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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成为主导交通的契机

时间:2023-09-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0年代,在政府相继颁布“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和“多方式路面运输效率法案”后,如何让轨道交通成为城市的主导交通工具更加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由于小汽车交通存在各种不利于城市发展的局限性,促使人们寻求更为合理的主导交通工具。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居民乘坐轨道交通出行,心理空间、实际时距都将大大的缩短。

轨道交通成为主导交通的契机

在当今的城市市区里,汽车由于受到道路条件的限制,平均行使速度提高的潜力不大,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堵塞的日益严重。而轨道交通,一般都采用全封闭的形式,受外界条件影响较小,决定轨道交通的设计速度和平均速度的因素主要是本身的构造速度、站间距离和线路条件等。显然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轨道交通的技术将不断完善,轨道交通也将逐步发展为安全、可靠、快捷、低污染的对小汽车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交通方式,特别是在速度上可以达到甚至超过高速公路上小汽车,也就是说轨道交通具有发展为主导交通工具的条件。

S.Stares和刘志指出了这样一个规律:高人口密度的城市趋于相对较低的人均道路长度指标,反之亦然。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人均道路长度指标也表明了小汽车交通的发达程度,上述规律也就说明小汽车发达的城市趋于较低的人口密度。小汽车的发达导致的城市人口低密度分布和蔓延,使得土地资源极其浪费(这是中国国情所无法应许的)。相反,轨道交通具有大运量的特点,能产生巨大的聚集效应,导致大型的“副中心”和“边缘城市”在轨道车站的周围形成,如华盛顿的Balston、Bethesda、SilverSpring,多伦多的NorthYork等等,这势必改变小汽车时代分散的土地开发形态,促使城市的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绝大部分美国城市的人口密度都相对较低,而油耗量较高,小汽车是城市客运的主体,可以说,美国的城市布局和生活方式建在四个汽车轮子上。但是随着交通公害、能源危机、土地占用的增加,美国也在逐步改变城市交通方式,历届政府都对复苏公共交通做过许多努力,早在60年代,政府就颁布了“公共交通法”,引导大城市交通向大容量快速轨道交通转化。80年代,又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相应发展公共交通来代替小汽车出行。90年代,在政府相继颁布“清洁空气法修正案”(1990)和“多方式路面运输效率法案”(ISTEA,1991)后,如何让轨道交通成为城市的主导交通工具更加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由于小汽车交通存在各种不利于城市发展的局限性,促使人们寻求更为合理的主导交通工具。轨道交通有条件取代小汽车交通的地位,为了引导轨道交通发展为城市主导交通工具,我国城市交通的有关部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www.xing528.com)

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必须与其效益相匹配,城市也必须选择适合城市个性的轨道交通类型;轨道交通在速度上必须比小汽车有竞争力,可以采用与道路交通的完全分离或者在道路上享有优先权的方式来实现;政府通过超前土地开发政策,鼓励轨道交通车站周围高强度的房地产开发,实施“TOD”模式;轨道交通和城市客运、对外交通合理衔接,建设与道路系统紧密联系的停车换乘设施;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一体化,实现公共交通的整合效益;轨道交通必须与城市大型公共设施紧密联系,比如体育场、医院和商业中心。

快速便捷的轨道交通将缩短地理空间的距离,有效调整城市发展形态以及土地利用,是实现城市现代空间合理结构的关键技术基础。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居民乘坐轨道交通出行,心理空间、实际时距都将大大的缩短。如此,城市就有可能实现对传统小汽车形成的空间结构突破,建立空间相对分隔但交通快速连接的新型城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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