起来富有生气。装设有大片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的现代建筑非常适合采用这种方式。
在室外靠窗或需要重点表现其夜景的部位,如玻璃幕墙、柱廊、透空结构或艺术阳台等部位专门设置内透光照明设施,形成透光发光面或发光体表现建筑物的夜景,如柱廊里的灯光展现出建筑主体和柱廊之间的空间层次,并使柱子产生剪影印象。内透光照明的最大特点是照明效果独特,节省费用,维修简便。
建筑轮廓照明就是用线光源直接勾画建筑物轮廓,用窄光束照射建筑物边缘也可起到勾勒轮廓的作用。这种方法多适用于造型独特的建筑物,在亮度要求较低的景观下突出建筑物特殊的几何形状。轮廓照明的做法是用点光源每隔30~50cm连续安装形成光带,或用串灯、霓虹灯、LED灯、导光管、通体发光光纤等线性景观照明器材直接勾画景观轮廓。轮廓照明不宜单独使用,维修不便的高大建筑更要尽量少用。单用轮廓灯在建筑立面上得不到照明,不能像泛光照明那样产生动人的光影效果。因此,它只适于作为辅助照明手段,装点外形轮廓丰富的较大型建筑物。
大型建筑的立面庞大,要在夜间淋漓尽致地展现出建筑物的宏伟气魄,需要灯光的完美配合,为建筑提供一个宽阔的展现舞台。飞利浦生产的ColorReachPowercore灯具是一款既能照亮高大的建筑立面,又能实现动态颜色变化的室外泛光照明LED灯具。它特别为大规模立面照明应用而设计,大于5200lm的超高流明输出,能投射约150m远的照射距离。无论是高大的商业摩天楼、桥梁、庄严的纪念碑,还是美丽的城市标志性建筑物,都能完美地照亮这些高大规模的建筑和目标。它设计灵活,多种可交换使用的光束角透镜,形成多种配光方式,可满足不同角度多种照明应用的要求,可以用做建筑立面,以及建筑细节结构的重点照明,让建筑物展现出美轮美奂的风采。
1.突出重点
建筑物景观照明是对建筑物夜间形象的重塑,既要突出建筑物的体形特点及其使用功能,并要把握住建筑形象的内涵,重塑建筑物的夜间形象,又要充分体现建筑物的设计风格和意图。突出建筑物简洁明快的形状特点及使用功能,努力营造一种沉静、平实的氛围可借助于光和影为建筑物重塑一个与白天明显不同的新形象。首先要比较一下白天用自然光和夜晚用灯光照明的不同条件。自然光是指方向性强的日光和天空漫射光的组合。日光是暖色调,天空光偏冷。日光自上而下照射建筑物,它产生的阴影被天空漫射光“软化”了,所以阴影并不浓黑,而是稍稍变亮,还带点蓝色。同时,日光的投射方向和强度一年四季、从早到晚不断变化,能赋予建筑物动态的美感。相反,景观照明的投射方向是固定的,通常只能平射或自下而上照射,灯光的强度和颜色也不可能与自然光一样。因此,设计景观照明应用光和影为建筑重塑一个与白天明显不同的新形象时,不要简单模仿自然光。鉴于建筑师往往是通过建筑物的几个重点部位来体现其设计风格和意图,因此建筑物的景观照明也应突出重点部位,在保证建筑物整体照明效果的同时,尽可能清晰地展示建筑物重点部位的结构和细部装饰的特征。
2.创造特色
完美的造型立体感是建筑景观照明追求的基本目标。此外,建筑物在灯光下呈现的形象还应反映出它的功能性和艺术风格。例如政府大楼及纪念性建筑应当庄重肃穆,绝不能像商业建筑景观照明那样渲染富丽繁华的气氛。并应充分体现出建筑师设计风格,应通过相邻面间的亮度变化、颜色差异来突出建筑物的轮廓,保证建筑物的完整性并具有良好的主体感。这也就是说既要通过建筑物相邻面间的亮度变化、颜色差异突出建筑物的轮廓,还要使被照建筑物在亮度或颜色上与周围景观及相邻建筑物有明显的差异,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醒目性,以便恰当地反映建筑物在该地区建筑群中的地位和轮廓线的完整性。
3.慎用彩光
景观照明应根据建筑物的材料颜色选择合适的光源,以加强照明效果,制造特有的情调。当然,也可以对一座建筑物的不同部位投射色表相异的灯光以强调建筑物的层次。设计时应谨慎使用彩色光,力求用色简洁、明快、淡雅。因为彩色光一般都具有强烈的感情特征,它可以极度地强化某种情绪。彩色光的使用不仅要考虑建筑物的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和表面材料等特征,还要考虑建筑物的风格、历史背景及景观等因素。一般情况下,对于纪念性建筑、政府机关、代表性建筑及风格特点明显的大型建筑等,在夜间照明中应使用白色灯光,必要时可在局部使用少量的彩色光,突出建筑物的整体形象;商业性建筑及娱乐性设施,可以加大采用彩色光的数量。单一的彩色光在增强某种颜色的同时也改变了建筑立面上其他颜色的色调,会引起色彩失衡。在相邻不同方向表面上投射不同颜色的光有活跃气氛的效果,但是也有造成色差过强,损害造型立体感的风险。因此,只宜于短时间或小面积地使用彩色灯光,在永久性照明设施中不宜采用。
4.节约能源
景观照明要消耗非常可观的电能,美国已对景观照明提出功率限制要求。为了节约电能,除了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灯具外,要特别注意选用节能的照明手法。例如,对反射比在0.2以下的深色表面用投光照明达到理想的亮度是不可能经济和节能的,这时应考虑换用其他照明方式。此外,景观照明要预设分级控制,使得在平日或深夜仅开一部分或少量的灯也能表现建筑的特色,有完整的艺术效果。为节约照明用电应选用长寿命、高光效的优质节能光源、灯具及附属设备,控制方案要灵活,应按重大节日、一般节日和平时照明分开控制。
5.注重实用
一般泛光照明用的投光灯功率较大、亮度较高,且布置在建筑物附近,极易对路人造成眩光,对周围建筑物内的居民造成光干扰。建筑外观照明的灯光投射方向和采用的灯具应防止产生眩光,尽量减少外溢光和杂散光。此外,还要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灯具配光特性曲线,以将光投射到需要表现的部位。灯具可安装在地面向上照射或单个安装于墙壁和柱子上,或者成组安装于立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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