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视觉艺术中经常利用光所产生的调性变化,将其作为表达的方式来表现视觉形象,如绘画中的明暗法。除了将光作为表现物体的一种手段,画家们也开始将光作为一种表现的内容,如17世纪的法国画家拉图尔以烛光、火把为其艺术的表现核心,在对光的表现中渗透着一种神秘感。视觉传达的平面媒介也将光作为一种视觉元素,通过对光的表现来表达主题观念。可以说,胜井三雄的作品正是通过色光形成的视觉语言来对世界进行一种新的解释。
光的直射、反射、折射、扩散等性质,以及光源的颜色、强度、照射方向,都会对物体的外观产生直接的影响,物体的外观会因光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我们将光照射到物体后产生的明暗变化,称为调性。视觉艺术中经常利用光所产生的调性变化,将其作为表达的方式来表现视觉形象,如绘画中的明暗法。除了将光作为表现物体的一种手段,画家们也开始将光作为一种表现的内容,如17世纪的法国画家拉图尔以烛光、火把为其艺术的表现核心,在对光的表现中渗透着一种神秘感。在《木匠圣约瑟》作品中,拉图尔突出地刻画出烛光照射的脸部,而其余的暗部一切都被淹没在阴影之中,通过强烈的明暗对比来对光进行表现。到了19世纪,印象派更是将光作为主要的表现对象,在他们的作品中,绚丽的色彩既是对光的记录,也是对光的表现,光已成为他们作品中的重要部分。
视觉传达的平面媒介也将光作为一种视觉元素,通过对光的表现来表达主题观念。例如,日本设计师佐藤晃一[3],在他的设计作品中通过光的表现来传达一种清静无为、朴实无华、强调自我修养、重视精神境界的禅宗精神,充分地体现出日本的文化特征。计算机辅助设计的普及给光的表现又增添了新的方法和手段。日本设计师胜井三雄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开始借助电脑等电子技术对光的表现进行探索和尝试,创作了大量的设计作品,他的作品截取自由色光创造出的永无休止的运动现象的一瞬间,宛如分解阳光而形成的光谱般的色彩艳丽的图像。可以说,胜井三雄的作品正是通过色光形成的视觉语言来对世界进行一种新的解释。(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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